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行业专题研究:保障性租赁住房是重大发展机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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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建筑行业专题研究:保障性租赁住房是重大发展机遇1、 保障性租赁住房进入加速发展阶段1.1、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新市民住房难问题国家统计局的“七普”数据显示,2020 年我国流动人口为 3.76 亿人,10 年 间增长了近 70%,城镇化的推进和流动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得进城务工 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突出,住房问题已由 总量短缺转为结构性供给不足。为切实解决此类问题,我国政府正加快完善 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 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
2、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我国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有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三类,其中 保障性租赁住房由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 人等群体出租,主要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公租房由政府投资建设和发放货 币补贴,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 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共有产权房是政府以让渡 部分土地出让金等方式,按比例与购房个人共同拥有住房产权,主要面向住 房困难群体供应,优先供应无房家庭。2021 年 7 月 2 日,国办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 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 号),就
3、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好 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22 号文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五 项基础制度(“明确对象标准、引导多方参与、坚持供需匹配、严格监督管 理、落实地方责任”)和六方面支持政策(土地、审批、补助、税负、水电 气价、金融),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 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 70 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 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1.2、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背景1)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2020 年全国流动人 口相较 2010 年增长近 70%,过去 10 年持续扩大的流动人口规模在推动我国
4、经 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相关的大城市住房困难问题。而大城市房价收 入比较高,大部分新市民、青年人收入水平无法负担房价,仅能通过租房的方式 留在工作地。政府通过以低于市场价的租金水平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给新市 民,可缓解其住房困难问题,有助于其扎根所在城市,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提 供源头活水。2)进一步推动城镇化发展。城镇化是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人口在城市 的聚集会产生显著的规模经济效应。随着人口和经济活动向城市集中,市场需求 将会迅速增长和多元化,这会促进专业化分工,从而进一步提高经济的效率。第 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 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3.9%,比 2
5、010 年提高了 14.2pct,但与发达国家城镇化率相比还有差距。要进一步推动 我国城镇化发展,需要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 供给可缓解此问题,使新市民稳定下来,推动其所在城市的发展。1.3、 “十四五”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超 800 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政策准备阶段和政策密集出台阶段。1)政策准备阶段:这一阶段没有特定的相关政策文件,主要是在中央会议及“十 四五”规划中提及要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 政策,解决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2020 年 11 月 3 日,新华社受权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6、 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首次提出扩大保障性租 赁住房供给。2020 年 11 月 17 日,住建部发布的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提出, 扩大小户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 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2020 年 12 月 3 日,韩正副总理在 住建部召开座谈会强调,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着力点,完善基础性制度和支持 政策,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首次明确提出要“高度重视保 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 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
7、。之后,“十四五”规划中和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均提及要推进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 策。2)政策密集出台阶段:这一阶段中央层面出台特定的相关政策,对保障性租赁 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做了详细规定,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随着中央针 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出台了 22 号文,各地政府基于 22 号文密集出台相关政策推 动其落地,保障性租赁住房进入加速发展阶段。2021 年 7 月 2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 发202122 号),第一次明确了国家层面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即公租 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
8、体系,并规定了保障性租 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基于 22 号文,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 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规定了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全部 出租收入,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 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 按 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2021 年 11 月 1 日,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联合发 布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9、指出 对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实 施监测评价,在“十四五”期间应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争新增保障 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比例达到 30%以上。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1,支持 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 环”,首次将保障性住房放在首位,表明高层对我国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的重视, 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进入加速阶段。12 月 10 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指出, 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继 22 号文之后,广西、成都、沈阳等地密集出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
10、住房的政 策,明确本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重点、对象、目标以及相关支持政策,保障 性租赁住房进入加速落地阶段。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8 月 14 日发 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为例,其指出“十四五”期间 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25 万套(间),其中 2021 年计划筹集建设 6 万 套(间),对申请对象、租金、各种支持政策做了详细规定。“十四五”期间全国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超 800 万套(间)2021 年全国 40 个重点城市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93.6 万 套;前三季度,全国 40 个城市已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72 万套,占全年计 划的 76
11、.9%,完成投资 775 亿元,其中,南京、无锡、宁波、佛山、长春、南 宁等 6 个城市已完成年度计划。目前多地政府公布的“十四五”规划中新增保障 性租赁住房的数量总计约 566.22 万套(间),而由于部分政府尚未公布相关规 划,因此当前数量存在遗漏。目前多地政府尚未公布“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因而我们对“十四五”期间全国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 数量进行测算。我们的主要假设为:1)由于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群体,而新市民群体是城市新流入的人 口,通常由三线及以下城市向一二线城市流动,因此我们的测算对象主要集中在 56 个二线及以上的大中型城市2;2)由于多地政府尚未公布“十四
12、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因此我们 按照不同等级城市的划分,取同等级内已公布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数量均值作为 同等级内所有城市的参考均值,据此测算每一等级内所有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总 量及全国新增总量。此外,22 号文规定每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最大面积不超过 70 平米,假定悲观、中 性、乐观情景下,套均面积分别为 30 平米、50 平米和 70 平米。2、 公募 REITs 或可解决资金来源2.1、 近期公募 REITs 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增加2021 年 6 月 29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 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958
13、 号),明确 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 REITs 试点范围,在拓宽 REITs 标的资产领域的同时, 有利于盘活租赁住房建设企业的资金,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发展提供 了新的融资渠道。此后,浙江、广东、吉林、海南、山东、上海等全国多地 均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鼓励、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开展基础设施不动 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指出利用好基础设施 REITs 工具为保障性 租赁住房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2.2、 公募 REITs 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更充分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对于基建行业投融资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其本质上是一种 权益类融资工具,能够降低企业整体杠杆率水平,盘活存量资
14、产,形成存量资产 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采用“公募基金 ABS”双层架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 (ABS)等特殊目的载体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募基金通过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全 部份额而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从而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 经营权利。原始权益人通过出售项目公司股权实现资金的回收,降低杠杆率,提 升周转率,同时可利用回收的资金进行再投资,实现良性循环。我国首批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产品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上市,募资总规模达 314 亿元,多数溢价发行,为相关基础设施原始权益人提供了充足的回收资金,也为 各类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涵
15、盖的资产提供了良好的示范: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 企业可以通过将运营良好的优质保障性租赁住房资产,在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市场上市实现良性退出和资金回收。在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正式出现之前,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已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发布关于发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住房租赁企业股权交易服务配套制度 的通知,推出住房租赁企业股权交易服务,发布实施相关配套制度。2020 年 7 月 1 日,由建行担任项目协调人的国内首批住房租赁企业股权交易服务试点项 目北京建信瑞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完成股权转让,标志着我国住房租赁 REITs 正式起航。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与北金所 REITs
16、虽然均可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企业提供 权益型融资,但前者在多方面均优于后者,尤其在融资资金来源和资金吸引力方 面,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具有显著优势:1)资金来源方面,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属于契约型公募基金,可以吸收公众资 金,无人数限制,资金规模可大幅扩充;而北金所 REITs 属于私募基金,且结 构为公司制,投资者数量受公司法限制,资金规模较为有限。2)资金吸引力方面,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平台大、投 资者众多,资产流动性高,对投资者吸引力强;而北金所 REITs 在北京金融资 产交易所交易,参与交易的投资者数量较少,资产流动性较差,对投资者吸引力 较低
17、。2.3、 公募 REITs 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良性循环保障性租赁住房与传统商品房开发最大的区别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是通过建成 后出租的租金收入来回收成本,具有周期长、风险大、回报率偏低的特点,而商 品房开发可以通过销售环节收回期初投资,实现快速回款和高周转。虽然国办发 202122 号文在土地、审批、补助、财税、水电气价、银行贷款等方面均提供 支持,但在资金回收环节,仍无法克服租赁性住房缺乏吸引力的本质回收期 过长问题。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能有效解决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资本回收期过长问题:通 过使优质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在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市场上市、取得权益性 质的资金,投资
18、方能够实现期初投资及相应回报的快速回收,从而有动力进行新 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投资,实现“投资建设运营上市回收资金再投资” 的良性循环。保障性租赁住房与 REITs 相结合,解决了前者项目资本回收期过 长的问题,提供了退出渠道和大规模低成本资金(权益资金),提升了保障性租 赁住房项目的吸引力;同时,其能够增加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促进保障性租赁 住房市场的加速发展。3、 保障房:装配式及绿色建筑的重大机遇3.1、 提前交付创造时间价值装配式建造方式相较 传统现浇方式,可节约 5%-30%的工期。保障性租赁住房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节约的工期可用于出租获得租金收益,从而抵补部分增量建造成本。当前住宅
19、建筑结构部分的施工周期通常在 1-1.5 年,我们按照节约 20%的工期测 算,则可节约 2.4-3.6 个月的工期,我们取均值 3 个月;通常情况下,100 套精 装房传统装修工期至少 6 个月,装配式装修仅需 3 个月,同时后者较前者还可 节约 3 个月左右的通风散味时间,即装配式装修总计可节约 6 个月左右的时间; 综合结构部分与装修部分,预计装配式较传统建造方式共可节约 9 个月左右的时 间。2021 年 7 月公布的国办发202122 号文,明确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低于 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之后各地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对保障 性租赁住房的租金进行了一定限制,绝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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