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见】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docx
《【交通意见】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意见】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docx(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交通意见】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精神,全面提高我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服务水平,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2016年,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改革实施各项准备工作;2017年,开展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试点,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改革实施;到2018年,全面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符合国家要求、适应群众需求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和驾驶考试管理体制。二、主要任务(一)大力创新驾驶培
2、训方式。1推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各地区要根据实际选择具备条件的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进行大型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牵引车驾驶人职业教育试点工作。鼓励企业通过委托培养等形式参与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试点院校要保障职业化教育质量,切实提高驾驶学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全面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基础上,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2优化培训方式。督促驾驶培训机构使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计时培训终端,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
3、培训费用的模式,大力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措施,逐步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驾驶培训机构要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理念,根据学员特点区别制定培训方案。适时探索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省交通厅负责)3试点开展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落实国家主管部门部署,适时组织开展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试点工作,具备条件后在全省推广实施。(省公安厅、省交通厅、辽宁保监局负责)(二)大力强化驾驶培训管理。4规范市场准入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先照后证”规定,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许可制度,严格驾驶培训机构资质审查,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设定驾驶培训市
4、场准入条件。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促进驾驶培训市场健康发展。定期公开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为驾驶培训行业投资者判断、决策和投资活动提供服务。(省交通厅负责)5强化驾驶培训机构主体责任。驾驶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配备教练车、教练员和教学设施,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驾驶培训机构组织结业学员进行结业考试,颁发结业证书。驾驶培训机构要保证培训安全,在交通部门核定场地和公安机关指定线路进行训练,并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省交通厅、省公安厅负责)6改进教学方式。完善驾驶培训内容和标准,丰富理论知识培训内容,指导驾驶培训机构采取远程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交通事故案
5、例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方式,促进理论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训练交叉融合,提高驾驶培训专业化、系统化水平。(省交通厅、省公安厅负责)7推进驾驶培训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结合市场准入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对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经营行为、教练员管理、培训质量、学员投诉率等进行综合考核。向社会公布驾驶培训机构诚信考核结果、考试合格率、学员取得驾驶证后3年内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驶培训机构。(省交通厅、省公安厅负责)8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驾驶培训机构要加强教练员管理,制定教练员聘用办法和管理制度,聘用教练员要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登记注册。要聘用驾驶和教学经验丰富、安全文明驾驶
6、素质高的驾驶人担任教练员,不得聘用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人员担任教练员。探索高素质教练员培训方式,将教练员培养纳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在有条件的地区选择具备资质的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开展教练员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三)大力提高考试供给能力。9合理建设使用社会考场。根据各地区需求,合理确定考试场地布局和数量,考场的场地建设、设备配置、系统维护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坚持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法通过
7、公开招标等程序选定社会考场。(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负责)10拓宽考试员选用渠道。坚持深化考试员资格管理、定期培训、考核淘汰制度,全面提升考试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各地区应根据实际需求,在公安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试行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通过多渠道考试员选用机制,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考试员队伍。(省公安厅负责)11优化考点布局。大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积极推行市级公安机关向县级公安机关派驻考试员开展考试工作,委托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承担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工作,方便群众就近考试。对报考单项科目出现排队积压
8、的考生,允许其选择市、县(市、区)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省公安厅负责)(四)大力改进考试组织方式。12推行自主报考。通过全省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有效保障考生选择权。按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试。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省公安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负责)13严格考试评判。严格落实考试内容和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严守评判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场地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使用计算机评判系统,道
9、路驾驶技能考试采取人工随车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方式,不得减少考试项目、缩短考试里程、降低评判标准,保障考试质量,确保考试严格公正。(省公安厅负责)14推行随机考试。落实公安部统一部署,严密考试组织形式,由计算机系统当日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驶培训机构信息相互屏蔽,杜绝人为操作。(省公安厅负责)15推行考务公开。落实公安部统一部署,公开考试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考试计划、考试场地、考试员和约考结果。公开考试过程,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考生有权查询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交通意见 交通 意见 关于 推进 机动车 驾驶人 培训 考试 制度改革 实施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