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方案】交通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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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方案】交通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交通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4月29日丹东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各类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2015年度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一步推动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东港市安委会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东安委20155号)的要求,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2、认真贯彻落实4月29日丹东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级五覆盖”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全面推动“依法治安”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覆盖范围本次专项行动覆盖全系统所有生产经营领域。三、重点内容(一)共性内容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
3、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及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4.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委托)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5.将场所租赁给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6.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8.非法用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9.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10.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
4、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1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12.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3.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及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到位的;14.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和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15.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二)重点领域的内容1、道路运输。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站点停靠
5、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危货车辆超速或不按规定行车路线行驶的。(运管所牵头,必要时可与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协同,开展联合执法)2、水上运输。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及其他船舶非法营运的;货运船舶或未取得客运资质的船舶非法载客的;运输船舶不按要求配备船员或船员不适任的;运输船舶超限超载、不适航、大船小证的;水路运输非法夹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航政站牵头,必要时可与海事局协同,开展联合执法)3、道路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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