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方案】石景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docx
《【人社方案】石景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社方案】石景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人社方案】石景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统筹我市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555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若干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610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
2、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保发201679号)要求,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北京市相关要求,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解决突出
3、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的基本原则。二、参统的范围本区所属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或单位(以下简称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一类、二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按照自愿选择原则就近到我区参保的市级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以及上述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纳入此项改革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编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此项改
4、革范围,继续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为了确保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按要求成立石景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专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编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信访办、卫生计生委、教委、文化委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兼),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编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信访办、卫生计生委、教委、文化委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任领导
5、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编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信访办、卫生计生委、教委、文化委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改革专项领导小组为临时机构,自2016年5月起,工作周期为一年。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并统筹协调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对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制定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成员单位职责如下: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协调、政策培训、业务指导和组织实施以及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人社方案 方案 石景山区 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