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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意见】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我市城市交通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确立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地位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人民政府应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是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和重要的民生工程,具有突出的公
2、益属性。近年来,我市加大对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城市公共交通有了较快发展,随着丹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市民出行的规模、结构和分布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城市交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理念,将公共交通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重要位置,真正确立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地位,在规划布局、设施建设、技术装备、运营服务、资源配置、资金补贴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新格局。二、指导思想、主要原则(一)指导思想。全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资金投入优先、土地划拨优先、财税扶持优
3、先、路权保障优先的“四优先”原则,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的建设步伐。全面科学地制定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完善城市公交路网,增强公交运行能力,改善公交服务质量,提高公交的覆盖率、班次密度和准点率,形成布局合理、高效快捷的公共交通系统,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经济舒适、绿色环保、安全可靠的优质公共交通服务,推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二)主要原则。1.政府主导原则。城市公共交通作为重要的民生公益事业,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确定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要把改善城市公共交通条件、方便群众日常出行工作放在城市交通工作的首要位置,加强对公交的规划、组织和管理,建立健全城市公交工作
4、的长效监管机制。2.综合发展原则。统筹协调发展公共交通体系,加快发展大容量快速公交(BRT系统)和轨道交通系统建设,有序发展出租汽车,构建以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多种交通方式互为补充的城市大交通系统。3.统筹兼顾原则。坚持优先发展公交,既要立足于解决当前公交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于长远发展;既要大力改善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现状,又要加快城镇公交一体化步伐,构建中心城区、镇、村三级公交网络,促进城市公交发展水平稳步提升。4.绿色环保原则。以节能减排为重点,以建设低消耗、高效率、大容量的绿色公共交通系统为方向,加快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的推广使用,走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发展道路。5.
5、改革创新原则。明确公交事业发展的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公交服务的企业化运行机制,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推进公交企业改革和内部运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公交企业的营运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明确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到2020年,实现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地位全面确立,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公交企业经营效益明显改善,运输能力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的吸引力显著增强,公共交通的便捷性、舒适性与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市、区大线路大运量公交车和区域内小循环小运量公交车的城乡一体、服务均等的公共交通体系。1.大力发展环保型公共交通车辆。加快发展绿色公共交
6、通,提高公共交通车辆环保性和舒适性。2016年新购置的城市公交车辆全部采用清洁能源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到2017年,完成现有燃油公交车辆更新淘汰。到2020年,实现城市公交车万人拥有量达到14标台以上,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左右。2.加快场站设施建设。根据经济区划调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完善公共交通停车场、枢纽站、停靠站和首末站建设,停车场、枢纽站、首末站设施配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加快城市加气站、充电桩和充电站规划建设,按照丹东市加气站、充电桩、充电站布局专项规划,在不改变公交场站功能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公交场地资源,建设加气站、充电桩和充电站,满足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共交通车辆发展需
7、要。建设LNG车用气瓶定期检验站,满足LNG公交车车用气瓶的检验需求。实施美化亮化候车亭工程,要逐步改造公交站亭,力争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3.实施路权优先。在城区双向6车道以上的主干路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双向4车道主干路,分时段确定公共交通优先通道。实施高峰时段管控措施,使公交车拥有专用道每百标台不少于4公里。建立公共交通专用道监控系统,严格查纠占用专用道、干扰公共交通车辆正常运行的行为。对有条件的路口试行公共交通车辆专用信号,尽可能减少公共交通车辆在路口的停留时间。4.建设智能化公共交通。推进信息技术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建立以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
8、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为主要内容的智能化公共交通调度指挥中心,将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纳入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共享平台。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移动支付体系和公共交通手机查询系统建设,积极推广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应用。到2020年实现城市不同交通方式和跨市城市公共交通IC卡的互联互通。5.完善公共交通网络体系。根据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和群众出行需求,有序开通、调整公共交通线路,扩大公共交通线网覆盖面,完成城郊公共交通车辆的集约化改造,积极探索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票价体系,推进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在新老城区,根据丹东道路条件,因地制宜,建设大容量、环保型快速公交(BRT),稳步发展轨道交通,提
9、高公共交通干线运营速度和运输量;优化现有公共交通线路走向和站点、班次设置,减少线路重叠,缩短发车间隔,延长服务时间。到2020年,逐步建立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多种公共交通方式网络。四、实施优先发展保障政策(一)加快编制公共交通规划。根据丹东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丹东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按照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与城市总体布局和人口、产业分布相协调的要求,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综合考虑各种交通方式换乘枢纽配置,以及与对外交通的衔接,将规划确定的停车场、枢纽站、首末站等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先保障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要按照科学合理、优先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全面提高规划编制质
10、量。(二)加快设施建设。对五龙背镇、金山镇、九连城镇、新城区等地区优先安排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实行划拨方式供地。将公共交通场站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配套工程,实行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设费用纳入主体工程投资。新建小区、开发区、商务区、大型城市综合体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要根据公共交通专项规划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设施,同时具备公交职工就餐、饮水、休息、如厕等附属功能。没有配套建设的一律不予审批、验收;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时,由住建、公安、交通部门共同审批把关,按照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结合道路及周边用地情况,合理设置停靠站、公共交通专用道和场站设施。
11、科学规划建设立体停车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人行横道,分流过街人流,提高车辆运行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三)加大政府投入。要本着“政府投入为主、票款收入弥补”的原则,将城市公共交通补贴补偿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由市财政局统筹确定年度公共交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弥补政策性亏损、补贴车辆设备购置等。(四)拓宽投融资渠道。推进公共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利用优质存量资产,通过特许经营、战略投资、信托投资、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在市场准入标准和政策扶持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通过银企合
12、作等多种渠道,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提供优质、低成本的融资服务。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的收益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开展与运输服务主业相关的其他经营业务,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增强企业自身发展能力。五、建立持续发展机制(一)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补贴补偿机制。核实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经营状况,合理界定补贴补偿范围和额度。对承担社会福利减免票(老年人、盲人、义务兵、伤残军警和学生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按年度给予足额补偿;对实行低票价、经营冷僻线路、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增加的企业成本,给予适当补贴。(二)规范客运票价定价和调整机制。城市公共交通运价的制定,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3、充分考虑企业经营成本、群众承受能力和财政承担能力等因素,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合理确定。(三)建立规范的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补贴制度。为促进公交企业的公益性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机制的形成,出台公交企业成本规制实施办法,合理界定公交行业成本范围,规范企业成本费用审计、评价制度和考核体系,建立有效的公交补贴监管机制。逐步解决公交企业税费、社会保险等历史欠缴问题,保持公交行业稳定和持续发展。(四)推行交通综合管理。建立健全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标准、新能源车辆性能检验等技术标准,构建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推行城市公共交通的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服务,不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行服务质量。完善出租
14、汽车运力投放调控机制,建立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合理发展汽车租赁、包车客运等交通服务方式,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手段,满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商务、旅游等多样化的出行需求,提高车辆的利用效率。(五)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作为安全责任主体,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规范,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格实施车辆维修和报废制度,增强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六)规范重大决策程序。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重大决策法制化、民主化、公开化。实行公共交通线网规划编制公示制度和运营价格听证制度。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情况、运营成本和服务质量
15、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六、规范公共交通运营秩序交通部门和公交企业要立足丹东实际,制定公共交通运营规章制度、行业标准规范、管理考核办法,逐步使我市公共交通发展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坚持从场站建设、车辆配备、设施装备、服务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制定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技术标准体系,严格按标准实施建设、提供服务,全面规范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在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市场运营中的行为,促进我市公共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七、提高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质量针对乘客不同时段的需求,开设上下班高峰通勤线、夜间经济线、区间快速线、旅游观光线、假日旅游线、居住区专线、教育专线等不同结构功能的公交定制服务。加强
16、行业文明建设,制定实施公交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公交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强化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企业、文明线路、文明班组等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力加强公共交通和绿色出行的宣传和引导,将每年9月的第3周确定为“公交出行周”。八、创新公共交通运营机制按照公交公益性质、特许经营、规模发展的思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国有公共交通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创新运营管理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共交通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切实增强企业的效益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引领丹东公共交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九、加
17、强公交系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能力强、业务精、素质高、作风硬的干部职工队伍。建立职工工资与社会效益和社平工资联动机制,根据公交职工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和福利状况,提高职工合理的工资水平,逐步达到或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线。公交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十、强化公共交通客运市场监管加大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特许经营制度,坚决取缔各种非法经营活动,严厉打击侵占和破坏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危害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运营秩序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经营者、从业人员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建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激励和评价机制,对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配合公共交通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社会氛围。十一、加强对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组织领导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各部门合力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定公交发展的目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制订城市公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纳入政府重要议事议程,并由交通部门组织实施。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丹政办发20084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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