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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方案】万全县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万全县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强力推进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2015年张家口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2015年全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目标任务共405套:(一)新开工任务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4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15户。(二)新增租赁补贴户任务新增发放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50户。(三)竣工任务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20套(户),其中:保障性住房800套,棚户区改造住房220户。(四)分配入住任务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分
2、配入住。二、进度要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的总体进度要求是:落实多层2年、高层3年达到基本建成,确保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分配到户。(一)新开工任务进度要求2015年新开工目标任务,4月15日前完成土地使用手续的审批;6月底开工率达到70%;8月底达到90%;9月底所有项目实现全部开工;10月底前形成明显的实物工作量,其中:主体基本完工的要占到总任务的1/3,进入地上施工阶段的要占到1/3,进入基础施工阶段(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性桩)的占到1/3;项目“五证”(项目立项、土地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全部办结。(二)基本建成任务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当年竣工任务的50%
3、;8月底前完成80%;10月底前完成全部竣工任务。(三)分配入住任务进度要求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分配到户。三、工作重点和措施(一)抓紧分解落实任务2015年3月底前,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并在政府网站、报纸上向社会公布年度建设、分配计划。(二)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强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和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对棚改的资金、土地、税费减免、信贷等支持政策。规范征收拆迁行为,鼓励通过货币安置、政府组织居民自主购买或政府直接购买存量商品房的方式,提高安置补偿效率。用好国开行棚改融资政策,棚改融资工作要依法依规实施,强化监督和管理,确
4、保不出问题。(三)强化资金土地支持按照“优先供应,应保尽保”的原则,加快项目具体地块的落实,积极做好供地手续办理等前期准备工作,4月底前土地手续办理完毕,保证按时开工;严格落实资金“5+1”规定渠道,确保土地出让金总收入的5%资金按规定足额提取。继续坚持中央、省、市财政补助,县区财政兜底的原则,确保不留缺口。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充分调动企业、个人融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最大力度保障资金支持。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四)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认真执行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定(试行),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
5、步交付;项目交付使用时,配套设施必须满足基本入住条件,并按规定统一组织验收;认真梳理在建以及竣工保障性住房小区在配套设施建设中存在的缺项,制订完善方案并尽快建设投用,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五)坚决保证工程质量严格项目监理,规范施工秩序,强化现场管理,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十项制度,对质量安全问题实行“零容忍”,确保达到优质工程、放心工程、满意工程。(六)强化住房分配管理加强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等信息的动态监管,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充分发挥房管、民政、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以及保障性住房网络系统在分配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强化联审联查工作。实现联审联查责任倒追机制,对工作缺位致使出现重大审核失误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责任。坚持全过程公开、全方位监督,以机制规范行为、以制度堵塞漏洞,确保分配公平公正。(七)完善分配管理体制继续完善联审联查工作机制,依托民政部门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部门,强化对财产、收入的认定工作。要将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中等偏下、低收入、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实行分类有序轮候保障,提高分配效率,避免出现保障住房房源空置;强化信息公开,分配房源、轮候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要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守公平分配这条“生命线”,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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