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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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北建新化工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审审 计计 报报 告告 众环审字众环审字(2022)2710290号号 目目 录录 起始页码 审计报告 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5 合并利润表 7 合并现金流量表 8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 资产负债表 11 利润表 13 现金流量表 14 股东权益变动表 15 财务报表附注 17 1 审审 计计 报报 告告 众环审字(2022)2710290 号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一、审计意见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新化工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1
2、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河北建新化工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二、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河北建新化工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
3、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三、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一)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四、24 以及附注六、34 所述,2021 年度,河北建新化工公司营业收入为62,814.99 万元,较 2020 年增加11.43%。由于收入是河北建新化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1)了解与收入相
4、关的内部控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2)询问管理层,了解收入确认政策,抽查收入确认的相关合同和销售订单、销货单、发票、提单等资料,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当期收入、成本、2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工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当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4)结合应收账款审计,对与其相关的收入进行函证;(5)将出口收入与海关电子口岸系统记录核对、检查报关单等;(6)对资产负债表日
5、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实施截止性测试,选取样本,核对销货单、合同等其他支持性文件,以检查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二)货币资金的存在性和完整性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所述,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河北建新化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货币资金余额 51,307.92 万元,占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资 产 总 额 的32.25%,由于货币资金金额重大,且对其存管是否安全,列报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货币资金的存在性和完整性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针对货币资金的存在性和完整性,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1)了解与资金营运相
6、关内部控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2)获取企业信用报告和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并与账面记录的账户进行比较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3)检查银行账户的对账单及银行余额调节表,检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相关确认证据,确认各银行账户期末余额是否正确,同时执行函证程序;(4)结合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日记账,对重要银行账户实施资金流水双向测试,并检查大额收付款交易;(5)检查与货币资金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四、四、其他信息其他信息 河北建新化工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河北建新化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
7、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3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五、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河北建新化工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8、。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河北建新化工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河北建新化工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河北建新化工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六、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
9、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四)对管理层使用持
10、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河北建新化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河北建新 4 化工公司不能持续经营。(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六)就河北建新化工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
11、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
12、该事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赵志强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志军 中国 武汉 2022年04月21日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一、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由朱守琛、黄吉琴、刘凤旭等11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由沧州天一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一化工”)以整体变更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3、。沧州天一化工有限公司由朱守琛、黄吉琴、刘凤旭、黄吉芬和朱秀全等5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于2003年6月27日取得河北省黄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1309832000522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5,000.00万元。2007年11月2日,天一化工股东朱守琛分别向股东黄吉琴、刘凤旭、黄吉芬及其他6位自然人朱泽瑞、徐光武、崔克云、陈德金、陈学为、李振槐转让1,900万元的股权,股权转让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变,仍为5,000.00万元。股东中,黄吉芬、朱泽瑞、黄吉琴、徐光武、崔克云、朱秀全分别是朱守琛先生的妻子、女儿、妻妹、外甥、内弟妹和侄子。公司已于2007年1
14、1月10日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在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根据天一化工股东会决议和公司发起人协议,公司以2007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天一化工净资产68,919,077.29元折合股份总额50,000,000股。各发起人股东均以其持有的天一化工股权比例相应折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后各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不变。2007年12月28日,天一化工更名为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13090000000229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守琛;住所:沧州市临港化工园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88号文关于核准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15、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股票代码300107,股票简称建新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9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38.00元,增加股本16,900,000.00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66,9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0)第08号验资报告。经2011年4月15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66,900,000.00元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800,000.00元。上述资本变
16、更已经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1)第2123001号验资报告,并于2011年6月9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18 手续。经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33,800,000.00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600,000.00元,并于2014年6月13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以截至2015年5月5日总股本269,729,0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权益分派,每10股派0.49892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9
17、.978578股,股本变更为538,880,256元,并于2015年7月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5年因公司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公司的总股本由538,880,256股变更为541,789,454股。2016年因公司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公司的总股本由541,789,454股变更为544,338,522股,并于2017年1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7年8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授予激励对象陈学为、朱秀全、王吉文、徐光武、高辉、彭建民、孙连
18、起、宋国民、黄吉琴、陈德金1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239万股,授予价格每股人民币3.58元,增加注册资本239万元。限售性股票因部分暂缓授予,限售性股票股款由激励对象分二期缴足,第一期出资522.68万元,已于2017年9月出资到位,其中计入股本146万元,资本公积376.68万元,经北京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2017)京会验字第53000006号验资报告;第二期出资332.94万元,已于2017年11月出资到位,其中计入股本93.00万元,资本公积239.94万元,经北京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2017)京会验字第53000008号验资报告,此次增资后股
19、本增至546,728,522股,并于2018年5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2018年度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公司的总股本由546,728,522股变更为547,840,786股,并于2019年04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 2019年 度股权激励 期权行权,公司的总股 本由 547,840,786.00股变更 为549,605,522.00股,公司2020年度股权激励行权,同时因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对其未解除限售的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549,605,522.00股变更为551,249,622.00股,本次股本变化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21年股权激励行权,公司总股本由551,24
20、9,622.00股增加到551,731,068.00股,本次股本变化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公司主要从事ODB-2、间氨基苯酚、间羟基-N.N-二乙基苯胺等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 19 售。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1日决议批准报出。截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2 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与上年相同。二、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 号修订)、于 2006年
21、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三、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1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
2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四、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研究开发支出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2“收入”、16、“无形资产”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28“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1、会计期间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
23、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日止。20 2、营业周期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3、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
24、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
25、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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