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简答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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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名词解释1、法律规范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规则。2、推定行为是指当事人用语言文字以外的有目的、有法律意义的积极活动来表达他的意志。3、要物(实践)法律行为是指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之外,还需要以实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如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质押合同等。4、委托代理是指按照被代理人委托授权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行为,也称授权代理或意定代理。 5、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有放弃其到期债权、赠与或低价转让等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6、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权利义务后果直接归
2、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关系。7、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因与本人有一定关系,而使第三人信其有代理权,因而与他进行民事行为。8、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9、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提出确定的意思表示,即订约提议。10、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明确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接受提议。11、合同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12、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而作出的意思表示,也称要约引诱。13、
3、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一种法律行为。 1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5、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是指合同的条款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全部接受或一概拒绝,不能就个别条款进行商洽的合同。16、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即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享有对该部分财产进行变现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17、质押(权)是指债权人为担保债权而根据合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能够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
4、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18、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19、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安排和各项活动的基本准则和纲领性文件。20、公司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章程规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总额。21、法定资本制:设立公司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公司的资本总额,并在公司成立时由发起人认足或者缴足的一种资本制度。22、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23、公司清算是指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公司外,了结已解散公司的一切法律关系,并分配公司
5、财产的法定程序。24、职务发明是指工作人员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25、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26、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请求保护他的民事权利,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一种制度。二、 简答题1、什么是法律规范?依其性质的不同有哪几种法律规范?(1) 法律规范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规则。(2) 禁止性规范:指规定不得为某种行为的规范; 义务性规范:指规定必须为某种行为的规范; 授权性规范:指规定某种行为可为、可不为的规范。2、 简述民法通则关于公民民事
6、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承担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3、 简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 主体:指参加法律关系,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当事人。(2) 内容:指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3) 客体:指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
7、事物,在法学上又叫标的。4、 什么是诺成法律行为和要物法律行为?(1) 诺成法律行为是指仅以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经他方承诺即告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口头合同、买卖合同、保险合同等。(2) 要物的法律行为是指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之外,还需要以实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如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质押合同等。5、 简述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及其种类。(1) 含义: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以将来不确定实现的事实的发生与否限制其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存续的意思表示。(2) 种类: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6、 简述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及其种类。(1) 含义: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以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
8、,限制其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存续的意思表示。(2) 种类:始期与终期、确定期限与不确定期限、法定期限与约定期限7、 简述法律事实及其分类。(1) 概念:法律事实是指法律所确认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客观现象。(2) 种类:法律事件:即与个人意志无关的能引起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客观现象。法律行为:是反映当事人意志的能引起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人的活动。8、 什么是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其典型类型有哪些?(1) 含义: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确定,有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确定效力的法律行为。(2) 典型类型 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
9、的双务行为 无权代理行为 无权处分行为 欠缺债权人同意的债务移转行为 9、 简述默示行为的推定原则。(1) 一般情况下,对行为人的默示不能推定为某种意思表示;(2)有法律规定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3)对没有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一方的默示,不得推定为某种意思表示;但默示方与明示方意思表示有配合动作的除外(4)对有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有明示义务而不明示的,按明示方的意思表示进行推定;(5)特例: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本人同意。(表见代理)10、简述我国法律关于无过错责任行为的规定。(1)含义:无过错责任行为是指不问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
10、要有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2)无过错责任行为的构成要件: 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 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行为人不必有过错(3)适用情形:P384 一是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二是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三是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四是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11、 什么是表见代理?法律关于其有哪些规定?(1) 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因与本人有一定关系,而使第三人信其有代理权,因而与他进行民事行为。(2) 要点: a.表见代理实为无权代理; b.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
11、有代理权; c.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具体情形 a.本人的明示或默示; b.代理权已撤回或终止。12、 什么是代理权的滥用?它有哪几种情况?(1) 含义:代理权滥用是指代理人利用享有代理权的方便条件,去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2) 表现形式: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 13、 简述授权委托书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1) 概念:授权委托书是指被代理人就代理事务给代理人开具的由代理人向第三人提交的授权证书。(2) 委托书内容: 代理人的姓名(名称)、身份等; 代理的事务; 授权的范围; 授权的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及被代理人的签字、盖章14、 什么是无权代理?其法律后果是什么?(1
12、)含义: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限而进行的代理活动。(2)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不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行为处于效力待定状态,被代理人有追认权和拒绝权;相对人有催告权和撤回权。 无权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主要是被代理人追认和表见代理两种情形。15、 依据债的发生根据,债有哪几种? 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16、 什么是无效合同?其表现形式有哪些?(1) 概念: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共利益,而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合同。(2) 表现形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13、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17、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18、 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其表现形式有哪些?(1) 概念: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其法律效力能否发生尚待确定的合同。(2) 表现形式:合同主体资格不合格者订立的合同 无权代理的人订立的合同 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19、 一项有效的要约应具备哪些要件? (1)要约人要有订立某种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的内容必须
14、明确、具体、肯定; (3)要约必须传递给受要约人。20、 简述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相关规定。(1)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时对要约的收回。合同法第17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2)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取消要约的请求。我国合同法第18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21、 一项有效的承诺应具备哪些要件? (1)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2)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或其合法代理人向要约人表示 (3)承诺应在要约确定的有效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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