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方案】湾里区深入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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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方案】湾里区深入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湾里区深入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为了巩固治超工作成果,保障路桥安全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关于印发全市深入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24号)工作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在全区深入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工作)。为使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和各种科技措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治超行动,重点实施路面治超,严格监管货源单位和涉车企业,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努力将全区治超站
2、点路段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促使治超长效机制健全巩固、治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货运市场环境更加有序、道路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二、工作步骤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7月)。制定全区深入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召开全区深入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全区集中治超工作,向社会发布公告。各镇街办(管理处、管委会)、区直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安排和要求,部署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单位工作方案在2016年7月底前报区治超办。(二)集中治理阶段(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各镇街办(管理处、管
3、委会)、区直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推动辖区内有关载货车辆管理单位、运输企业、驾驶员和货运源头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上级治超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各镇街办(管理处、管委会)、区直相关部门要在集中治超工作中把握方式、方法,不断总结经验,研究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的途径和做法。集中治超工作结束后,区政府组织开展全区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检查验收,随后接受省、市对我区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检查验收,2017年7月后,转入长效治理。三、整治重点(一)路面治超管理。1.开展流动治超工作。要在105国道、梅
4、岭大道、昌湾大道、红湾大道和重点区域路段开展流动治超工作。由区公路局牵头,组织交通运输、公路管理、公安交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流动治超。2.严厉处置超限超载行为。经流动检测认定的超限超载车辆,要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或者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理;对短途驳载、避站绕行、车托带车、夜间偷运等逃避检查的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故意堵路、强行冲关、破坏设施、聚众闹事、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确保正常的治安环境和交通秩序。(二)货源单位管理。各镇、街办(管理处、管委会)、区直相关部门加强对货源单位的管理。1.要建立货源单位台帐。要组织交通运管、国土、水利、城建、安监等有关部门
5、依据职责分工对货源单位进行分类排查和梳理,全面掌握辖区内货源单位情况,对不符合生产条件,手续不齐全的货源企业一律关停并转直至整治到位。2.要严格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对货运量大、车辆流量多、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采矿及加工(砂、石、土等)、货运场站等货源单位,要确定为重点监管单位,按照科学合理、稳步推进的原则,分期分批在当地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予以公布。3.要加强对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积极引导货源单位合法装载,加强治超工作宣传,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派驻监督员加强日常巡查,安装电子地磅、视频监控设备,签订责任状,以及接受投诉举报等措施,督促重点货源单位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落实车辆合法装载责任,确保超
6、限超载车辆不出厂(站、场、矿等)上路。4.要加大查处力度。对超限超载情况严重的货源单位,应认定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监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涉车企业管理。各镇、街办(管理处、管委会)、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涉车企业的管理。工信、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本地区车辆生产企业加强监管,要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和非法改装的车辆出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要坚决依法查处;要对本地区生产和销售拼装车辆、非法改装车辆、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有营业执照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封。
7、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在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时,发现拼装、非法改装情形的,坚决查扣,直到恢复原状,并追踪车辆拼装、非法改装的源头,将相关线索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处理。交通运输部门要对本地区的货运企业加强行业监管,深入开展道路货运市场“打非治违”活动,从严整治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营运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对累计多次存在超限记录的货运车辆和货运企业,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工作原则(一)统一行动,把握原则。从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全区统一开展治超行动,强化源头监管,突出路面治超,总体按照“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原则进行,最终形成“源头管、
8、路面查、追踪罚”的全程治超格局,逐步实现全区治超工作机制常态化。(二)统一标准,依法行政。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5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车辆拼装、非法改装的认定标准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处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标准执行。对超限运输不可解体物品、鲜活农产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三)统一规定,严管重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此次集中治超行动实行“六严禁八到位”。“六严禁”是:严禁生产销售拼装、非法改装
9、车辆,严禁拼装、非法改装车辆载货营运,严禁货源单位超限超载装载,严禁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严禁逃避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严禁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失职渎职。“八到位”是:对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处罚到位,对超限超载货物卸载到位,对违法驾驶人员记分到位,对非法改装车辆恢复到位,对车辆拼装、非法改装窝点追踪到位,对违法货源单位整顿到位,对累计多次超限运输的货运企业、车辆等处理到位,对治超工作中不查处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等部门问责到位。五、组织领导(一)工作机构为推进全区治超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湾里公路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
10、财政局、区发改委(工信委、物价局)、区城管委、区安监局、区法制办、湾里公安分局、湾里交警大队、湾里国土分局、区规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监局、区农水局、区信访局、湾里公路分局以及各镇、街办(管理处、管委会)分管领导任小组成员的湾里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三组”,即:办公室、维稳组、宣传组、督查组,相关组成人员如下:1.区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作为全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整治工作,研究破解治超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区治理超限超载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全区治超各项工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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