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2016年邕宁区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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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方案】2016年邕宁区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区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完成南宁市人民政府下达我城区2016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我城区住房保障工作,结合我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以解决我城区中等偏低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为出发点,以增加各类保障性住房供应为目的,紧紧围绕南宁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开展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做好绿色建筑的推广和运用,不断提升保障性住房优质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确保实现2016年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分配
2、入住、新增发放租赁补贴及配套道路建设的工作目标。二、目标任务(一)基本建成任务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900套。(二)分配入住任务分配入住保障性住房128套。(三)租赁补贴任务新增发放租赁补贴30户。(四)配套道路建设任务按南宁市2016年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工作要求开展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滨江小区保障房1号路、2号路、3号路市政道路工程的建设。(五)新建保障性住房要按照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建办2013185号)的规定,对符合要求条件的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六)加快个人住房和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全面录入完善住房保障建设项目各项信息数据,
3、应用系统实现保障性住房登记、审核、分配、运营、退出等业务的网上受理和集中受理。(七)负责本城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工作。督促本城区乡镇政府、住房保障、民政等部门严格按照南宁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开展住房保障受理、初审、复审等工作。三、任务分解及实施主体根据城区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6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工作的时间节点、分工、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项目用地及资金。对城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实施主体作如下划分:(一)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教师周转房项目由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建设及分配入住;卫生院职工周转房项目由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建设及分配
4、入住。(二)经济适用住房,滨江幸福小区项目由项目业主广西凯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销售及入住。(三)租赁补贴,街道社区负责受理申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初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负责核查复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交申报材料到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审核。(四)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滨江小区保障房1号路、2号路、3号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由项目业主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四、进度要求根据自治区、南宁市的要求,对主要的工作节点时间安排如下:9月底前,基本建成目标完成80%;12月底前,基本建成目标、分配入住目标、租赁补贴目标完成100%。每月底前,将资格审核数据信
5、息、项目信息、建设进度信息等按要求录入完善相应的信息应用系统。五、工作要求(一)落实建设目标任务。为确保今年我城区保障性住房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将任务落实到项目、落实到人。确保蒲庙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项目于6月30日前竣工交付使用,滨江幸福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于12月30日前竣工交付使用;确保2013年开工建设的周转房项目,12月底前要完成分配入住90%;确保12月底前,基本建成目标、分配入住目标、租赁补贴目标完成100%。(二)及时落实拨付项目资金。为加快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进度,财政部门、项目业主在确保资金安全、按工程建设进度拨付资金的前提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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