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业专题研究:碳抵消机制重启在即_相关企业受益明显.docx
《环保行业专题研究:碳抵消机制重启在即_相关企业受益明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保行业专题研究:碳抵消机制重启在即_相关企业受益明显.docx(6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环保行业专题研究:碳抵消机制重启在即_相关企业受益明显1. 碳抵消机制概况1.1. 什么是碳抵消机制碳抵消机制主要是正在执行或者已经批准的减排活动项目经过核查后产生的减排量在在 碳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从而用作排放量的抵消,减排量通常指的是在常规情景之外避免或封存 的排放量。由于碳抵消机制的产生基于自愿原则,而在其他定价机制中,受约束的企业通常 是具有强制性的要求,因此“总量控制与排放交易”机制下的“配额”和“基线减排与信用 交易”机制下的“减排量抵消额度”有所区分。1.2. 碳抵消机制类别根据碳抵消产生方式和机制管理方式,可将碳抵消机制分为国际性碳抵消机制、独立碳 抵消机制及区域、国家和地方碳抵消
2、机制三类。 国际性碳抵消机制京都议定书提出三种灵活的国际性碳抵消机制,推动附件一及非附件一国家共同参 与碳减排活动来应对环境变化。国际性碳抵消机制主要是由国际气候条约制约的机制,通常 由国际机构管理,主要包括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T)、联合履约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 (CDM)。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T):该机制主要存在于发达国家之间,节余排放的发达国家 将其超额完成减排义务的指标以贸易的方式转让给未能完成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 并同时从转让方的允许排放限额上扣减相应的转让额度。联合履行机制(JI):发达国家之间通过项目级的合作,其所实现的减排单位(简称 “ERU”),可以转让给另一发达国家
3、缔约方,但是同时必须在转让方的分配额上扣 减相应的额度。清洁发展机制(CDM):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等方式,与发展中国家 开展项目级的合作,发展中国家通过实施减排项目所实现的“经核证的减排量”(简 称“CER”),用于发达国家缔约方抵消等量的碳排放量,从而完成在议定书第三条 下的承诺。 独立性碳抵消机制独立碳信用机制是指不受任何国家法规或国际条约约束的机制,由私人和独立的第三方 组织(通常是非政府组织)管理,截至目前主要所有四个独立性抵消机制,分别为美国碳注 册处(American Carbon Registry,ACR)、清洁空气法案(Climate Action Reserve,
4、CAR)、 黄金标准(Gold Standard,GS)和自愿碳减排核证(Verified Carbon Standard,VCS)。 区域、国家和地方碳抵消机制区域、国家和地方碳信用机制由各自辖区内立法机构管辖,通常由区域、国家或地方各 级政府进行管理。截至目前主要所有 20 个区域、国家和地方碳抵消机制,例如中国温室气体 自愿减排计划(CCER)、澳大利亚减排基金(Australia Emissions Reduction Fund,ERF) 和美国加州配额抵消计划(California Compliance Offset Program)等。1.3. 全球碳抵消机制发展进程:全球 26
5、个碳抵消体系碳价差异大全球碳抵消机制市场在 2012 年达到顶峰,随后注册量和签发量大幅下滑。一般来说, 为加速减排目标实现同时给予减排企业灵活履约的空间,大部分碳市场在初期会建立配套的 碳抵消机制,主要用于抵消本市场内的强制履约义务。在 2015-2019 年间,有 4 个司法管辖 区实施了新的碳信用机制,此外加拿大、墨西哥和南非等的碳信用机制也正处于开发阶段。 据世界银行统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全球共计注册约 14,550 个碳信用“项目”;其 中,7,759 个项目已签发约 39 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碳减排量,相当于使 8.42 亿辆乘用车停 用一年所产生的减排量;同
6、时,2019 年签发碳信用约占当年全球碳信用的 17。但从时间 维度上来看,自 2013 年以断崖下跌后,全球碳抵消机制的年度项目注册总量仍呈下滑趋势, 同时自 2015 年以来,全球碳信用机制的碳信用签发量已下降 35,部分原因是由于中国温 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在 2017 年停止。不同碳抵消体系交易碳价差距较大。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1 日,26 个碳抵消机制签发碳减排量合计 3.6 亿吨,不同的碳抵消体系的平均碳价差距较大,平均碳价最高的瑞士二氧化碳信用认 证机制为 59.19-159.61 美元/吨,而最低的地区平均碳价仅为 1 美元/吨左右。此外,不同
7、的 碳抵消体系所覆盖的行业也有所不同,其中覆盖较多的领域为林业、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 垃圾等。1.4. 全球 CDM 项目概况:CDM 项目聚焦可再生能源领域,中国占据 全球首位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截至 2021 年 4 月 1 日,除去撤回项目 65 个,EB 拒绝项 目 280 个,DOEs 否定、终止项目分别 279、2379 个外,全球注册备案 CDM 项目数共计 8415 个,其中,处于验证阶段项目 558 个,申请审查中项目 4 个,已登记未发放 CERs 项目 4582 个,已登记已发放 CERs 项目 3271 个。从注册时间来看,2004-2012 年,全球 CDM
8、项目处 于高速发展期,9 年注册备案项目 7989 个,占比近 95%,2013 年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 进入第三阶段,明确可抵消的 CERs 需来自最不发达国家,全球最大碳排放体系对抵消机制 的限制使得注册 CDM 项目数急剧减少。CDM 项目聚焦于可再生能源领域,中国占据全球首位。从项目类型来看,截至 2021 年 4 月 1 日,已注册备案的项目主要集中于风能、水力、生物质能、避免甲烷排放、太阳能等 领域,前五大类型共计 6645 个,占比达 79%。从项目分布来看, CDM 注册备案项目主要 集中于亚洲、太平洋地区、拉丁美洲等地,占比达 94.6%,其中,中国项目数 3861 个,占
9、 比达 45.9%,位居全球首位。CDM 交易均价较低,为 1.04 美元/吨。根据 Eco Securities 数据,2020 年全球 CDM 项 目交易量 111.16 万吨,交易金额 116.06 万美元,交易均价 1.04 美元/吨,成交价格较低;从 价格变化来看,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5 月,CDM 交易均价在 0.66-2.07 美元/吨之间波动, 且小规模交易价格(100t)1.5. 我国碳抵消机制发展情况:全国 CCER 市场有望重启我国参与碳排放交易历程大体可划分为三个阶段,整体而言,主要采取先参与国际碳交 易体系,后开展国内区域试点,进而推进全国碳排放市场
10、体系建设。1.5.1. 第一阶段:CDM 项目阶段2005 年 6 月 26 日,联合国 CDN 管理委员会注册了我国第一个风力发电项目内蒙 古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标志着我国 CDM 风力发电项目开发的开端。截至 2021 年 4 月 1 日, 我国 CDM 已注册备案项目数量达 3861 个,从注册时间来看,2006-2012 年,我国 CDM 项 目处于高速发展期,7 年注册备案项目 3791 个,占比达 98%,2013 年后 CDM 注册备案项 目速度放缓,其主要原因在于欧盟碳排放体系对 CDM 项目抵消进行限制,致使占比最高的中 国地区 CDM 项目急剧减少。从项目所在地区来看,项目
11、主要集中于四川、云南、内蒙古、甘肃及山东等地区,前五 大省份合计 1521 个,占比 39%。从项目类型来看,已注册备案的 CDM 项目主要集中于风能、 水力等领域,两者项目达 2851 个,占比达 73.84%。1.5.2. 第二阶段:碳交易试点阶段2013 年起,受制于欧盟对 CDM 项目的限制,国内 CDM 项目数急剧下降,该背景下国 内开启着手建立碳交易市场体系碳排放交易试点市场(ETS)+自愿核证减排机制 (CCER)。具体来看,我国借鉴欧盟碳交易机制(EU-ETS)在北京、天津、上海、湖北、 广东、深圳、重庆、福建、四川九个省市率先开启区域碳排放交易试点,于此同时,我国借 鉴京都议
12、定书中的碳抵消机制清洁发展发展机制(CDM)搭建适用于国内的自愿核证减 排机制(CCER)。CCER 项目在很大程度上与 CDM 项目相似。CCER 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指根据发改委 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其备案并在国家注册登记系统中 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超额排放企业可通过在碳交易市场上购买 CCERs 抵消碳排放 超额部分。各试点实行不同抵消机制,抵消比例 5%-10%之间。各试点均以 CCER 作为碳排放抵消 指标,但抵消比例不同。北京、上海试点CCER 抵消使用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核发配额量的 5%; 天津试点抵消使用比例不超过当年实际排放量的 10%;深圳、湖
13、北试点抵消使用比例不超过 配额量的 10%;广东的 CCER 抵消使用比例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实际排放量的 10%;重庆抵 消使用比例不超过审定排放量的 8%。已发布 CCER 审定项目 2871 个、备案项目 861 个。通过对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 相关数据进行统计,2012-2017 年共发布 CCER 审定项目 2871 个,备案项目 861 个,主要 包含风电、光伏、甲烷回收、水电、生物质能利用、垃圾焚烧等领域。上海、广东 CCER 累计成交量领先,占比超 60%。截至 2021 年 5 月 30 日,中国碳市 场 CCER 累计成交 2.94 亿吨,为已签发量的约 5.5 倍。其中,
14、上海、广东 CCER 成交量领 先,上海市场累计成交量 1.19 亿吨,占全国累计成交量的 40.4%,广东市场累计成交量 5885 万吨,占比 20%左右,天津累计成交量已超过 3000 万吨,占比超过 10%,北京累积成交量 在 2500 万吨左右,占比为 8.77%,深圳、四川、福建累计成交量位于 1300-2500 万吨之间, 占比约为 4%-8%,湖北、重庆成交量较低,占比不足 5%。从时间维度上看,CCER 项目成交量与价格均呈现波动上涨趋势。截至 2021 年 5 月 30日,2021 年中国碳市场 CCER 累计成交量 3067 万吨,已接近 2020 年成交量的一半,预计 在
15、 CCER 抵消机制不明确前,本年度成交量与去年基本持平;从交易最为活跃的上海 CCER 二级市场挂牌交易的均价来看,CCER 价格呈现较为明显的上涨趋势,主要原因在于:首先, 2017 年停止 CCER 备案后,CCER 存量随着履约消耗而逐年减少;其次,当前全国统一碳 市场的抵消机制还未明朗,随着今年 6 月底统一全国碳交易市场开市,在未来 CCER 价格上 涨的预期下,CCER 持有者可能会持观望态度。就价格而言仍需要注意的是,大量 CCER 的 交易其实是通过线下协议的方式完成的,例如上海碳市场 2015-2020 年线下协议交易总量是 挂牌交易量的 4.5 倍,但线下协议交易价格远低
16、于线上挂牌交易价格,例如上海碳市场 2017-2019 年年度线上挂牌交易的均价为线下协议交易均价的 8-11 倍;同时,不同类型项目 产生的 CCER 的价格也存在一定差异,未来环保效益确定性强的项目产生的 CCER 的价格具 备更大的上涨空间。1.5.3. 第三阶段:全国碳交易市场阶段,CCER 有望重启从政策上来看,当前未明确全国碳交易市场核证减排抵消比例的量化指标。2021年3月, 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简称“暂行条 例”),本次暂行条例明确提出重点排放单位可以购买经过核证并登记的温室气体削减排放量, 用于抵销其一定比例的碳排放配额清缴。相
17、比而言,2021 年 1 月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 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明确抵消比例为 5%。暂行条例没有明确的量化为增加核 证减排量抵消碳排放配额创造了空间,放宽了实施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 来实施碳减排。此外,重新纳入自愿减排核证机制已提上日程。暂行条例指出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 甲烷利用等项目的实施单位可以申请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对其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 削减排放量进行核证。2017 年 3 月,由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量小、个别项目不够规范等 问题,发改委暂缓受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 易机构备案申请。暂行条例重新纳入
18、自愿减排核证机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有 望修订,相关方法学、项目等将重新开启申请审核,为后续全国碳交易市场提供有效补充。从建设上来看,北京将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和交易中心。2021 年 3 月,中共 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 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和交易中 心”。同时 2021 年 5 月底,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 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进一步强调,
19、“鼓励北京自贸试验区设立全国自愿减 排等碳交易中心”。从发展上来看,CCER 被纳入全球性航空业碳市场,增加了作为国际碳市场履约产品的 新属性。2020 年 3 月国际民航组织批准 CCER 可用于 CORSIA 抵消,拓宽了 CCER 的使用 范围,进一步提升了审定与和核证行业空间。全球航空业发展迅猛,导致 CO2 排放量快速增 长。国际民航组织(ICAO)指出,如果不采取措施,到 2050 年全球航空业碳排放量将增长 至当前水平的 3 倍,其中国际航空碳排放是主要来源。在此背景下,2016 年 ICAO 通过了国 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计划(CORSIA),形成第一个全球性行业减排市场机制,2
20、021 年启动 试运行。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预测,到 2035 年,如果全球主要国家都参加 CORSIA, 预计航空业需要购买 25 亿吨减排量用于抵消。1.6. CCER 机制及备案项目减排量情况CCER 项目的申请流程主要分为开发和交易两个阶段。开发阶段主要分为项目设计文件 (PDD)编制、项目、审定、项目备案,交易阶段主要分为项目实施与监测、减排量核查与 核证、减排量签发、交易等。项目业主选择合适项目的方法学或者开发新方法学,根据方法 学要求编制 PDD 文件,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并由专门的审核机构核查该减排项目,项目核 准通过得到备案。经备案的 CCER 项目产生减排量后,
21、项目业主再次申请核查并于通过后获 得减排量签发,国家发改委会将项目发布到 CCER 登记簿上即可等待交易。2. CCER 市场供需分析2.1. CCER 需求:短期 1.35-4.5 亿吨/年,中期逐步上升,长期受政策 影响较大预计短期内 CCER 需求量为 1.35-4.5 亿吨/年,随后几年将逐步增加到 3.11-10.46 亿吨/ 年,长期来看 CCER 未来需求量受政策影响较大。当前 CCER 需求方主要为参与全国碳交易 市场的控排企业以及国外减排组织,因此将需求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中国国内碳市场对 CCER 的需求,一个是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计划(CORSIA)对 CCER 的需求,
22、下面分别 对这两个部分进行讨论。中国国内碳市场对 CCER 的需求中国国内碳市场对 CCER 的需求量的计算公式为:当年 CCER 需求量上限 = 当年控排企业实际碳排放量 抵销比例上限当年实际碳排放量:根据生态环境部,当前全国统一碳市场(仅纳入电力行业)覆盖约 45 亿吨温室气体排放量。未来全国统一碳市场还将纳入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 造纸、航空等行业,根据中创碳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下全国碳市场面临的新挑战和相 关建议以及 CEADs 的 2018 年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数据,同时考虑间接排放,假设中性情景 下行业纳入顺序及近几年每年覆盖排放量如下。抵销比例上限: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
23、法(试行)(2021-02)中提出“抵销比例不得超 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 5%”;同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2021-03) 中提到“重点排放单位可以购买经过核证并登记的温室气体削减排放量,用于抵销其一定比 例的碳排放配额清缴”;2021 年 10 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 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第一个履约周期抵销比例不超过应清缴 碳排放配额的 5%。CORSIA 对 CCER 的需求当前 CORSIA 对 CCER 的需求量存在不确定性。尽管 CORSIA 已允许使用 CCER,同 时根据其要求,参与的航空公司需购买一定数量符
24、合条件的减排量单位,以抵消其超出基准 线水平的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在 2021-2035 年期间,CORSIA 计划每年抵消基准以上额外排 放量的 80%。但由于疫情原因,2020 年联合国航空机构国际民航组织(ICAO)已将基准线 水平从原计划的 2019 年和 2020 年的平均排放水平改为 2019 年的排放水平,因此所需减排 量将大幅降低。根据 ICAO 对基准线变化的影响分析以及 ko-Institut 研究所的测算, 2021-2023 年期间 CORSIA 将不会产生减排量的需求。2.2. CCER 供给:四类潜在 CCER 供应量将分批释放至市场四类潜在 CCER 供应量将分批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环保 行业 专题研究 抵消 机制 在即 相关 企业 受益 明显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