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方案】集双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docx
《【交通方案】集双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方案】集双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docx(1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交通方案】集双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集双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集安至双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东辽段征收土地拆迁工作,按时完成征地拆迁任务,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辽府发201037号),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做好集双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保证工程建设按时施工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
2、念,在县政府领导下,由辽河源镇政府、渭津镇政府、白泉镇政府、泉太镇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从实际出发,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按省、市政府时限要求完成征地拆迁任务。(二)工作原则。1、坚持确保工程建设需要的原则。创造一切条件,克服一切困难完成征地拆迁任务。2、坚持谁的任务谁领、谁的责任谁负的原则。按照责任分工,做好涉及本乡镇、本部门的各项工作。3、坚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确定补偿安置办法,保障群众利益。4、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合情、合理。5、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从实际出
3、发,妥善解决重点难点问题。6、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原则。实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全过程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组织领导集双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成立东辽县集双高速征地拆迁指挥部,全面组织协调征地拆迁工作。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并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做好征地拆迁具体工作。总指挥:王伟国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副总指挥:王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赫岩副县长孙佰富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继征县人民法院院长成员:汪经广县监察局局长武俊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吴秀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路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孙海军县发改局局长张凤利县财政局局长丛
4、贵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迟延军县住建局局长韦廷彦县人社局局长郑万祥县审计局局长王成礼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闫征武县林业局局长温成辉县农业局局长刘少鸣县水利局局长管政华县环保局局长朱庭军县畜牧局局长陆宝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赫岩(兼)副主任: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办公地点:县交通运输局三、实施办法(一)征地拆迁工作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涉及乡镇及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征地拆迁组织机构,明确专职领导,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本部门征地拆迁工作。(二)征地拆迁依据设计执行,因设计变更确需增加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额度的,由县集双高速征地拆迁指挥部涉事部门会同乡镇、村共同现场调查、核实、确认。(三)国有土地
5、房屋拆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及征收土地补偿按照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辽府发201037号)执行。(四)对被征地户确实不便于耕种的剩余地头地角,经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共同确认属于无法耕种的,县集双高速征地拆迁指挥部同意后,只给农民安置补偿费,土地归集体所有。(五)退耕还林按耕地标准给予补偿。(六)对失地70%以上的征地户变为供应户后,新建住房应给予审批宅基地。四、补偿标准(一)征收土地及使用国有土地补偿。1、国有土地。(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等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不予补偿。(2)民营、私有
6、企业等依法有偿使用的国有土地,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扣除使用期限进行合理补偿。2、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执行辽源市人民政府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辽府发201037号)补偿标准,并在其标准上上浮20%。征用耕地按统一年产值的25倍计算,给予两费补偿,即农民安置补偿费旱田19倍,水田17倍;集体土地补偿费旱田6倍,水田8倍。3、林地。(1)国有林地只补偿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2)集体林地、个人承包林地按林业部门有关规定标准执行。4、在征地范围内的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二)拆迁地上物补偿。1、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国有土地的
7、房屋拆迁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土地性质由县国土资源局确认。2、集体土地地上物拆迁补偿。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安置,评估价格以有资质的房屋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补偿。对无照房屋、且现已居住,属唯一住宅并由乡镇、村证明,经房屋产权部门确认后,可按有照房屋补偿。有照住房且为本村户口的拆迁农业户和虽无照但为实际居住并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为本村户口的拆迁农业户,由乡镇、村具体解决落实新建房屋的宅基地。根据相关政策,非农业户房屋拆迁不予解决宅基地。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定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按有照房每平方米评估价格上浮20%的标准给予奖励。搬迁、误工费及租房费每户补助1
8、800元,换装照明电设施费用每户补助3000元;符合解决新建房屋宅基地的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宅基地的,每户补助10000元。工业户房屋搬迁不予解决宅基地,按原居住地征用宅基地标准折现补偿。农业户房屋搬迁不重新建房也可按工业户标准补偿。住宅房屋用于经营活动的,按照住宅房屋进行补偿。工商执照在有效期内且依法纳税的,对用于经营的建筑面积部分,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从事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活动,从事办公、生产等经营活动,从事仓储等其他经营活动的分别按照房屋评估金额的20%、15%、10%给予补助。3、地上经济物补偿。旱田、水田青苗补偿费按照一年的产值标准予以补偿;其他作物由农业相关部门确认后,按照实
9、际情况给予补偿。关于农业生产标准棚室的补偿:标准棚室构建物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标准棚室和室内外所种植农作物由园艺特产局进行鉴定并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进行补偿。关于四旁树的补偿(林地以外的树木):密度标准。12年生,平均每株占地面积为不小于3,即每亩最大密度为223株;3-5年生,平均每株占地面积不小于4,即每亩最大密度为167株;6-10年生,平均每株占地面积不小于5,即每亩最大密度为133株;11年生以上,平均每株占地面积为不小于6,即平均每亩最大密度为111株。此外,葡萄平均每株占地面积为不小于1,即每亩最大栽植密度标准为667株。其它藤本树种可参照葡萄适当增减。补偿原则。不同树龄的果树,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交通方案 交通 方案 高速公路 征地 拆迁 工作 实施方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