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页岩项目企业运营计划方案(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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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MC.泓域咨询/企业运营计划方案油页岩项目企业运营计划方案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 行业背景分析4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6一、 项目名称及投资人6二、 结论分析6第三章 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9一、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9二、 股东机构股东概述12第四章 企业战略类型22一、 企业紧缩战略22二、 企业成长战略23第五章 市场营销组合策略34一、 定价策略34二、 产品策略44第六章 品牌管理50一、 品牌资产50二、 品牌51第七章 分销渠道系统评估54一、 分销渠道运行绩效评估54二、 渠道差距评估58第八章 企业销售物流管理62一、 企业销售物流的组织62二、 企业销售物流管理概述68第
2、九章 并购重组71一、 并购重组方式及效应71二、 企业价值评估79第十章 人力资源规划82一、 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程序82二、 人力资源规划的含义与内容84第十一章 电子商务的运作系统87一、 电子商务运作系统的组成要素87二、 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运作步骤89第一章 行业背景分析油页岩是一种高灰分的含可燃有机质的沉积岩。油页岩属于非常规油气资源,通过露天开采或地下开采,将油页岩粉碎到所需尺寸,进行干馏,可以获得页岩油。全球油页岩资源丰富,开发利用可行性较高,因此其被列为21世纪重要的接替能源。我国石油资源贫乏,油页岩可以作为我国石油资源的有效补充和替代,随着我国石油消费量不断增多,油页岩开发
3、利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全球油页岩资源丰富,主要分布在美国、中国、俄罗斯等地,美、中、俄三国油页岩资源占全球总资源的90%左右。我国是全球第二大油页岩资源国家,油页岩储量约为7000亿吨,折合成页岩油约有400多亿吨,是我国原油可采储量的20多倍。并且,我国油页岩资源品位较好,储量分布集中,开采环境稳定,因此油页岩作为替代能源具有巨大开发价值。我国油页岩资源遍布全国20个省市、47个盆地和80个含矿区,主要分布在松辽、鄂尔多斯、准噶尔、柴达木、伦坡拉、羌塘、茂名、大杨树、抚顺等9个盆地,资源分布广泛但储量相对集中。在能源紧缺、国内石油供需缺口日益增大、原油进口需求持续增多的情况下,油页岩的开发与
4、利用成为国内关注的焦点。2017年以来,我国油页岩资源开发利用一直处于全球前列,进入高速发展阶段。通过美国、爱沙尼亚、中国、巴西等国家油页岩开采经验不断积累,全球油页岩开采技术逐渐成熟,能耗、页岩油复苏、油页岩浪费等相关技术瓶颈不断被突破,油页岩资源开采的可操作性和稳定性不断提高,成本控制能力不断增强,与常规油气开发相比竞争力不断提升。但油页岩的开采与干馏等环节会对环境造成威胁。在开采环节,由于油页岩埋藏在地下,需要不断抽出地下水,对地下水保护危害较大,这与煤炭开采造成的危害一致,已经有解决方法。油页岩的环境威胁主要存在于干馏环节,页岩油冷却必须使用大量水资源,会对水体造成污染,油页岩行业还需
5、不断改进工艺,尽量少用冷却水或采取循环供水的方法,以减少水体污染。我国是贫油少气国家,石油供需缺口逐年增大,原油对外依赖度不断提高,石油供不应求的矛盾将长期存在。我国油页岩资源丰富,油页岩资源的开采可以接替部分常规油气市场需求,缓解我国能源压力。我国油页岩勘探与开发技术不断提升,随着油页岩资源进入大规模开采阶段,我国石油资源自给率将不断提升,有利于我国能源安全能力的提升。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一、 项目名称及投资人(一)项目名称油页岩项目(二)项目投资人xx集团有限公司(三)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园区。二、 结论分析(一)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园区,占地面积约86.00亩。(二)项目
6、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三)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45323.5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3205.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3.26%;建设期利息428.6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5%;流动资金11689.6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5.79%。(四)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45323.58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27829.54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17494.04万元。(五)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98400.00万元。2、年综
7、合总成本费用(TC):77641.51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15204.20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6.19%。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18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30884.41万元(产值)。(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57333.00约86.00亩1.1总建筑面积97271.89容积率1.701.2基底面积35546.46建筑系数62.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61.172总投资万元45323.582.1建设投资万元33205.302.1.1工程费用万元27909.972.1
8、.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4431.132.1.3预备费万元864.202.2建设期利息万元428.602.3流动资金万元11689.683资金筹措万元45323.583.1自筹资金万元27829.543.2银行贷款万元17494.044营业收入万元984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77641.516利润总额万元20272.267净利润万元15204.208所得税万元5068.069增值税万元4051.9210税金及附加万元486.2311纳税总额万元9606.2112工业增加值万元32253.9313盈亏平衡点万元30884.41产值14回收期年5.18含建设期12个月15财务内部收
9、益率26.19%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31870.50所得税后第三章 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一、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公司的最高决策权。股东大会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三权分立中的一极,被赋予至高的权力,同时由行使执行权的董事会以及行使监督权的监事会相互配合和制约。(一)股东大会的性质及职权: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这是由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决定的。股东不仅是公司经营活动物质条件的提供者,而且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受益人。按照传统公司法理论股东享有股东权,不仅有获取股利和公司剩余财产的自益权,还享有以法定方式参加公司管理的自益权。股东
10、大会是全体股东共同行使其权利的机构,这就决定了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股东大会享有对公司重要事项的最终决定权。在公司内部,股东大会决议具有最高的效力。在公司组织机构中,股东大会居于最高层,董事会、经理、监事会都对股东大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也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1、股东大会的种类及召集股东大会的种类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两种(1)股东年会。股东年会是公司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定期召开的会议,一个业务年度召开一次。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2)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是在
11、出现法定特殊情形时,为了在两次股东年会之间讨论决定公司遇到的需要股东大会决策的问题而召开的。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2、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1)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内容:第一,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12、。第二,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2)股东出席会议。股东出席会议人数要达到一定比例,才能形成有法律效力的决议。但由于很多情况下股东不能够亲自参加大会,所以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同时法律对这种代理作了两点限制:一是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以证明身份;二是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3)临时提案的提出。公司法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
13、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同样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做出决议。3、股东大会会议的决议方式(1)股东行使表决权的依据。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既是公司股本的组成部分,也是股东权的计算依据。一股一权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行使股权的重要原则。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2)普通决议与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股东大会的决议可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对于公司的一般事宜所做的决议,可以采取简单多数的表决方式,即公司法规定的“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
14、,股东大会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主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累积投票制与普通投票制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使得公司股东可以把自己拥有的表决权集中使用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中的一人或多人。所以,累积投票制的功能就在于保障中小股东有可能选出自己信任的董事或监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大小股东的利益。但也因大小股东利益的冲突而导致公司管理机关内部的不和谐,降低了公司的决策和运作效率,
15、对此,公司法并未将累积投票制作为一种强制性制度加以规定,只是赋予了公司此项权力。二、 股东机构股东概述(一)股东的含义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并享有法定权利的人。具体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据此而拥有所有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据此而享有所有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二)股东的分类和构成(1)发起人股东与非发起人股东。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发起人。发起人是指参加公司设立活动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除发起人外,任何在公司设立时或公司成立后认购或受让公司出资或股份的人,都可以成为公
16、司股东。同一般股东相比,发起人股东在义务、责任承担及资格限制上有自己的特点和要求。1)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发起人股东除了要承担办理公司设立事务的义务外,还要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应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为加大发起人责任,防止发起人利用公司设立损害公司、股东和第三方利益,公司法对发起人转让股份的行为作了限制,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
17、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资格的取得受到一定限制。发起人要对公司设立承担特殊义务和责任,因而其资格限制要严于一般股东。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作为发起人应当是法律上不受限制者。3发起人的国籍和住所受到一定限制。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自然人股东与法人股东。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既包括自然人股东,也包括法人股东。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可以通过出资组建公司或继受取得出资、股份而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自然人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作为参加
18、有限责任公司组建的设立人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也可以通过出资设立公司或继受取得其他公司的出资、股份而成为公司股东。在我国,可以成为法人股东的包括企业法人(含外国企业)和社团法人以及各类投资基金组织和代表国家过行投资的机构。(三)股东的法律地位(1)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作为公司出资大的股东,具有下面三个特点。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必须履行出资义务。股东为取得股份或股权,必须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根据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出资认购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作为出资人是公司资本的提供者。公司是由股东出资形成资本,并以该资本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法人组织。公司资本来源于
19、股东,全体股东的出资总和即公司的资本总额。正是股东的出资构成了公司资本,构成了公司法人财产,也正是这种公司法人财产构成了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形成独立法律人格的物质前提和基础。股东作为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股东出资是获得股东资格的前提和依据,任何人要获得股东资格、股东权利,必须履行出资义务。正是股东的出资行为,使其获得了股东资格、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作为出资人按投人公司的资本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是公司经营的最大受益人和风险承担者。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实质上的所有者,既要获得投资收益,又要承担投资风险,是公司经营的受益者和风险承担者。这主
20、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股东是典型的投资者,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投资主体。公司是营利性组织,公司的营利性不但要求公司必须进行经营活动以取得盈利;而且要求公司向其所有者一一股东分配盈利。股东投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和回报,股东向公司投资就是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股权投资同债权投资相比,虽然投资风险较大(回报顺序在债权人之后,且回报及回报率不确定),但由于其收益由公司业绩决定,具有不受限制的扩展空间,因而是股东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投资选择。公司的经营结果同股东利益的联系最为密切,股东是公司经营利益的最大受益人。其二,股东既是公司经营的最大受益人,也是公司经营的最大风险承担者。相比之下,债权人
21、、员工同公司经营的利害关系、风险程度的关联程度都要小一些。债权人的债权一是内容确定(本金、利息、偿还期限等),二是清偿优先于股东的权利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公司职工的工资债权一是内容确定,二是不仅优先于股权而且优先于普通债权。股东权实现的不确定性(是否有、有多少股利不确定)、劣后性(股利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劣后于普通债权、职工债权),决定了股东是公司经营风险的最大承担者。(2)股东享有股东权。股东享有股东权是股东最根本的法律特征,是股东法律地位的集中体现。公司是在股东出资基础上形成的法人组织。股东将出资交给公司后,其对出资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化为股东权,股东依其出资(持股)份额对公司享有相应权利和承担
22、相应义务。广义的股东权是股东对公司权利义务的概括,狭义的股东权即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获得财产收益和间接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3)股东承担有限责任。除无限公司股东、合资公司的无限责任股东外,公司股东均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对此,各国公司法几乎无例外地做了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从各国的公司法规定可以看出,首先,公司是公司债务的直接承担者,公司要以其自身的财产而不是股东的财产承担债务责任,公司要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次,公司股东不是公司债务的
23、直接承担者,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间接承担责任。(4)股东平等。股东平等是指基于股东资格而发生的公司与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中,所有股东均按其所持股份的性质、内容和数额平等地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四)股东的权利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对公司享有权利。股东的权利确立了股东法定的基本利益,股东权利的确认是各国公司法的重要内容。公司法除在总则部分明确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外,还对股东享有的其他权利做了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股东(大)会的出席权、表决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会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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