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方案】桂林市秀峰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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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社方案】桂林市秀峰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43号)和桂林市的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分别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的整合工作,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整合城
2、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进程,优化提升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质量,促进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不断提高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二、工作目标在全区范围内推进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工作,实现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机统一,建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的统筹城乡、公平可及、管理规范、便民高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6年全面完成城区、街道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整合工作,2017年1月1日开始按桂林市的部署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三、工作原则(一)周密部署、协同推进。按照自治
3、区、桂林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城区、街道同步开展整合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整合任务。(二)整体移交、平稳过渡。区卫生计生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做好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系统及数据等的移交与接收工作,实行整体移交与接收。要制定规范的移交与接收程序,妥善处理好体制、制度并轨期间的有关问题,尽力缩短整合时间确保行政管理和经办服务队伍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整合期间不自行制定出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新政策。(三)规范有序、稳妥推进。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
4、体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并落实桂林市的安排部署,按照先整合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系统及数据等,后整合制度的原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整合工作。(四)问题导向、风险防控。要认真分析和预判整合过程中和整合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做好整合工作的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五)严明纪律、加强管理。加强对整合期间的基金管理,严格开展基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完善内部、外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四、整合步骤(一)制定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整合就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精神及桂林市的要求,结合秀峰区的实际,制定秀峰区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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