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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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意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31号),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
2、增强“底线思维”,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积极开展国家部署的“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等专项活动要求,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实施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二)基本原则安全第一,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
3、持把安全放在首位,加强统筹规划,使道路交通安全融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驾驶人、车辆、运输企业准入和安全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岗位责任,健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倒查,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科技支撑,法治保障。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应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科学管理与执法服务
4、水平。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新的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掌握和实施,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尽快建立区县政府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组织、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机制、法院诉讼与事故处理程序的衔接制度、农机监理人员及村民委员会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公平、社会和谐。二、主要措施(一)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对新设立运输企业,要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安全监管等部门制定实施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鼓励
5、客运企业实行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交通运输部门逐步解决客货运车辆挂靠经营问题,严禁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保监、银监等部门推进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考核结果与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以及保险费率、银行信贷等挂钩,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交通运输、保监等部门依法制定政策,鼓励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统筹等形式,加强行业互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严格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1267号)精神,指导各相关
6、单位抓好分管领域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指导和督促企业、评审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评审工作;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班组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专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制度,将安全达标与行政许可、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凡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能达标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业整顿直至吊扣或注销经营许可证,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凡经
7、考评达标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告,通过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带动其他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达标工作。旅游、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旅游企业旅游交通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旅游企业建立健全旅游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制定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旅游企业租用车辆行为;严格落实旅游企业租用车辆“五不租”要求;规范旅游用车合同,强化对租用旅游车辆和驾驶人、随行导游员的安全管理。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门严格客运班线许可和监管,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严格控制8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对现有的长途客运班线进行清理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停止运营。
8、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交管、旅游等部门制定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要求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并严禁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交通运输、旅游、公安交管等部门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督促旅游企业科学合理安排旅游车辆行程,加强对旅游行程道路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运行里程严格按规定配备包车驾驶人,严格控制长途运行时
9、间,避免夜间行车;积极推行旅游租用车辆业务网上申请和办理制度,严禁发放空白旅游包车牌证。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遇有夜间暴雨、暴雪、浓雾等影响安全视距的恶劣天气时,可以采取临时管理措施,暂停客运车辆运行;切实加强对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监督检查,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和治理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行为,依法严格处罚违反规定超时、超速驾驶的驾驶人及相关企业。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安全监管、旅游、教育等部门联合制定实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建设本级监控中心平台(市级)或监控分中心平台(区、县级),各道路运输企业负责建设本企
10、业车辆监控平台;监控中心平台或监控分中心平台建设资金按照一级政府一级事权的原则,分级负责。旅游包车、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已安装GPS车辆并网工作,完善GPS监控平台功能,固定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证据,解决管理人员技能培训、个别地区信号不通等问题,实现省、市、县交通运管、公安交管、安全监管、旅游、教育和道路运输企业监控平台联网。公安交警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GPS监控平台的联网建设,实现信
11、息共享,并利用GPS监控平台实行监控和处罚;建立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数据库。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交管、旅游、教育等部门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二)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加强和改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按照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大纲要求,市级公安交管、农业(农机)、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标准。公安交管部门强化对考试工作质量的全程监管,严格考试系统和设备监管;推行实际道路考试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设置不少于
12、3条考试路线,随机抽选考试路线进行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严格落实大中型客货车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农业(农机)部门大力推广科技评判和监控手段,采用灵活的便民方式严把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关。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制定实施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提高驾驶人培训机构准入门槛,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根据驾校教
13、练员、教练车、训练场情况核定招生数量和考试预约人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GPS定位系统,督促落实培训教学大纲和学时,实现驾驶培训信息、驾驶证信息、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对汽车类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的驾校,交通运输部门对其停业整顿,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受理考试申请。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公安交管部门建立驾校培训质量排名和暂停受理报考申请驾校的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驾驶人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以及毕业学员的交通违法率和肇事率,并作为其资质审核的重要参考;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
14、等情形的,暂停受理报考申请。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门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加强从业条件审核与培训考试,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营运车辆驾驶人培训、教育制度。交通运输、公安交管、保监、旅游部门联合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信息查询平台建设,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对长期在本地经营的异地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建立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信息查询平台,及时通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
15、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信息;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有上述行为的客运驾驶人,要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三)加强车辆安全监管。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环保部门进一步严格机动车排放标准,公安交管部门对排放达不到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的新车,以及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转入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或转移登记。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客运车辆座椅安全带配置工作。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公安交管部门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生产企业要依法依规履行更换、退货义务。商务部门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
16、监督管理,会同工信、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销售拼装车行为,严禁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质监、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及综合性能检测,严格检验检测机构的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公安交管、质监部门加快推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联网工作,搭建省、市、县三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音频、视频监管平台,实现对机动车检测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检验数据的自动比对。农业(农机)部门全面推广应用农机安全技术检验设备,提高农机安全检测的科学性。公安交管、工信、质监等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车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以及机动车产品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要严查责任,依法处理。强化校车、
17、送子车安全监管。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黑龙江省实施办法,明确行业管理责任,严格履行由教育局、交警支队、交通运输管理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申请办理校车运行许可手续,把好校车准入关。建立七台河市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组织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路面管控和部门监管,坚决取缔超员超速等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证运行安全,遏制校车交通事故。(四)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交通运输等部门严格执行公路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性评价等国家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进一步提高本地区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标准。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并纳入从业企业信用评
18、价体系;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和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交警、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严格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对因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导致重大事故的,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前暂停该区域新建道路项目的审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科学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逐年增加和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保
19、证国省干线公路网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基础上,加大车辆购置税等资金对公路安保工程的投入力度。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特别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加强公路与铁路、河道联接交叉路段特别是公铁立交的安全保护;铁路道口两侧公路设置限速标志、减速带、公路分行隔离带或隔离挡桩,在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道口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收费公路管理部门及经营企业要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对安全设施缺失、损毁的,要及时予以完善和修复,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市级财政部门将路政赔补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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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意见 交通 意见 七台河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加强 道路交通安全 工作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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