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意见】辽宁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docx
《【住建意见】辽宁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住建意见】辽宁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docx(1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住建意见】辽宁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以下简称标准)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以下简称特级资质标准),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资质许可实施范围依法取得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线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均应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
2、,企业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二、资质许可实施部门省建设厅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省建设厅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一)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由省建设厅受理,报建设部实施:1、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一级资质;2、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3、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4、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5、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设厅送省有关部门初审后,上
3、报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提出资质申请。(二)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报省建设厅实施:1、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2、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交通、水利、信息产业、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3、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4、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5、涉及交通、水利、通信、铁路、民航、市政等方面,除建设部负责审批的资质以外
4、的其他资质。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设厅送省有关部门初审后,由省建设厅实施。(三)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报省辖市建委实施: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不含交通、水利、通信、铁路、民航、市政方面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2、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交通、水利、通信、铁路、民航、市政方面专业承包序列资质);3、劳务分包序列资质。市建委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和企业相关数据报省建设厅备案。(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由省辖市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受理并实施。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5、燃气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和企业相关数据报省建设厅备案。具体实施程序和标准,由省厅另行制订。(五)对没有列入标准各类专业工程的其他工程种类。如确需增列,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建设厅参照专业承包序列“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条件制订其资质标准,报建设部批准后,由省建设厅实施。三、资质许可申请内容(一)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应从最低等级开始申请。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当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且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可不受年限限制。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其注册资本
6、金、净资产、技术人员总数应达到各项资质条件最高的指标。企业的技术人员专业、工程业绩、机械设备等,应当满足各项资质标准中所要求的条件。(二)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序列的企业,可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再申请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即可承揽专业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揽其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时,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相应专业承包类别资质对照表,由建设部另行制定印发后执行。(三)主项资质为专业承包序列的企业,可申请专业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7、。专业承包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但取得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后须将其主项资质变更为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四)主项资质为劳务分包序列的企业,可申请本序列内各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各类别资质。(五)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直接申请一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但应满足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作为工程业绩申报资质。其他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要求办理。(六)经资质许可实施部门批准,企业的主项资质可与增项资质互换。四、资质许可申请材料(一)企业申请资质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
8、表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一套以及相应的电子数据。其中申请涉及交通、水利、通信、市政等方面资质,以及申请涉及铁路、民航、信息产业等方面资质须建设部实施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材料一套。(二)企业申请资质须提供以下附件材料:1、综合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章程;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最新年度的C101表及近三年的C102、C103表);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
9、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厂房产权证书、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不须提供)。其中,首次申请资质企业可不提供上述第、款所列资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申请特级资质的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省、部级以上技术(研发)中心的认定证书或有关批准文件;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
10、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2、人员资料企业建造师的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证书)、身份证明。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工作单位须与申报企业名称相符;资质标准中要求的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和劳动合同。标准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人员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聘用期须在一年以上,养老保险凭证的缴费单位须与申报企业名称相符。对依据国家规定不需缴纳养老保险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其中,企业聘用退休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比例不得超过15,且不得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退休技术人员可不提供养老保险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住建意见 意见 辽宁省 建筑业 企业资质 管理 规定 实施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