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星子县吴家包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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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方案】星子县吴家包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星子县吴家包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为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居住环境,维护好群众利益,实现科学节约利用土地,全力推进城市建设,切实解决好县城规划区内棚户区居住条件,真正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棚户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征收实施主体征收主体:星子县人民政府征收实施单位:南康镇人民政府二、征收依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棚户区改建已纳入我县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三、
2、征收范围东址:四联路与白鹿大道交叉口;南址:第三小学以北规划路;西址:原金枫花园小区东侧及南北向规划路;北址:原金枫花园小区东侧民居。(以规划批准红线为准)四、征收期限及过渡期限征收期限: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2个月。过渡期限:12个月。五、补偿安置方式被征收房屋实行两种补偿安置方式:(一)货币补偿;(二)产权调换。(一)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市场价评估,给予货币补偿。(1)国有土地上房屋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按市场价评估扣除土地出让金后给予货币补偿。(2)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土地使用面积剔除正房所占面积剩余面积属出让土地的,
3、按基准地价扣除使用年限给予货币补偿,属划拨土地的按基准地价的56%给予货币补偿,无合法手续的按耕地征用价补偿。(3)集体土地上房屋占用外土地使用面积按耕地征用价补偿。(二)选择产权调换的(公寓楼安置)。安置办法:实行就地就近安置。1、统一安置在金枫花园安置区内。2、安置房结构为框架,户型为85m2、110m2、121m2三种户型。3、每栋正房允许选一套多层的住房安置,剩余的正房面积选择小高层住房安置。4、还房办法。(1)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原则上实行1:1还房(即征1m2还1m2安置房)。(2)正房为还房面积。(3)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由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市场价
4、评估后给予货币补偿。(4)对已办理了土地手续,因规划调整停建的,按人均居住面积40m2扣除现有居住面积不足的按成本价购买安置房。其土地属出让的按基准地价收储,属划拔的按基准地价的56%收储,属集体的按征地价征收。(5)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人均居住面积不足40m2的可增补到40m2,增补面积按重置价购买,其安置人口认定如下:有正房征收的村民且户口在册人员。在校大中专生和未进入行政事业单位的自谋职业大中专生及现役军人。独生子女按两个计算。家庭人口不足三人的按三人计算。属非农业人口且不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计入安置人口。(6)被征收房屋面积大于还房面积的超出面积属国有土地上的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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