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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平安治理论文浅析我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治理【摘 要】本文指出了我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治理现状,即只有原则性要求,而没有做出详细规定的详细表达;分析了美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治理的特点。并在此根底上,提出了借鉴美国经历,建立合理的突发性水污染应急措施的建议。【关键词】突发性水污染事件 应急治理 措施一、我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治理现状 目前,我国的突发性水资源污染事故的应急决策主要分为两部分:事前应急决策和事后应急决策,所有决策行为组成了突发性水资源污染事故的应急决策系统。但是我国还没有一个综合全面的突发
2、环境事件预警应急处理预案。如何应对突发性水资源污染事件,我国只有原则性要求,而没有做出详细规定,主要表达在:1.对突发性事故的品种没有详细划分,对应对突发事件缺乏技术支持(包括技术导则、技术设备等)。2.我国水源地的治理部门各不一样,有水利部门管的、建立部门管的,有地点管的、也有流域治理部门管的;同时我国水源工程设备治理与水源地的水质治理别离、水量调度与水质治理别离、原水治理与城市供水系统治理别离。在如此的治理分割和别离的情况下,假设出现突发性事件,牵涉部门多,应急反响将大打折扣,统一行动困难。3.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总体情况及其供水系统未开展全面评估。过去对水源地的评估尽管至少包括水质情况的评估
3、和工程平安方面的评估,但是这两个方面没有联络在一起,评价的结论往往是针对正常工作情况,对应急反响才能部分还不够详细详细,特别是输水管网、原水处理和配送系统,甚至废水处理系统的评估,几乎近于匮乏。4.缺乏对总体水资源情况(水质情况和工程平安的评估)及其应急才能的全面评估,特别是关于突发情况下的数据材料几近匮乏,从而导致应急保护信息不完好、决策信息缺乏。二、美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治理的特点 美国是较早认识到城市饮用水源突发污染危害并迅速开展相关应急治理研究和实践的国家,早期的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主要包括有毒化学品污染、石油泄漏、投毒等,在“911”事件后,恐惧主义攻击也成为了饮用水源的威胁之一。美国
4、突发性水污染应急治理的特点表现为:1.在应急治理的法律体系方面,平安饮用水法、清洁水法、国家紧急状态法和反恐法中详尽的法律条文为饮用水源突发污染应急治理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这些法律对应急治理各个主体和环节的规定,加上各州政府、地点政府与相邻政府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充分保障了突发污染应急治理的有效施行。2.在应急治理的组织机构方面,国土平安部、联邦紧急事务治理署、EPA及各州、地点政府及其环保局之间建立了详细的程序化和文件化的组织协调和负责机制。按照应急预案,各种危机的应对按照文件规定自动执行、晋级和处理,不需要各级政府的签字,省去了复杂的文件传输、批准等过程,提高了应急效率。3.在应急
5、预案的施行中,大量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了各个组织之间的信息及时沟通、更新和共享,信息技术与现代监测设备的结合,还实现了对突发污染的及时监测、预警和评估,为应急行动提供了信息保障。4.在应急预案的专业研究上,各个大学和研究机构积极参与相关的风险治理和应急预案的研究及实践,专业人员和治理人员的结合成为研制应急预案的一个重要趋势。5.在应急治理的资金保障方面,除了由美国政府的财力保障外,还通过政府、非政府组织、公众三者分担的方式,构建起了一个多层次社会资金保障体系,如按照综合环境应急、补偿和责任法建立的“超级基金”就为处理突发污染事件提供了资金支持。 三、借鉴国外经历,建立合理的突发性水污染应急措
6、施 1.制定突发性水资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水资源污染紧急状态法,明确需要实行紧急状态的条件、程序和紧急状态时权力的行使等;并分别制定水环境灾害、供水平安等有关的应急处理的单项法律或行政法规,从而通过立法来完善由经济处理主体、紧急行政措施、应急处理法律后果等构成的突发性水资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制度。2.建立突发性水资源污染处理组织机构突发性水资源污染事故发生后,需要成立由行政首长负责的各级治理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专门议事协调机构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由涉及突发性水资源污染时间应急处理的有关部门参加,通过立法给予的特别权力,从而建立突发性水资源污染事故处理的组织
7、体系,以便事后沉着不迫地进展组织协调工作。其中,我们还需要建立其他类型的协调、联络组织。例如:美国大城市水局结合会领导下的水信息和分析中心。3.开展全面的突发性污染事故隐患调查和进展脆弱性评价防止突发性污染事故,关键在于预防与防治相结合,因此,开展突发性污染事故隐患调查,可为有重点的开展各种防范工作并建立运转有效、行动快速的突发性污染事故监测、处置和预决系统奠定坚实的根底。脆弱性评价则是在隐患调查等根底上,对水资源可能存在的危险或者遭到一个或多个胁迫要素阻碍后,对不利后果出现的可能性做出的进一步评估。4.加强突发性水资源污染的应急动态监测才能,建立水情信息传递系统水资源动态监测可以在水资源恶性
8、事件发生前、中、后,对水资源事件造成的后果进展预测、分析与评价,为事件的处理提供科学按照。为了减少污染物的扩散,及时查清事故现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应添置必要的防护装备、交通工具、照明装置、通讯装备和现场快速监测仪器,使监测人员及时赶及事故现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对污染物质的品种、污染物质的概略浓度、污染的范围及其可能的危害作出推断。同时,在进展突发性事故动态水质监测的过程中,应该留意采样工作的科学性,即布点完好性、参照样典型性、采样及时性和样品保存稳定性等。建立水情、污情信息传递系统,则是实现动态监测材料运用于防污治理、指挥调度的重要环节。在施行水质动态监测,并搜集到较多的水情、污情信息后
9、,需要将动态监测站的第一手信息传递到测站所在的省市主管部门和跨省的流域治理机构,以及自来水公司、重要用水企业等,以期得到合作,共同应对这类突发性的水污染事故。5.进展迅速、准确的事故损失评估水资源污染的损失评估要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对水污染的输出,也即水污染对人类生存和社会开展的阻碍进展分析和评价,评价的结果一般以水污染造成的直截了当和间接经济损失大小和人员伤亡数量来表示,或以水污染的受污等级来表示。水资源污染事故的损失评估应该按照系统科学原理,力求评价结果准确、合理、系统、科学。需要说明的是,水污染输出中也包括对人类有利的内容,如在水污染以后,一些不合理的产业构造、地区构造可以作一些调整;水污染后还可以唤起人们的环境认识,构成强烈的民族凝聚力等。不过,水污染损失评估的焦点仍然水污染对人类生存和社会开展所造成的不利阻碍。参考文献:1金瑞龄,袁辉.应急决策支持系统研究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0:116-118.2王亚宜,严敏.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J.浙江工业大学学报, 2005, (6): 660-664.3李健,魏向东,杜欣.2005年北京市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分析J.中国卫生监视杂志, 2006,(3): 20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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