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监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股份行为规范解读0605.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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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董监高及控股股上市公司董监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股份东、实际控制人买卖股份行为规范解读行为规范解读2012060520120605 本讲义内容是我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等整理归纳本讲义内容是我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等整理归纳的要点,仅供有关各方参考。我部不对本讲义内容的准确性、完整的要点,仅供有关各方参考。我部不对本讲义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作出任何保证,对有关各方使用本讲义内容所引发的任性和时效性作出任何保证,对有关各方使用本讲义内容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和违法违规行为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和违法违规行为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任。有关各方应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原文,作为规有关各方应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原文,作为规范买卖股票行为的直接依据;如有疑问,应本着审慎原则处理,并范买卖股票行为的直接依据;如有疑问,应本着审慎原则处理,并积极向专业人士、中介机构或有权部门寻求专业意见。积极向专业人士、中介机构或有权部门寻求专业意见。特别说明特别说明内内 容容 提提 要要1 12 23 3概概 述述董监高买卖股份管理董监高买卖股份管理股东买卖股份管理股东买卖股份管理4 4相关规则摘录相关规则摘录 第第1 1部分部分 概概 述述(一)主要规则u 公司法公司法u 证券法证券法u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3、收购管理办法u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u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u 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 u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5(二)主要注意事项短线交易短线交易董监高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5%5%以上的股东以上的股东窗口期买卖窗口期买卖 内幕交易内幕交易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超比例买卖超比例买卖董监高、证代及其配偶董监高、证代及其配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1 1)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知情人董监高及其关联人董监高及其关联人
4、10%10%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5%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6(三)规范买卖股票流程买卖前买卖中买卖后p 报备核查p 小心操作p 信息披露7买卖前买卖前买卖前买卖前 -报备核查报备核查报备核查报备核查u 公司应建立事前报备制度公司应建立事前报备制度u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委托公司向本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及其亲属的身托公司向本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及其亲属的身份信息,做好初始股份登记、信息变更登记、离任申报份信息,做好初始股份登记、信息变更登
5、记、离任申报u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5%以上股东及其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将关联人情况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将关联人情况告知上市公司,通过上市公司向本所报备。告知上市公司,通过上市公司向本所报备。u相关人员买卖前应向董秘报备书面计划相关人员买卖前应向董秘报备书面计划u 董秘应及时进行核查并提示操作风险董秘应及时进行核查并提示操作风险u 敏感期间不得买卖敏感期间不得买卖8买卖中买卖中买卖中买卖中 -小心操作小心操作小心操作小心操作u谨防误操作引起短线交易谨防误操作引起短线交易p分清买卖的
6、方向p管理好自己的账户 u谨防超买股份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谨防超买股份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u谨防超比例买卖股份谨防超比例买卖股份p股东增持后持股比例达5%、减持后持股比例达到5%、增减变动5%应停止买卖p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登提示性公告六个月内不得超过5%p解限存量股份股东一个月内通过竞价系统减持不得超过1%9买卖后买卖后买卖后买卖后 -及时披露及时披露及时披露及时披露u临时公告披露临时公告披露p董监高违规短线交易,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对外披露p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披露p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1%披露u深交所网站披露深交所网站披露p上市公司董、监、
7、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u定期报告披露定期报告披露p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初和年末持有本公司股份、股票期权、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及增减变动的原因等10第第2 2部分部分 董监高买卖股份管理董监高买卖股份管理u 董监高买卖股份相关规范u 董监高买卖股份注意事项p股份转让限制p短线交易p敏感期p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p买卖意向报备与信息披露u董监高买卖股份案例(一)董监高买卖股份相关规范 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42142条条1 1、上市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含上市后新买入的股份)、上
8、市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含上市后新买入的股份)2 2、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25%3 3、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证券法证券法第第4747条条短线交易短线交易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法(试行)第第1818条、第条、第2626条、第条、第2727条条1.1.部分期间内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部分期间内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2.2.部分期间不得行权部分期间不得行权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第第3.1.83.1.8条、条、3.1.93.1.9条、第条、第18.118.1(十)(十)条条1 1、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上市一
9、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 2、短线交易、短线交易3 3、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中所指社会公众不包括持、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中所指社会公众不包括持股股10%10%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人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第4 4条、条、第第5 5条、第条、第7 7条、第条、第1212条、第条、第1313条条1.1.上市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承诺不转让期限内不上市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承诺不转让期限内不能转让其股份;能转让其股份;2.2.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
10、5%25%,但所持股份不超过,但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1000股的股的可不受可不受25%25%比例的限制;比例的限制;3.3.上市满一年后,年内新增股份当年可转让新增部分上市满一年后,年内新增股份当年可转让新增部分的的25%25%4.4.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5.短线交易短线交易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运作指引董事、监事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及其变动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管理 第第3.8.23.8.2条、第条、第3.8.73.8.7条、第条、第3.8.83.8.8条、第条、第3.8.133.8.13条、条、第第3.8.153.
11、8.15条、第条、第3.8.163.8.16条条1.1.上市未满一年,年内新增股份按上市未满一年,年内新增股份按100%100%锁定;上市满一锁定;上市满一年,按年,按75%75%锁定锁定2.2.按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按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25%25%计算每年可转让额度,计算每年可转让额度,持股不超过持股不超过10001000股的可不受股的可不受25%25%比例的限制比例的限制3.3.离任后离任后6 6个月内股份予以锁定、离任个月内股份予以锁定、离任6 6个月后个月后1212个月内个月内出售比例不超过出售比例不超过50%50%4.4.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5.短线交易
12、短线交易(二)董监高买卖股份注意事项 股份转让限制股份转让限制u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42142条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司股份
13、。u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第3.8.23.8.2条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下列承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中作出下列承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50%。要点:p申报义务p每年转让不超过25%p股票上市起年内不能转让p离职后半年内不能转让p离任后六
14、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不得超过50%1本人申报数据的及时、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真实、准确、完整。u每年转让每年转让25%25%的计算的计算p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p公司发行的股、股为基数,分别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p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百分之二十五,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上市已满一年的,按75%自动锁定;上市未满一年的,按100%自动锁定p因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u 25%25%基数的计算基数的计算p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为基数p上市
1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u证券法证券法第第4747条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短线交易的规定:p“买入后六个月内
16、卖出”是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六个月内卖出p“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六个月内又买入p“协议转让”视同买入或卖出;“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授予”视同买入p董监高违反规定者,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对外披露2短线交易短线交易p 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p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p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p 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认定的其他期间u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第3.8.23.8
17、.2条条:上市公: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配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3敏感期敏感期u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第第 18.118.1(十)条:(十)条: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0%。社会公众是指除了以下股东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社会公众是指除了以下股东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1持有上市公司1
18、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u谨防超买股份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谨防超买股份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间内未提出解决方案或仍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上市公司可能被实施停牌、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4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买卖意向报备与信息披露买卖意向报备与信息披露u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第第3.1.83.1.8条条p董监高拟在任职期间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前向本所报备u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p信息申报
19、及股份登记p相关人员买卖前应向董秘报备书面计划p董秘应及时进行核查并提示操作风险p买卖后在指定网站公开披露信息 上市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上市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p短线交易需及时披露5案例案例1:未及时申报及披露股份变动:未及时申报及披露股份变动 某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10月29日到2009年2月6日减持公司股份合计442.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没有及时通过董事会向交易所申报
20、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告,导致其未能及时对外披露股份减持信息。公司因为该问题被证监会立案稽查。本所对其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案例案例2:短线交易:短线交易 某公司副总经理于2007年4月27日买入公司股票52,800股,又于5月22日卖出公司股票36,400股,涉及违规金额431,995.2元,获利24,278.8元。上述股票买入、卖出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受到本所通报批评处分。(三)董监高买卖股份案例案例案例3:高管增持股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高管增持股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某公司上市日总股本3亿,社会公众股持股比例25%,非社会公众股持股比例75%(其中持股10%以上的法人合
21、计持股72.75%、某监事间接持股2.25%)。上市后,公司一名副总经理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6300股,导致公司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低于25%,若公司社会公众持股比例连续20个交易日不足25%,其股权分布将不具备上市条件。后续:该公司监事辞职,其所持股份计入社会公众股,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所导致的退市风险得以消除。第第3 3部分部分 股东买卖股份管理股东买卖股份管理u 股东买卖股份相关规范u 股东买卖股份注意事项p股份转让限制p短线交易p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p敏感期p存量股东减持p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p持股30%以上股东增持p股东权益变动信息披露时点u 股东买卖股份案例(一)股东买卖股份
22、相关规范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42142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 1年内不得转让年内不得转让证券法证券法1 1、第、第4747条:短线交易条:短线交易2 2、第、第8686条:持股达条:持股达5%5%时,在事实发生日起至披露前不得买卖;时,在事实发生日起至披露前不得买卖;持股增减变动达持股增减变动达5%5%时,在事实发生日起至披露后两日内不得时,在事实发生日起至披露后两日内不得买卖买卖3 3、第、第9898条:收购完成后条:收购完成后1212个月不得转让个月不得转让上市公司收购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理办法1 1、第、第1313条:通过证券交易持股达条:通过
23、证券交易持股达5%5%时,在事实发生日起至披时,在事实发生日起至披露前不得买卖;持股增减变动达露前不得买卖;持股增减变动达5%5%时,在事实发生日起至披时,在事实发生日起至披露后两日内不得买卖;露后两日内不得买卖;2 2、第、第1414条:通过协议转让持股达条:通过协议转让持股达5%5%时、持股增减变动达时、持股增减变动达5%5%时,时,相关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前不得买卖;相关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前不得买卖;3 3、第、第6363条:(条:(1 1)持股)持股30%30%以上且上市满一年,每以上且上市满一年,每1212个月增持个月增持不超过不超过2%2%(2 2)持股)持股50%50%以上增持不影响上
24、市地位。上述两款以上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上述两款可免于发出要约并免于提出豁免申请。上述两款采用竞价方可免于发出要约并免于提出豁免申请。上述两款采用竞价方式增持的,每增加式增持的,每增加1%1%需披露。第一款增持完成后锁定期需披露。第一款增持完成后锁定期6 6个月,个月,第二款采用集中竞价方式每累计增持达第二款采用集中竞价方式每累计增持达2%2%在事实发生日至公在事实发生日至公告披露前不得买卖;告披露前不得买卖;4 4、第、第7474条:收购完成后条:收购完成后1212个月不得转让,但同一控制人控制个月不得转让,但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不同主体间转让不受此限制;下的不同主体间转让不受此限制;上市公司
25、股权分置改革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第3939条:股改时持股条:股改时持股5%5%以上的股东,每减持达以上的股东,每减持达1%1%应在事实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发生之日起2 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股份转让指导意见1 1、预计未来一个月出售存量股超过、预计未来一个月出售存量股超过1%1%,大宗交易;,大宗交易;2 2、控股股东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控股股东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30日不得转让;日不得转让;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1 1、第、第3.1.93.1.9条: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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