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办法】淮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docx
《【交通办法】淮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办法】淮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docx(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交通办法】淮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淮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本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构建有序停车环境,合理引导交通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淮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淮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淮南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是指供社会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是指建筑物依据配建停车位标
2、准所附设的面向本建筑物使用者和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是指位于道路红线以外、面向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路内停车位是指在道路红线以内划设的面向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空间。第四条市政府成立市区停车场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协调处理停车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联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公安、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房产、价格、财政、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停车场管理相关工作。职责有交叉的,由市政府研究确定。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通运输、
3、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要求,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片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第六条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规划的同时,应当对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适时调整,调整后的停车位配建标准应及时公布。第七条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时,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标准,确定停车场的规模、布局和建设形式等。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停车位标准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八条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建设工程竣工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
4、建设、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核实规划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停车场规划、未达到配建停车位标准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部门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并限期补建或扩建。第九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核查已建成的停车场使用情况,对擅自挪作他用或擅自停止停车功能的,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停车功能。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应统筹考虑周边老旧居住区的停车需求,经专题论证通过后可适度增加配建停车场,并与老旧居住区共享使用。第十一条依据停车设施专项规划,需要独立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地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建设用地,并在近期建设计划中落实
5、具体项目,明确分期建设时序和措施。第十二条公共停车场属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其建设用地要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对于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对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个人利用自有出让土地建设停车设施的,依据规划办理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调整手续。第十三条政府应每年从市级城市维护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第十四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写字楼、商铺、公共活动场所,应当按照标准配建公共停车场。对于停车需求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当超额配建公共停车泊位。医院、商场、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以及行政机关办事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应当按照标准配建公共停车
6、场。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停车场鼓励向社会开放。第十五条因实际需要,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及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在道路两侧、沿街商铺门前、广场和游园周边等道路红线以外的区域以及小区周边平整场地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应当经市停车场管理领导小组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擅自设置的,依法取缔。申请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的,由申请人向市停车场管理领导小组联合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由联合办公室召集相关单位集中审核,结果报停车场管理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审议通过后由联合办公室向申请人核发临时公共停车场设置证明。临时公共停车场设置期限为3年,自核准之日算起。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交通办法 交通 办法 淮南市 机动车 停车场 管理办法 试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