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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平安治理职业卫生澳职业卫生平安立法的改革路 自十九世纪以来,澳大利亚职业卫生与平安立法已走过了漫长的道路。在十九世纪的最后数年间,往常的大部分殖民地采纳的是英国十九世纪工厂法令,该法令反映了那个时代的思想,而且存在着许多缺乏之处。比该法令早采纳几十年的矿山立法暴露出同样的局限性。 值得一提的是,该立法是不系统的,且是针对详细行为的;从治理的角度看,它是复杂的。同时它主要通过对机械防护装置、工作间的照明和通风条件等制定最低标准来减少身体损害。 立法的开展情况 原立法根本上无视了职业病、培训、操作过程的监控、工作体制
2、的阻碍。尤其是,与工作场所的平安卫生情况息息相关的工人们本人几乎没有任何权利参与制定平安操作标准,或者保护他们本人免遭工作损害。在以后的七、八十年里,立法有了一些严峻的变化,但这些变化实际上只是某些细节而不是本质内容的改变,而且立法方式上的缺陷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仍然存在。 直到1972年,由于英国Robens的报告对澳大利亚产生了深化的阻碍,澳大利亚职业卫生与平安立法的改革才获得本质性成效。1983年改革首先从新南威尔士州开始,在几年之内涉及到整个澳大利亚,可以说,澳大利亚卫生与平安立法的改革是在Robens的深化阻碍之下发生的。 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创立一个能使与工作场所有关的卫
3、生与平安立法更加统一、合理和系统化的框架; * 通过立法规定有关雇主、雇员、制造商及其别人员的根本责任; * 加大检查力度; * 建立由三方组成的制定标准的团体; * 增加一些条款,给予工人参与某些活动及决策的权利,包括任命或选举平安代表及参加结合平安委员会的权利。 毫无疑征询,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Robens阻碍下的立法改革,对改善整个澳大利亚的职业卫生与平安情况做出了特别大奉献。但这并不是说,传统的卫生与平安征询题已得四处理,或者说,目前的方法已足以处理自立法施行以来经济上和组织上的所出现的严峻征询题。 新的挑战 澳大利亚的治理人员和工人面临着新的挑战,而且新的征询题要求用新的方法来处理。实
4、际上,目前传统的卫生与平安立法在处理传统的征询题方面已到达了极限,而且它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开展和就业本身开展趋势的需要。例如,职业卫生与平安法规的方式实际上是按照加工业建立起来的,职业卫生与平安立法的框架及治理主要是针对与加工业有关的对自然环境的危害以及中型、大型工厂里的工人。这一点是不难理解的,由于加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统治地位,而且大型企业中的工人所占比例最大。然而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情况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效劳业的崛起 加工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日益减少,而且所起的作用也已减少,同时效劳业正迅速开展。因此工作中出现的事故从传统性的事故(如滑倒、坠落、机械事故等)转为社会性的精神征询题(如
5、精神病、肌骨功能失调等),这些征询题是由多种要素(如工作台的设计,工作体制、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方式不合理等)造成的。 另外,小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已有特别大增长,而且新的危害已经出现,但这些新的危害未必出现在加工业。工作压力、职业性的过度劳累引起的综合症,工作场所发生的暴力,以及前面提到的社会性的精神征询题,越来越遭到人们的关注,尤其是在迅速开展的效劳业。这些征询题在其它一些非正式的工作中也有所增加。 迎接挑战 毫无疑征询,职业卫生与平安法规需要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来迎接这些挑战,这一阶段要充分利用最近几年的最重要的开展成果,发挥职业卫生与平安治理系统的作用,借助于这一方法把这些挑战作为制定法规的工具。 法律的这一框架鼓舞各机构建立内部自我治理机制来监视、治理、取代对健康有害的活动,并部分地处理商业利益、法律义务、职业卫生与平安征询题之间的冲突。假设成功的话,将考虑把一个职业卫生与平安系统的根本方法纳入公司的中心决策过程,并进一步完善。 澳大利亚的立法者和制定规章的机构是否可以,以及在何种程度上迎接这些挑战,并制定出新的职业平安法规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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