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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攀钢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内容、形式、要求及考核。本标准适用于攀钢(集团)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引用标准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1963年3月30日发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动部1995年11月8日颁布)管理职责3.1 劳动人事处负责(集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3.2 保卫处配合交通、消防安全教育。3.3 安全管理处配合工业安全教育。3.4 各厂矿(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管理内容与要求4.1 安全教育对象 新入厂职工 调换工种(岗位)、攀钢内部调
2、动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含驾驶员) 实用工种人员4.1.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生产新产品时的上岗人员4.1.6违章人员4.1.7复工人员 班组长 各级专(兼)职安全管理(教育) 人员、专(兼)职安全教师 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助理)、4.1.11经理、厂(矿)长4.1.12外来劳动实习与参观人员4.1.13劳务用工人员 4.2 安全教育内容4.2.1安全教育的内容为(集团) 公司编发的对应人员的安全教育大纲规定的内容。 厂级教育要有教材(或讲义)、车间级教育要有讲义(或提纲) 、班组级教育要有提纲。 各类人员安全教育须填写攀钢(集团)公司安全教育教学日志(见附表D)。4.3安全教育规定4.
3、3.1新入厂职工安全教育规定.1 新招收和从外部调入攀钢的职工必须进行厂(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填写攀钢(集团)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见附表E)和攀钢(集团)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办证登记审批表(见附表C),办理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考试不合格者经再教育后可补考直至合格。.2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规定签订师徒合同, 期满进行理论、实际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上岗,随师实习期间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3 每年对近三年入厂的职工组织一次以增强安全意识为目的的安全再教育,教学时间不低于8学时。.4三级安全教育试卷及登记卡归入本人档案 内部调动、换工种(岗位)人员安全教育
4、规定。.1公司内部厂矿(单位)间调动时,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2 厂(矿)内部车间之间调动,要进行车间、 班组两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班组之间调动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3 对改变工种的要重新签订师徒合同, 合同期满要进行理论和实际考核合格才能独立上岗。.4 班组内部调岗不变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岗位安全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安排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时间熟悉新岗位环境和设备,在此期间,工段(班、组)长应指派专人监护,监护人认可后方能让其独立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规定.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理论与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 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证上岗,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上岗工作。.2 特种作业人员培
5、训以省劳动厅编印的相应工种的特种作业培训教材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的生产实际进行.。.3 特种作业考核理论、实际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4 理论考试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实际考试由各单位组织,但考试题必须先报劳人处审批后才能进行考试。实际考试按要求填写攀钢(集团)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实际考试记录表(见附表F).5 驾驶员实行内部准驾制度。 实用工种人员安全教育规定.1 实用工种操作人员的培训分理论和实际进行,培训内容以四川省劳动厅编写的特种作业教材为依据,结合各单位的生产工艺、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确定。.2 实用工种操作人员理论培训不低于12学时,实际操作培训不低于18学时。.3 实用操作人员
6、的考核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但需将培训计划、大纲、考试试题报劳人处审批。.4 理论考试题题型有填空、选择、简答、问题、计算、作图、论述等,每卷不低于四种题型。实际考试填写攀钢(集团)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实际考试记录表并注明为实用工种。.5 实用工种考核理论、实际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4.3.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研制新产品时, 必须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系统理论讲解和实际操作训练,对安全知识、技能、安规进行单列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4.3.6违章职工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 车间发现的违章人员由本车间办班教育;厂矿查出的违章人员或由上级查出的违章
7、人员由厂矿办班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由(集团)公司办班教育。4.3.7凡脱离岗位半个月以上的人员须进行复工教育。 外来实习的人员和在校学生如需上岗实际操作,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不需上岗实际操作者,只进行厂矿安全生产总则,现场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学生、机关人员临时集体参加厂矿生产劳动时,由厂矿指派专人向参加劳动者交待现场有关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劳动,外来参观人员由接待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总则教育,厂矿进行现场安全生产规定和注意事项的教育。 聘用劳务工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所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合同期半年以下的填写攀钢(集团)公司安全教育登记表,合同
8、期半年以上的办理安全教育合格证。从事特种作业的按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班组长、车间主任、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师实行安全任职资管理。厂矿单位新任安全科(处)长到(集团)公司安全处见习一周,主管安全生产的车间主任到厂矿安全部门见习三天后方可正式上岗。 各厂矿(单位)、分(子)公司领导由(集团)公司定期进行培训;新任行政领导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学完大纲规定的内容,经(集团)公司考试合格后取得任职资格。4.4日常安全教育4.4.1每天班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4.4.2每周开展一次主题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 利用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安全教育 及时通报各类伤亡事故。.1 发生轻伤
9、事故, 厂矿安全主管部门应主持召开事故专题分析会,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案例教育,以吸取教训。.2发生重伤、群伤(一次事故伤三人及其以上)事故, 厂矿长应主持召开事故专题分析会,并组织有关人员参观事故现场,对全厂职工进行案例教育。.3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厂矿要及时召开相应会议对干部、 职工进行教育,公司安全处视情况召开有关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科长及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现场会,并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案例教育,吸取事故教训。.4 发生因工重大伤亡事故或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教育方式和范围。4.5 安全培训教育的形式 脱产培训; 函授教育; 安全专题讲座; 实际操作演练; 事故案例展览; 工伤人员现身说法教育; 自学及其它安全教育形式。其它要求5.1 每月填写攀钢(集团)公司安全教育统计台帐(见附表A);并将攀钢(集团) 公司安全教育及办证情况月报表(见附表B)上报劳人处。5.2每年十二月底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进行总结,制定次年的安全教育计划,报劳人处。考核6.1违反本标准的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规定进行考核;6.2缺乏安全培训教育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管理责任。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