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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最新水路运输合同样本 甲方:_ 乙方:_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运输货物: 2.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港运至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3.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货物于_天内集中于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4.装船时间: 甲文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小时内装完货物。 5.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6.启航联
2、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方负担。 7.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8.双方权利义务: 9.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计(),全船运费为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10.费用结算: 11.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
3、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费用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12.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份。 双方签字: 甲方:_乙方:_ 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 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 帐号:_帐号:_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海运计字第号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安乙方
4、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
5、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
6、、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合同管理机关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 发文单位:交通部 发布日期:1986-12-1 执行日期:1986-1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水路运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一切营业性的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水路运输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水路货物运
7、输合同。 持有营业执照的个体(联户)船民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以及水路运输企业与个体经营户、个人之间签订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水路与铁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三条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和急需物资,适当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或购销计划和船舶运输、港口通过能力签订。 对指令性计划产品的运输,在签订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物资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水路
8、货物运输合同,除短途驳运、摆渡零星货物,双方当事人可以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大宗物资运输,可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对其他按规定必须提送月度托运计划的货物,经托运人和承运人协商同意,可以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或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和计划外的整批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五条按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如承、托运双方当事人无需商定特约事项的,可以用月度托运计划表代替运输合同,经双方在计划表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在实际办理货物承托运手续时,托运人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
9、经承、托运双方商定货物的集中时间、地点,由双方认真验收、交接,并经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货物运单的格式,江海干线和跨省运输的由交通部统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运输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六条按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货物名称; 二、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三、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 四、货物重量,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 五、违约责任; 六、特约条款。 第七条货物运单应具备下列内容: 一、货物名称; 二、重量、件数,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 三、包装; 四、运输标志; 五、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 六、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七、运费、港口费和有关的其他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八、承运日期; 九、运到期限(规定期限或商定期限); 十、货物价值;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分页阅读第1页:第一章总则第2页:第三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第3页:第四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4页:第五章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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