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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社方案】平乐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逐步建立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确化、标准化。确保我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平稳、有序实施,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12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6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
2、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多层次”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为出发点,以服务为导向,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持可持续性为重点,通过信息对比、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众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加快建立建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二、目标任务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目标是:基本实现参保人群全覆盖,做到社会保险系统内部信息数据比对达100%,社会保险信息数据与本县户籍人口数据对比达80%以上;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落实和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强化参保续
3、保帮扶机制,鼓励和引导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社会保障服务全覆盖,整合服务资源,充分发挥乡镇、村(居)委会两级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实现服务重心下移和功能全覆盖。三、主要内容(一)工作对象全民参保应登记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本县户籍人口;二是非本县户籍常住人口;三是外来务工者。(二)方式方法1进行数据比对。一是在人社系统内部,以现有覆盖人数最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和就业失业人员信息,比对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在不同险种的信息,清除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修改错误信息,全面摸清用人单位和参保居民的参保底数,建立
4、健全基础数据信息。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比对县法院、编办、总工会、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局、文旅广体局、国资局、工商质监局等部门所反映的用人单位和人员信息,对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基础数据准确一致的,录入基础数据库;对基础数据库错误、缺失或反映出未参加任何一项社会保险的,依据数据情况对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进行分析和归类。2补录基础数据。按照地域划分,将未参保或已参保但基础数据错误、缺失的用人单位和人员进行分类、筛查。对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和人员信息按所属乡镇进行登记列表,以备入户调查。对基础数据错误、缺失的用人单位和人员信息,通过用人单位进行查遗补漏,修正人
5、员基础信息,对无法提供准确信息的,统一登记列表,以备入户调查。3组织入户调查。对未参保或无法提供准确信息的用人单位和人员,由县全民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清查一户、登记一户”的原则,明确调查范围与对象,以乡镇、村(居)委会为单位,统一调查时点及时限,统一部署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全面查清用人单位和应参保人员信息。(三)工作步骤该项工作从2016年8月份起,至2017年12月份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1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8月1日2016年9月30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抽调培训工作人员,特别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在各乡镇、村(居)委设立宣
6、传专栏,针对不同层次人群,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全民参保登记的意义、目的、作用,全面普及社会保险知识和全民参保登记常识,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引导群众踊跃参保登记。2数据整合比对阶段(2016年10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以全县社保信息为基础,结合县法院、编办、总工会、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局、文旅广体局、国资局、工商质监局等部门数据信息进行整合比对,建立基础数据库。排查出未参保人员、用人单位信息和疑点信息,按属地分布形成入户调查对象数据库。3入户调查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7、下,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具体做到:一是当场填报,对责任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采取入户调查方式,由调查员当场填报,填报结果由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对责任区范围内的人员,采取居住地询问的方式,由调查员当场填报,填报结果由被问询人签字;二是快速录入,在入户登记中,采用“一人一表”的方式,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对当天调查的数据,次日录入信息系统;三是反复核查,入户调查结束后,将对调查结果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差错,重新入户核对。4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7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由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8、各职能单位要认真总结评估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情况,形成文字材料经县全名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汇总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同时,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为根本,以巩固扩大全民参保登记成果为目标,重点围绕民营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进行扩面参保,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参保意识;完善灵活就业人员银行网点实时缴费业务,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优质服务;建立常态化信息更新机制,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与全民参保登记系统联动,日常业务变更信息及时自动更新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对县法院、编办、总工会、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局、文旅广体局、国资局、工商质监局
9、等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每季度进行一次比对和系统更新;各乡镇服务网点实时对辖区居民信息变更进行动态管理。四、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平乐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李钧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副组长:林贤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林志刚县人社局局长李树军县财政局局长成员:廖金明县社保局局长黎华县财政局副局长莫桂养县编办副主任刘艳娟县绩效办主任程世锋县总工会纪检组长张先忠县公安局副局长陈求义县教育局副局长罗永刚县卫计局副局长王学韬县民政局副局长郑运忠县工信局副局长赵小锋县住建局副局长黄丽华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淑志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杨靖县文旅广体局副局长领导
10、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志刚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结合本乡镇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二)加强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具体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完成各险种的数据比对和分析汇总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全县居民身份信息;县卫计局负责提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相关信息,提供在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出生的新生儿信息;县财政局负责做好
11、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县绩效办负责将此项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县民政局负责提供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和社会救济人员的相关信息;县编办负责提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相关信息;县总工会、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广体局、国资局、工商质监局负责提供归口管理的用人单位或个人相关信息。(三)加强宣传引导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计划,开展专题宣传、组织专家解读、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板报、张贴宣传画册,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媒介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人人参保、我要参保”的良好氛围。(四)加强业务培训对开展入户调查的调查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确保每位调查员熟悉全民参保政策,掌握入户调查登记流程,掌握数据和资料采集、整理、录入流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上传和汇总基础数据信息。(五)加强监督检查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汇总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序推进;适时开展工作交流,指导推动全县参保登记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作督查机制;对各部门配合工作情况和各乡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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