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防城港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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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方案】防城港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644号),加快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168号文件精神,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坚持走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绿色发展、四化同步、城乡一体、多元特色的广西新型城镇化道路。结合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政策,继续完善配套政策体系;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综合
2、试点为抓手,加快改革创新,发挥好试点的引领作用;抓好自治区级示范城镇、特色小镇建设和产城融合发展,推动城市协同发展;完善部门联动、市县推动、上下互动的新型城镇化工作推动机制,推动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确保如期实现“两个建成”先行区目标。二、主要目标推动全市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持续提升,城镇布局更加优化,城镇模式集约高效,城镇综合承载力明显提高,城镇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镇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市发改革委、住建委等牵头负责;市统计局负责数据统计)三、主要任务及分工(一)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加快落实户籍制
3、度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桂政发20158号),抓紧出台具体实施细则。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城区和建制镇的落户限制。鼓励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稳步推进住房、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相关领域配套改革,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市公安局牵头负责)2.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实现居住证制度全覆盖,保障居住证和居住证明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
4、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的权利和其他便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和居住证明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缩小与户籍人口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市公安局牵头负责)3.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统筹安排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
5、,确保与当地户籍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建立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进一步降低入学门槛,切实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需求。提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能力,鼓励和扶持面向农民工随迁子女招生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缓解公办学校入学压力。完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的政策。加强对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的管理和指导,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平等权利。(市教育局牵头负责)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水平。扩大社保征缴范围,依法将
6、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管理服务,不断扩大农民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抓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落实,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保障农民工和进城落户农民社保关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关系顺畅转移接续。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实现全市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全覆盖。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全面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加快推进新农合跨市异地转诊和即时结算,稳步扩大新农合保障范围和水平。(市人社局、卫计委牵头负责)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完善就业创业基地以奖代补政策,促进农民工以创业带动就业。引导各地依托现有各类工业开发园区、农业产业园,整合发展
7、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创业园、返乡青年创业服务中心等各类平台,盘活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引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机构进行运营。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农业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社和创业带头人充分发挥对口帮扶和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公司+农户”、“协会+农户”等模式,做强做大“一村一品”产业。继续开展“春潮行动”,加强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实训能力和水平。修订职业培训管理办法,引导培训机构主动适应产业升级和企业岗位需要,以就业为导向开展职业培训。探索政府向社会购买培训服务和培训成果的新机制。(市人社局牵头负责)4.加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创新土地利用保障方式。落实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
8、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将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统筹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推动农村地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合理确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解因素,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及农民工创业园用地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倾斜。(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完善政府投入机制。落实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完善对下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人口转入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加大对城镇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体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居民服务等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的城镇、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倾斜的政策,统筹平衡对
9、贫困地区、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市财政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全面提升城镇功能。5.加快城镇棚户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实施棚户区改造行动计划和城镇旧房改造工程,实现棚户区改造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更新的有机结合。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打通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的供需通道。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土地、财政和金融政策,棚户区改造安置建筑面积占规划总建筑面积50%以上的,实行土地公开交易起始“低地价”。推动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发挥开发性金融支持作用,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改造建设。出台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城中村改造推动工作体制机制。督促各
10、地科学编制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改造模式等。(市住房局、住建委牵头负责)6.加快城镇综合交通网络建设。优化城镇路网结构。推行“街区制”,打破城市小区建设“小而全”、“小而散”的发展格局,提高城市社区资源使用率、增强社区文化生活交流、美化城市生活环境。试点先行,建设一批“街区制改造”示范区。加快编制城镇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完善城市骨干路网体系,提升路网密度,加快城市断头路、节点连通道路和城市内外部连接道路的建设和改造,提高道路的网络化和通达水平。加强城市立体交通的建设,加大车行道路立交、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的建设力度,鼓励在城市商务区等交通密集区域建设空中步行连廊。因地制宜实施街区“微改
11、造”工程,形成以小街区为基础,交通便利、功能完善的微循环道路系统。(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树立公交优先理念,中心城市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构建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快线、干线、支线三层次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发展地面快速公交,推广公共交通专用通道,优化公共交通站点和线路设置。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编制。加快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7.实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加快开展城市地下管网普查,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快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逐步开展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统筹
12、不同等级城市道路建设干线管廊、支线管廊和缆线管廊。优先改造旧城区急险部分管网和建设城市新区综合管廊。因地制宜建设缆线管廊,加快既有地面架空线网入地。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设计和施工中积极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式(BIM)和装配技术。强化入廊管理,健全价格机制,形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良性循环。到2020年,建成一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城市地上、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摸底调查工作,有序更新改造使用年限过长、建设标准低、施工不规范、管材质量差的管道,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到2020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国家标准。(市住建委牵头负责)8.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出台推进全
13、市海绵城市建设政策文件,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结合棚户区、危房改造,更新改造老城区和老旧小区,妥善解决城市防洪安全、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抓好我市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到2020年,争取实现部分城市建成区能够就地消纳和利用70%降雨的目标。(市市政局、住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9.推动新型城市建设。以我区列入全国“多规合一”省级试点为契机,统筹推进我市“多规合一”工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快推进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建立重点生态保护区域分类管控机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开展管控试点。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将
14、城市设计管控要求纳入法定规划,加快建设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等新型城市。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城市发展。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和“互联网+”城市计划,实施信息网络宽带化等重大信息工程,加速光纤入户,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大力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应用,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着力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重点发展节能高效、生态环保、施工便利的新型绿色建材和结构体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按照产城融合发展的理念,加快产城互动发展试点园区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功能区转型,
15、争取海湾新区申报成为自治区级新区。(市发改委、住建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中国电信防城港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我市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加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健身、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规划建设,逐步形成以社区级设施为基础,市级、城区级设施衔接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优化社区生活设施布局,加强社区商业网点设施配套,打造便捷生活服务圈。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培育一批居家养老服务的龙头企业和社会组织,借助“互联网+养老”行动,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城镇公用设施使用安全管理,健全城市抗震、防洪、排涝、消防、应
16、对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机制,完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市住建委、教育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卫计委、商务局、民政局等牵头负责)(三)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11.提升县城和重点镇基础设施水平。围绕构建城镇群城镇带,优化城镇布局,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合理布局、统筹推进的原则,加强县城和重点镇的交通、供水供电供气、地下管网、信息网络、绿化亮化美化等市政公用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市场、养老、治安、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城镇承载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加快建设重点城镇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力。加
17、大对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县城和重点镇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及污泥,提高县城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加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10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市政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12.扩权强县、扩权强镇。积极探索自治区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让经济强县享受部分设区市管理权限,增强县域发展活力。加大向乡镇放权力度,以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及强化用地指标保障为重点,赋予人口较多的重点镇区部分县级管理权限,允许其按照相同人口规模城市市政设施标准进行建
18、设发展。赋予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建制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全面推行乡镇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四所合一”改革,进一步提升乡镇的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市发改委、市编办、住建委牵头负责;市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等配合)13.推进自治区级示范县、示范镇试点建设。深入实施大县城战略,开展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和百镇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制定示范县、示范镇试点实施方案,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政策资金支持,加快自治区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和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建设,力争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型城镇建设与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投融资体制、行政管理和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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