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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第一季度在建工程质量检查表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施工许可证号开工日期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层数结构类型形象进度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单 位单位名称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测机构备 注工地负责人签字: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建设工程建设程序检查表(一)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联系电话施工单位联系电话监理单位联系电话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栋数: 开工日期:形象进度: 结构形式: 结构层数:建筑节能:手续办理立项土地手续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抗震审查招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设计备案竣工手续其它 工地负责人: 工程
2、建设有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检查表(二) 工程名称: 责任主体序号 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内容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建设单位1是否依法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进行招标查验勘察单位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备案表 建设部令89号第三条; 招标法第三条; 质量条例第八条查验设计单位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备案表查验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备案表查验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备案表2是否有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行为查验施工合同及向施工单位了解情况质量条例第十条3是否有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行为查阅施工合同和施工日记4工程是否擅自开工查验开工报告、施工日记、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5国家规定必须实施
3、监理的工程,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查验委托监理手续建设部令86号令第二至八条;质量条例第十二条6是否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查验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和通知书质量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7工程是否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查验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参加,验收条件是否具备,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质量条例第十六条 建质(2013)171号8是否将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擅自交付使用查验工程验收结论和交付使用时间9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分别签署质量合格文件查阅各方签署的质量文件10法人是否签署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
4、号) 第二条11项目负责人是否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并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八条12项目负责人如有更换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程序,并重新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 第八条13是否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 第十条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检查表(二)工程名称: 责任主体序号 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内容检
5、查依据 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建 设 单 位 14不良记录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审查而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的;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有重大设计变更,未将变更后的施工图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并获批准,擅自施工的。质量条例第十一条建设部部令第134号建设部建质2003113号文15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不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的;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的。质量条例第十四条建设部建质2003113号文16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质量条例第十条建设部建质2003113号文17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经原设计单位
6、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设计条例第二十九条质量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部建质2003113号文18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二(一)19其他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主要问题建设单位签字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58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检查表(二)工程名称: 责任主体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监理单位1是否依法取得单位资质证书查验单位有效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质量条例第三十四条; 建设部第102号令第五、六条及附件:工程类别等级 建设部建质2003167号文2是否依法取得个
7、人资格或岗位证书查证个人有效资格或岗位证书3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对照监理资质标准查验监理合同及询问4有无用其他监理单位名义承揽业务查阅监理合同及询问5有无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监理业务查验监理合同及询问6有无转让监理业务查验监理合同及询问7是否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查验有关文件及询问质量条例第三十五条,建设部建质2003167号文8是否与被监理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查验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单据及询问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检查表(二)工程名称: 责任主体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
8、监理单位9是否制定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有无针对性查验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质量条例第三十五条,建设部建质2003167号文10有无将不合格的工程,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行为查验工程实体和工程验收手续11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是否有监理工程师签字查验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工序交接的签字质量条例第三十七条12法人是否签署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 第二条13项目负责人是否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并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
9、质2014124号) 第八条14项目负责人如有更换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程序,并重新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 第八条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检查表(二)工程名称: 责任主体序号 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监理单位15不良记录 未按规定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的。质量条例第三十七条建设部建质2003113号文16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进行签字的。质量条例第三十六条建设部建质2003113号文监理规范GB/
10、T 50319-2013第5.2条17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监理的。质量条例第三十八条建设部建质2003113号文建设部建市2002189号文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第5.2条18在竣工验收时未出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建设部建质2003113号文建设部建质2003167号文19未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的。质量条例第三十六条建设部建质2003113号文20未按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的。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检查表(二)工程名称: 责任主体序号检查项目
11、检查方法及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监理单位21 不良记录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及上岗的。(以每个项目监理机构为考核对象)建筑法第十四条质量条例第三十七条省市场条例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建设部167号文第二条第款建设厅苏建工(2003)286号文22对承包单位上道工序未报经监理验收即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行为,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不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制止和纠正的。质量条例第三十七条省市场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建设厅苏建工(2003)286号文23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专业、数量明显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的。建设厅苏建工(2003)
12、286号文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第3.1.2条24未编制监理规划即开展现场监理工作的。建设厅苏建工(2003)286号文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第4.1条25现场项目监理机构未按确定的工地例会周期召开工地例会,例会无纪要或纪要严重不全的。建设厅苏建工(2003)286号文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第3.2.1条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检查表(二)工程名称: 责任主体序号 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内容 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监理单位26不良记录对承包单位按标准、规范、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检测、工程安全和功能性试验而未进行的行为,监理不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制
13、止和纠正的。建设厅苏建工(2003)286号文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27对承包单位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品种不全、批次不足,实物与报验不符的行为,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不予以制止和纠正的。28其他可能影响监理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主要问题监理单位签字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检查表(二)工程名称: 责任主体序号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及内容 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施工单位1是否法据取得资质证书查验企业和项目经理有效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质量条例第二十五条2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对照资质标准查验施工合同3有无用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查验施工合
14、同及现场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4有无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查验施工合同及询问5有无转包承揽的工程查验施工合同及询问6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检查材料、试件、试块取样检验制、施工质量检验制、隐蔽工程验收制、质量事故报告制、上岗培训制、技术交底制、施工组织方案审批制、回访保修制度及落实情况。质量条例第二十六条7是否对分包单位工程质量负责检查签订合同和施工管理资料质量条例第二十七条8是否有偷工减料对照设计施工图文件检查工程实体及了解设计条例第二十八条;质量条例第二十八条9是否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查验施工图纸与工程实体是否一致10是否执行质量检验制度检查检验制度建立及制度执行情况建设工程质量
15、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11出现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是否及时返修查阅验收记录及检查工程实体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检查表(二)工程名称: 责任主体序号 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内容 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 施工单位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验收人员资格对照竣工验收报告检查验收人员的资格是否符合规定GB50300-2013统一标准第3.0.3条;建设部建质2003113号文施工单位自评资料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自评资料是否齐全检验批质量检查检验批质量主控项目资料是否齐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和确认记录1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
16、检查控制资料核查记录GB50300-2013统一标准第5.0.4条观感质量验收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观感评定表及现场观察14法人是否签署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 第二条15项目负责人是否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并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 第八条16项目负责人如有更换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程序,并重新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
17、2014124号) 第八条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检查表(二)工程名称: 责任主体序号 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内容 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 施工单位17不良记录未按照施工图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设计条例第二十八条质量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部建质2003113号文18现场无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十条19未按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擅自使用的。质量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建设部建质2003113号文20未按规定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记录的。建设部建质2003113号文GB50300-20
18、13统一标准第3.0.3条;21未按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未按规定送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22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建设部建质2003113号文GB50300-2013统一标准第3.0.3条;23施工人员未按规定接受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擅自上岗作业的。质量条例第二十六条建设部建质2003113号文24施工期间,因为质量原因被责令停工的。建设部建质2003113号文GB50300-2013统一标准第3.0.3条;25其他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主要问题施工单位签字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工程实体质量监
19、督检查表(三) 工程名称: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1地基基础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木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以上工程,每100m应至少有1点,3000m以上工程,每300m至少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3 4.1.5条2当基坑或基槽挖至设计深度或标高时,应进行验槽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8.3.1条3深基坑的开挖与
20、支护,必须进行勘查与设计。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8.3.2条4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13 5.1.3条5灌注桩的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每浇注50m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13 5.1.4条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表(三) 工程名称: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6地基基础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
2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13 5.1.5条7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13 7.1.3条8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土钉、支撑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严禁向下超挖土方。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第8.1.3条9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支护结构,在基坑开挖过程
22、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必须进行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监测和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地面的沉降监测。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第8.2.2条10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检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 3.0.1条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表(三) 工程名称: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11地基基础基坑工程监测必须确定监测报警值,监测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计以及周边环境中被保护对象的减控要求。监测报警值应由基坑工程设计方确定
2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 8.0.1条12换填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并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填铺上层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79-2012 4.4.2条13压实地基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每完成一道工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79-2012 6.2.5条14当强夯施工所引起的振动和侧向挤压对邻近建构筑物产生有害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施。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79-2012 6.3.10条15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
24、根据静载荷试验、其他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等方法综合确定。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除应采用单墩静载荷试验进行承载力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密度随深度的变化情况。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79-2012 6.3.13条16复合地基承载力的验收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试验,对有粘结强度的复合地基增强体尚应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79-2012 7.1.3条17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达到稳定标准为止。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79-2012 10.2.7条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表(三) 工程名称: 序号检查
25、项目检查方法及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18混凝土结构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4.1.1条19模板及支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并应保持其整体稳固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4.1.2条20当需要进行钢筋代换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 50666-2011 第5.1.3条 第5.2.2条2
26、1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30,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22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表(三) 工程名称: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23混凝土结构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
27、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2 第3.0.6条 第4.1.3条24在钢筋工程焊接开工之前,参与该项工程施焊的焊工必须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准于焊接生产25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持有钢筋焊工考试合格证,并应按照合格证规定的范围上岗操作。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2 第6.0.1条26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27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
28、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28原材料进厂复验应符合下列规定: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及凝结时间进行检验。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7.6.3条8.1.3条29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散落的混凝土严禁用于结构浇筑。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表(三) 工程名称: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30混凝土结构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
29、,并应对其强度、安全性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有关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4.0.1条3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5.2.1条32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普通砖砌体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
30、高比不应小于1/2。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5.2.3条33承重墙体使用的小砌块应完整、无破损、无裂缝。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6.1.8条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表(三) 工程名称: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34混凝土结构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6.2.1条6.2.3条8.2.1条8.2.2条35墙体转角处和纵横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施工
31、洞口可预留直槎,但在洞口砌筑和补砌时,应在直槎上下搭砌的小砌块孔洞内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混凝土灌实。36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37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及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38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和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中的砌体抗震墙,其施工应先砌墙后浇构造柱和框架梁柱。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3.9.6条工程检查意见 施工单位签字 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表(三)工程名称: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内容检 查 依 据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1模板模板及其支架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对照模板设计
32、图检查GB50204-2011第4.1.1条2模板及其支架拆除对照施工技术方案检查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GB50204-2011第4.1.3条3钢筋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现场观察和抽测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GB50204-2011第5.3.1条对照设计变更检查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变更手续是否齐全GB50204-2002第5.1.1条4钢筋的力学性能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场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GB50204-2011第5.2.1条5抗震钢筋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中的强度实测值GB50204-2011第5.2.2条6钢筋安装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GB50
33、204-2011第5.5.1条7二次浇注结构钢筋、填充墙拉结筋位置及钢筋规格、数量,锚固长度,钻孔清理情况徐建质【2010】4号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表(三)工程名称: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内容检 查 依 据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8混凝土水泥的品种、级别、出厂日期及强度、安定性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GB50204-2011第7.2.1条9外加剂对照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检查外加剂质量和氯化物含量GB50204-2011第7.2.2条10混凝土强度和试件留置检查施工记录和试块强度报告GB50204-2011第7.4.1条11外观质量现场观察缺陷处理情况及检查缺陷情况记录、处理方案和验收GB50204-2011第8.2.1条12尺寸偏差现场观察及检查砼外观质量、板厚偏差记录和技术处理方案GB50204-2011第8.3.1条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表(三)工程名称: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内容检 查 依 据检查情况及违规事实13砌筑砂浆水泥的品种、级别、出厂日期及强度、安定性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GB50203-2011第4.0.1条14砂浆外加剂检查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配报告及型式检验报告GB50203-2011第4.0.8条15砖砌体砖和砂浆的强度检砖和砂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