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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方案】县交通执法整改实施方案交通执法整改实施方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开展的市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全面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当前治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重要指示和部、省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依法依规、全面整改、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思路,“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基本原则,对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执法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坚决查处纠正各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切实整改公路执法工作中的不科学
2、、不规范、不便民的问题,注重完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专项整改与治超工作的联动开展,为我县交通运输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改工作,切实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坚决遏制乱罚款、乱收费等反弹现象;切实加强治超执法监督,坚持自查自纠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强化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执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真正使基层执法人员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政纪、法纪教育,促进法制意识明显增强、职业素养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二、基本原则坚持开展专项整改与有效推进治超工作相结合;
3、自查自纠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全面检查整改与解决当地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突出重点、先行治标与完善机制、加强研究治本措施相结合。三、重点任务严格对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检查和整改交通运输公路执法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抓好十五个问题的整改。重点梳理当前我县存在的具体问题:1、与车主、料主内外勾结,掌握执法动向为超限超载车辆通风报信,充当超限超载运输保护伞;2、为超限超载运输车主带车收取费用;3、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4、利用职权为搅拌站、建筑工地等用料单位介绍建筑材料,提取费用
4、;5、利用职权组织或参与超限超载运输,利用职权参与或让亲友参与对非法运输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6、利用职权擅自查扣车辆证件,有“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7、利用职权优亲厚友,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选择性执法;8、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充当说客讲情,迫使执法人员违规放车或降低处罚标准,扰乱治超秩序;9、瞒报、漏报、不按时上报查扣的违法违规车辆或擅自更改查扣车辆案件性质;10、违规收取车辆检测费和车辆保管费;11、组织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12、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只罚款(收费)、不卸载,不纠正违章;13、为非法超载超限运输车辆办理罚款“年票”、“月票”;14、随意提高或降低治超执法标准;15、
5、向治超工作机构及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四、具体工作安排本次专项整改工作,到2014年3月10日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现在2014年1月10日)。传达学习交通运输部部长、组长在专项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面教育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对新闻媒体曝光的几起违法违纪案例要“照镜子、正衣冠”,对照剖析、举一反三、认真反思。同时,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素质教育,通过多种教育形式,进行层层动员发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制定县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第二阶段:查摆整改阶段(2014年1月11日
6、25日)。严格对照国家现有法律法规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以“十五个问题”为重点,一项一项查,全面梳理检查本单位执法情况。认真开展好“三个活动”:一是各单位组织开展查摆活动,结合当前治超工作全力向长效机制推进的关键时期,通过查摆人员思想、查摆工作作风、查摆规范执法,纯洁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水平,巩固治超成果。二是开展承诺公示活动,个人向单位承诺公示,单位向社会承诺公示,通过承诺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开展个人执法情况自查活动,针对15项重点问题,逐一对照自查,对检查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明确整改时间,真正做到思想上有震动,灵魂上有触动,落实上有行动。查摆问题要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通
7、过职工座谈会、企业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有效载体,对照实际,认真查找单位、执法人员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主客观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方法步骤,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务求取得实效。同时,结合梳理出来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全面修订完善站队管理和执法管理相关规定制度,明确执法工作职责和管理范畴,明确工作细则和执法准则,明确个人岗位责任和工作要求。通过进一步制度修订和岗位责任分工,统一站队人员思想,提高交通执法人员知法守法、规范执法认知水平,全面提升交通执法队伍形象。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月26日-2月20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总结汇报的基础上,县交通运输局对专项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8、市交通运输局将对各县交通和公路部门进行抽查验收,对每个单位抽查3个以上基层执法站所。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4年2月21日3月10日)。各单位对专项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于2月25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全面总结后,形成总结报告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见附件)。各基层执法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
9、对重点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和暗访,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并视情予以党纪政纪处理。(二)内外结合,强化整治。各执法单位要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五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上路执法,稽查、路政、运管机构要按照规定开展工作;二是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三是严禁趋利执法;四是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五是严禁乱罚款和乱收费。各执法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治超工作外部环境治理。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会同公安等部门,坚决打击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聚众闯卡、拒检抗检以及货车跳磅扭磅等干扰正常称重检测的行为。坚持交通、公路、公安联合路面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三)完善政策,落实制度。在全面开展检查整治活动的同时,要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落实交通运输执法经费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制度。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建设管理,严格控制队伍规模,从根本上消除趋利执法行为。结合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全面公示治超执法政策依据,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四)统筹兼顾,注重成效。要把专项整改工作和扎实推动治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治超与治乱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统筹协调,合理安排,确保专项整改与治超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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