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办法】湖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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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社办法】湖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湖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加强继续教育基地管理(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基地”),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继续教育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继续教育基地是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以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补充、更新、拓展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第三条继续教育基地根据全市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需求,按照“优化布局、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动态调整”的原则,实行分批建设和分级管理。第四条继续教育基地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继续教育法规和政策,紧紧围绕经济社
2、会发展需求,紧跟产业和行业发展要求,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培训及其管理工作。第二章主要职责第五条人力社保部门是继续教育基地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继续教育基地的设立、调整和撤销,制定有关政策规划,监督指导继续教育基地运行管理。第六条行业主管部门是本行业的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单位,负责本行业继续教育基地的使用和管理,指定本行业继续教育的培训科目,指导基地做好本行业继续教育计划的编制、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第七条获准设立继续教育基地的高等(高职)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其他施教机构是基地建设单位,负责建立健全基地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制定基地运行管理办法,承担基地运行管理具体工作。第三章申请认定第八条申请市级继续
3、教育基地的单位,应在本行业(产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依法经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的具有培训资质的施教机构,每年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0名。(二)有与所承担的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固定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继续教育科目;还要有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训的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三)有与所承担的培训任务相适应的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每个专业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教师不少于3名,专职培训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四)有健全的基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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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人社办法 社办 湖州市 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 基地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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