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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方案】县2009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实施方案县2009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奇台县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指标体系(2008版)及其考核评价标准和办法的通知(公交管2009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的方针,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切入点,通过抓好源头、广泛宣传、落实责任、完善设施、严格执法,认真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
2、整顿”、“三加强”的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建设平安奇台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二、工作目标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创建活动,使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遏制,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平稳下降,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三、任务与措施(一)认真履行交通安全责任1、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交通、运管、教育、农机、建设等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实施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
3、作的部署,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本乡镇、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2、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以及学校、社区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履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职责,制定本单位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具体工作方案,确定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和社区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4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经评审后组织实施。3、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将道路交通安全
4、责任制纳入乡镇和相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有奖惩。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乡镇人民政府要与各行政村、站所,交通部门要与各运输企业、驾校,教育部门要与各学校签定交通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4、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开展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作,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步伐。通过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等方式,鼓励公路客运企业客运班线向乡村延伸,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方便农民安全出
5、行。力争乡镇客运班线通行率达到100%,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行率达到60%以上。(二)强化交通安全知识普及1、组织开展“五进”宣传。乡镇人民政府、宣传、司法、交通、公安、教育、农机、广电部门要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落实宣传教育任务,确定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2、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评定。安监部门要把交通安全宣传列为“安全生产月”的一项内容。各保险公司每年组织开展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少于二
6、次。3、扩大宣传覆盖面。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在广播、电视上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定期与不定期的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电信部门要通过发布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强化交通事故警示教育。4、建立基层宣传网络。乡镇人民政府要在行政村、社区、学校、50人以上重点单位确定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在交通安全村、学校、社区和重点单位醒目处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宣传交通法律知识,定期公布本单位、本辖区发生的车辆、居民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5、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公安部门要在驾驶人考试场、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展出宣传挂图,播放宣传光盘,在有
7、条件的交警执勤点展出宣传挂图。要加强对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将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例汇编提供给乡镇政府及社区、单位、学校和驾驶人培训机构等。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时,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安监部门要严肃追究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并通过宣传部门及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利用媒体和社会舆论加强监督。(三)严格道路通行管理1、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按照统一部署,开展超速、客车超员、无牌无证、超载、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要加强对主要干线道路和交通事故易发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电子监控等设备作用,及时
8、查纠交通违法行为;2009年要完成省道303线和228线以及城区路段的电子监控设施增设和完善工作。要加大对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规范城区交通秩序。由城建部门牵头,公安、工商、交通、规划等部门和奇台镇人民政府配合,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城区交通管理和占道经营的清理整治。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公安部门要在机动车保有量大、县乡道路里程长、事故多发的重点乡镇,依托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加强对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要发挥乡镇交通管理工作站、交通协管员和农机监理人员的作用,协助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和车
9、辆及驾驶人的安全教育。4、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险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强组织协调,健全紧急抢险机制。卫生部门要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网络,选择条件较好的乡镇卫生院,加强急诊科室建设,并将其纳入抢救网络。卫生、公安部门要会同保险机构,制定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交通事故定点医院的管理,建立紧急抢险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机构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伤残及死亡率。5、加强兵团道路治理。安监部门要加强与驻县团场的联系,定期通报兵团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加强兵团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治理。6、清除省道占道经营。由公安部门牵头,工商、运管、质监、公路
10、管理所等部门配合,清理整顿省道沿线(三个庄子乡、109团、110团、东湾镇大泉村集日等)占道经营,确保省道和县乡道路安全畅通,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四)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1、加强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公安部门要配合交通、农机部门,督促驾驶人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在2009年要增加紧急救护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内容,强化驾驶人素质教育。公安部门要严格驾驶人的考试和发证工作,每半年向交通部门通报一次驾驶人培训机构驾驶人考试合格率排名。要落实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对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员进行重新教育和考试,考试率要
11、达到100%。2、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的监督。质监部门要建立机动车安全检测部门不定期抽查制度,对存在不具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条件、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只收费不检车等问题的,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3、加强对客车、摩托车、低速汽车和拖拉机的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要强化对客车、摩托车、低速汽车的日常管理,严格车辆的定期检验,使辖区车辆检验合格率客车达到100%、其它车辆95%以上。农机部门要严把上路行驶的拖拉机登记、压滤机滤布检验关,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管理,拖拉机驾驶人持证率达95%,拖拉机、摩托车检验率达80%,机动车强制报废率达到100%。2009年6月底前,全
12、县大型客车和公交车GPS定位系统安装达到100%;出租车安装GPS达到60%,年底前达到100%;运输企业要提前制定GPS安装计划。4、规范校车管理。教育、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2009年上半年要建立校车和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组织和协调偏远农村中小学学生周末放假统一乘车。5、实行管理信息共享。公安部门要在2009年底前建立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定期向交通、农机、保险等部门通报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有关情况,及时为广大车主、驾驶人及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服务。对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的1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
13、员50%以上的客运车辆,由交通部门通报其所属运输企业,责令企业对该车辆驾驶人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农机部门要建立完善的拖拉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每季度向公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6、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旅游季节客运包车的安全监管。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快长途客运班车和旅游季节客运包车运输安全的对策研究,完善源头监管和路面监控措施,严防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发生。(五)加强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1、交通部门要落实“三关一监督”,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监督。对各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驾驶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到资质合格、底数清楚。2、交通
14、、公安部门要建立客运交通安全群众监督制度,对运输企业驾驶人进行动态监督和管理,对营运客车实行户籍化管理。在车站和营运客车上公布举报电话,对驾驶人行车中遵守交通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对多次违法的驾驶人,责成所在单位进行处理。3、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确定专职安全员,在单位醒目处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宣传交通法律和安全驾驶知识,定期公布本单位车辆、驾驶员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展出宣传挂图。每月定期组织驾驶人参加安全学习,建立驾驶人安全档案。严格执行车辆维护和等级评定制度,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实现一车一档,达到车辆技术管理规范要求。4、客运站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客车出站不超载,在
15、车站候车室或门口醒目处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播放宣传光盘,宣传交通法律和旅客安全知识。5、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企业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装卸管理人员、驾驶人、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获得资质许可后方可上岗。要落实发车检测制度,车辆检验合格率达100%。要按国家标准要求喷贴危险品运输标志,罐车罐体质检合格。(六)完善公路安全设施1、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部门要按照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要逐步完善旅游道路、县乡道路和桥梁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将事故多发路段的有关情况通报交通、安全监管部门。2、
16、完善公路安全设施。进一步加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逐步完善现有公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公路时,应按照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2009年底前,完成县乡道路、旅游线路、学校以及事故多发路段、危险点段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工作。3、解决重点路段、路口的安全隐患。重点在省道、县乡道路和旅游道路上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四、考核与评价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创建工作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定的平安县区评定指标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奇台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标准和具体评价方法,并组织实施考评工作,重点考评各乡
17、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和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安全畅通情况等内容。按照评价标准,各单位组织自评,评价结果报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评情况,由政府组织对各单位创建活动进行初评,公布检查结果,及时总结表彰。五、组织领导为保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奇台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局,办公室主任:xx,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达标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强化信息沟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整体水平。(三)加强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对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情况定期检查、指导,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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