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意见】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二手房纳入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docx
《【住建意见】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二手房纳入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住建意见】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二手房纳入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docx(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住建意见】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二手房纳入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二手房纳入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东昌区、二道江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缩短安置周期,满足棚户区居民多样化居住需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623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
2、(一)政府主导、积极推进。政府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各部门统筹协调,提供服务,加快安置进度,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二)居民自愿、自主选择。尊重棚户区居民意愿,由居民自主选择二手房。二手房房源可在政府提供的二手房信息中心选择,也可通过其他信息平台在通化市区内自主选择。(三)公开透明、房屋价格双方自主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易双方自主协商定价,交易程序公开透明。二、纳入货币化安置的二手房应具备的条件(一)二手房房源应具备下列条件:1.房屋产权清晰,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测绘单。2.房屋所有权完整,无抵押、无查封、无权属争议。3.房屋权属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身份证、户口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住建意见 意见 通化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二手房 纳入 棚户区 改造 货币 安置 实施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