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docx
《【人社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社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人社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新促进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精神,结合江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降低准入门槛(一)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力度,消除对市场主体不合理的束缚和羁绊。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试行电子商务秘书企业登记注册。推动“一址多照
2、”、“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简化工作流程。允许创业者依法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建设“创业咨询一点通”服务平台。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增强创业企业信息透明度。(省工商局牵头,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审改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有关部门配合)(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为创业者提供更多机会。逐步清理并废除妨碍创业发展的制度和规定,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建立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依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
3、竞争,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把创业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牵头,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有关部门配合)(三)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简化有关办理手续。对转型后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稳岗补贴。对转型后企业在政策性担保贷款上给予倾斜支持。加强创业培训辅导,提高初创企业活跃度。(省工商局牵头,省地税局、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等有关部门配合)(四)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进一步规范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制定
4、目录,不在目录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落实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单位服务性收费,以及依法开展的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专业服务性收费,对初创企业可按不高于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省财政厅牵头,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配合)二、激发主体活力(五)提高科研技术人员创业创新积极性。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对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实
5、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省人社厅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配合)(六)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停职创业。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职工经单位批准,可停职领办创办企业。3年内不再领办创办企业的职工允许回原单位工作,3年期满后继续领办创办企业的职工按辞职规定办理。经单位批准辞职的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破除人才自由流动制度障碍,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省人社厅牵头)(七)建立科学的职业资格体系。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完善职
6、业资格监管措施,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才能,推动形成创业创新蓬勃局面。(省人社厅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配合)(八)引领大学生为主的青年创业创新。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力争每年引领万名大学生创业。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由每人800元提高到1000元。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对已进行就业创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支持大学生保留学
7、籍休学创业。(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团省委、省妇联配合)(九)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创新。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税收减免和普遍免费政策。支持各地依托现有各类园区,整合创建100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强化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支持各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产业融合。支持农民网上创业,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创建农村科技致富示范基地,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开发家庭服务、手工制品、来料加工等适合妇女创业就业特点的项目,激发妇女创业创新积极性。(省农业厅牵头、省人社厅
8、、省科技厅、团省委、省妇联配合)(十)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和赣商回乡创业创新。实施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吸引高端海外人才来赣创业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100名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杰出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推动我省创新升级。启动海外医疗科研人才引进计划,支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及科研机构引进海外医疗科研人才并予以资助。开展引才引智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试点。实施赣商回乡创业工程,加大对赣商回乡创业的财政、税收、融资服务、用地保障、科技创新、人才支撑等政策扶持力度。(省人社厅牵头,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配合)(十一)鼓励电子商务创业就
9、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制认证、稳定经营三个月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省人社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配合)三、加大资金扶持(十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各级财政要根据创业创新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资金,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在确保公平竞争前提下,鼓励对众创空间
10、等孵化机构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优惠,减轻创业者负担。(省财政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配合)(十三)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采购单位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采购单位改进计划编制和项目预留管理,增强政策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效果。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把政府采购与支持创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省财政厅牵头)(十四)创新融资模式。实施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大众创业。建立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监督管理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
11、理”原则,统筹安排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加快设立工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促进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投资创业创新企业发展,加大对初创企业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引导和鼓励创业创新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上市(挂牌)融资。加大宣传推广和辅导力度,帮助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主营业务突出、规范运作、成长性好的创业创新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首发上市、在“新三板”挂牌;推动创业创新企业通过发行各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吸收私募投资基金等方式融资。(省发改委、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国资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等有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人社意见 意见 江西省 人民政府 关于 大力 推进 大众 创业 万众 创新 若干政策 措施 实施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