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doc(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平安治理制度平安消费事故隐患举报制度 为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平安消费工作群防群治,特制定本制度。一、举报范围(一)*高速路面三分部危险物品的存储、运输单位的严峻事故隐患。(二)建立工程工程的严峻事故隐患及建筑行业平安消费违法行为。(三)道路交通严峻事故隐患。(四)火灾严峻事故隐患。(五)特种设备严峻隐患。(六)非法制造、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七)非法使用、存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八)各类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消费平安事故。二、举报和举报信箱*高速公路路面三分部设立平安消费事
2、故隐患举报、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举报号码、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为举报提供便利条件。三、举报案件的受理(一)举报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信、电报、口头和委托别人转告等方式,不管实名和匿名,凡对平安消费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等进展举报的,均予受理。(二)受理方式受理口头举报,应当将举报情况写成笔录,经举报人确认后,由举报人签名或盖章。受理举报,应当细心接听,详细询征询,如实记录(受理口头举报或者举报,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可以录音;关于实名举报,举报单位初步审查认为内容不清的,可以请举报人补充情况)。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提供姓名、身份、单位以及不愿公开本人举报行为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力并给予保密。对受理
3、来信来访举报非平安消费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可直截了当告知举报人向有权处理部门进展举报。四、举报案件的处理(一)举报案件受理后,*高速公路路面第三分部对严峻举报案件和情况特别的案件应及时办理登记编号、核查处理、上报、批转,并成立结合调查组进展立案调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核实后,应构成书面材料。一般举报案件5日内办理完毕,并给予答复;对上级领导特批的举报案件,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并上报结果。(二)举报案件的处理程序1.接到平安消费举报案件时,应先进展书面登记编号。2.分送有关科室在3日内对举报情况进展核查处理。3.核实举报情况根本属实后,有关科室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分管领导批示;凡属情节特别严峻、
4、案情特别严峻的平安消费违法行为或严峻事故隐患的举报案件,立即报工程经理或分管领导,按隶属关系和分级处理的原则,经领导批准后向上级单位报告。4.经初查核实属于平安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向隐患单位发出隐患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展复查;属于平安消费违法行为的,应予立案进展调查处理;属于其它负有平安消费职责的部门治理的举报案件,应以公函的方式,书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5.对举报案件处理结果,*高速路面三分部质安部应认真审核;凡觉察查处事实证据缺乏或处理不当的,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员补充调查或另行提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处理结果应回复实名举报的举报单位和个人。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自收到案件
5、之日起30日内办结并将处理结果上报交办部门;因案情复杂等缘故需要延长上报时间的,必须以书面材料报上级部门批准延长。五、举报案件的归档 (一)办结的平安消费举报案件材料,要按照档案治理一案一卷单独立案归档,由专人负责保管;案卷归档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抽取、涂改和销毁案卷材料。未经局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阅案卷。(二)路面三分部质安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正确履行职责,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三)为了维护平安消费违法案件举报工作的严肃性,对个别举报人无中生有、恶意捏造平安消费违法情况进展举报,试图利用平安消费举报来到达某种目的的,或者以平安消费举报名义成心干扰平安消费正常工作的,安监部局工作人员应辨明事非,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并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六、奖励原则(一)实行一案一奖的原则。第一举报人每举报一起危及公共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平安隐患,经查实后,对举报者进展奖励。(二)奖励金额与成效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举报内容查实的危险和危害程度,确定奖励金额与处分金额,做到奖励金额与处分金额相结合。(三)严格保密措施,保护举报人的原则。举报行为受有关法律保护,受理举报的部门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四)奖励手续简便的原则。对举报内容查实后,予以及时奖励。七、举报受理部门:*高速公路路面第三分部工程部:*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