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办法】东丽区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docx
《【交通办法】东丽区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办法】东丽区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交通办法】东丽区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实现我区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确保设施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创建良好的城市环境,依据天津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津政发201426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内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桥梁桥下空间,是指城市桥梁垂直投影范围内的空间。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只能用于配建道路、绿化、停车及养护班点等公用设施。第三条东丽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本区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督促所属街道依据国家
2、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落实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和执法管理职责,保障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合理使用和桥梁设施安全。东丽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为本区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绿化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绿化设施养护管理工作。各街道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实施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使用、日常管理、维护和执法工作。各街道在东丽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下履行下列管理职责:1.严格按照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的标准要求、使用设计导则和使用方案进行管理。2.对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情况和使用设施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确保使用设施规范、有序、安全运营。3.对城市桥梁桥下空间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并做好市容环境
3、卫生管理工作,确保环境良好。4.对不可使用的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实施日常管理。5.对违法使用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6.对损坏城市桥梁设施的行为及时制止并通知城市桥梁管理单位。7.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人,并将桥下空间使用情况报桥梁管理单位备案,同时报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8.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停车设施使用产生的收益。9.督促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人履行城市桥梁设施安全保护责任。10.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管理工作。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确需临时占用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第五条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单位使用
4、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应当对城市桥梁设施采取防撞、防碰、防擦等保护措施,与城市桥梁设施保持安全间距,保证城市桥梁设施正常的养护维修,确保城市桥梁设施安全运行。第六条桥下空间的使用实行“一桥一档、一桥一策”管理,做到使用功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第七条经批准使用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用途,如因交通、桥梁加固和道路建设等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时,使用单位应无条件腾退。城市道路、桥梁的日常养护、维修和检测,需要桥下空间使用人配合的,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3日告知使用人。第八条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绿化设施养护管理工作应达到下列标准要求:1.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应当兼顾市政公用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交通办法 交通 办法 东丽区 城市 桥梁 桥下 空间 使用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