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意见】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docx
《【体育意见】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体育意见】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docx(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体育意见】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281号)及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广新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市政办发2014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阶段的文化课教育工作,全面实施教体结合,促进运动员的全面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文体局和教育局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以推进我区青少年业余体校运动员文化教育为重点,
2、将处于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运动员文化教育教学工作纳入教育局的业务管理范围,保障我区实现适龄运动员九年义务教育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九年义务教育部分,因区教育局职能范围与其他县(市、区)有区别,将东昌区佟江小学纳入教体结合学校范围,实行体校与学校联合办学,互办分校,学籍共管(或施行双学籍),学校与体校之间互挂牌子、互兼名誉校长和副校长,允许联合办学的运动员代表原小学校参加体育竞赛。二、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的法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体育总局、教育部制定的有关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文化教育准入标准和管理、考核办法。由文体局牵头、教育局配合,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课程设置、教学保
3、障等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为文化教育和训练竞赛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三、建立以文体局为主,教育局为辅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青少年业余体校的日常管理,运动员训练、参赛,教练员配备和培训等由文体局负责;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文化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部分)包括教学管理、教师配备、教师培训等以教育局为主。青少年业余体校学生的学习、训练、比赛时间要严格按照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主管文化教育工作的副校长由教育局选派,或以教育局意见为主进行配备,文化课教师由教育局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量进行选派。四、加强我区青少年业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体育意见 体育 意见 东昌区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进一步 加强 运动员 文化教育 保障 工作 实施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