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方案】赞皇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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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社方案】赞皇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方案(试行)(冀政办字2016131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细则(石政办发201678号)、赞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落实贫困退出机制责任分工的通知(赞扶20166号)、河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6年度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精准扶贫工作考核的通知(冀扶20175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结合我
2、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提高建档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最大限度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二、工作任务除已经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要求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一)核对参保信息(3月2日前完成)县人社局根据县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35942人),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内参保信息进行比对,确定2017年度我县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分发各乡镇。(二)核实参保信息和参保缴费(3月10日前完成)各乡镇要认真核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
3、疗保险情况,引导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同时收缴参保费用,填写赞皇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或者在县人社局提供的未参保人员信息表上完成,纸质版、电子版参保信息同时报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三)不需参保人员信息核实以下几种人员不再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已经参加职工医保的;2、已经在县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比如:在县外上学且在学校参加居民医保的);3、已经户口迁移外县的;4、已经死亡的。各乡镇调查核实清楚后,对于不需要参保的,认真填写赞皇县建档贫困人口不再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情况说明一览表,纸质版由乡镇长签字,加盖公章,报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同时报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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