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制度.doc
《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制度.doc(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平安治理制度特种作业治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洗化厂特种作业的治理。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以下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平安治理: 、电工作业(含运转和维修); 、锅炉和压力容器操作作业; 、起重机械作业; 、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驾驶作业; 、制冷作业; 、液化气充装作业。 第三条 厂人事劳资处主管本企业特种作业的劳动平安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络,质量平安环保处负责监视协助工作。 第四条 进展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同时经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培训
2、考核合格,获得“抚顺市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第五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统一印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 第六条 本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按照工种分别委托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市锅炉检测所、市电业局等部门进展,考核不合格者可进展补考,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费用自理。 第七条 获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展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撤消其“操作证”,不得接着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第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本种作业范围内,并随身携带“操作证”,接受劳动保护监察人员的监视检查。 第九条 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平安部门按照情节有权扣证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内;对情节严峻者,由发证部门撤消“操作证”,并追查责任。 第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意调离,如需要调离,必须经企业主管厂长同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管理 制度 特种 作业 管理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