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协议离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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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协议离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摘要 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
2、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关键词:婚姻法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 协议引 言现在,离婚年龄呈年轻化趋势,“短、平、快”成为其重要特点。离婚年龄呈年轻化,“80后”人群
3、离婚越来越多。以往离婚年龄一般均在30岁以上,婚龄一般在10年以上,而现在离婚年龄越来越小,婚龄越来越短,有的甚至只有几个月、几天。“闪婚”、“闪离”成为“80后”年轻人婚姻的典型特征。另外,女方提出离婚的人数多,妇女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不过,调解离婚的案件大量增加。以往当事人对离婚大都采取对立情绪,很难调解,有的甚至已判决几次离婚,被告方仍然不同意离婚,大有与婚姻共存亡的心理。第一章 案情简介婚姻家庭是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近年来,社会对人们的价值观、人生观产生了极为重大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往往通过婚姻家庭的聚散离合反映出来。据了解,去年城市离婚率为43%农村离婚率为12%,而今年前三季度,我国
4、共有146.6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较去年同期增长11.9%,也就是说,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中国离婚率已连续8年递增。而婚前协议将避免婚后的经济恐慌。虽然很多人认为婚前协议很让人为难,也不好意思提出,但婚前协议会带来婚后的平和与稳定,假如离婚,分财产时也不至太多挣扎。用尚翠红阚斌离婚纠纷案解析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法律适用。尚翠红与阚斌系夫妻关系,生一女阚子欣。于2003年7月30日双方协议离婚。协议约定:34英寸彩电、新科柜机各1台、桑塔纳轿车1辆归被告所有,轿车为贷款所购,阚斌承担所有的债权和债务。21英寸彩电、格兰仕挂壁空调、三菱冰箱及小鸭洗衣机各1台归尚翠红所有。阚子欣由阚
5、斌抚养,尚翠红阚斌共同承担阚子欣的教育费和医疗费。双方共有私房两层,阚斌给付尚翠红折价款8万元。离婚后,2004年4月,阚斌变更阚子欣的抚养关系,尚翠红认为阚斌变更阚子欣的抚养关系,亦即推翻了原离婚协议,诉至法院要求分得共同房产。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作出阚子欣由尚翠红抚养,尚翠红赔偿阚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22 199元的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玄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尚翠红阚斌离婚后,就子女抚养关系发生纠纷,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诉讼或协议的方式予以变更。但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并不必然影响
6、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等内容。尚翠红称,阚斌诉讼变更阚子欣的抚养关系,导致阚斌推翻了原离婚协议的内容,原离婚协议也就无实际意义的说法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本案中,尚翠红阚斌在协议离婚时,将大部分财产分割给阚斌,尚翠红无证据证明阚斌多得财产是由于阚斌抚养孩子而多得,或证明双方有变更阚子欣抚养关系则应重新分割共同财产的约定,尚翠红亦无证据证明其少分财产被告存在欺诈、胁迫,致离
7、婚协议内容部分或全部无效的情形。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尚翠红的诉讼请求。婚姻协议包括双方的婚姻期间的权利与责任。在协离婚议中,双方都可以享有法律所给予的权利。但其中任何一方都可以自愿分给对方一部分财产。如果双方有共同的生意,共同的收入,那么协议可以阐明谁负责掌管生意,谁控制投资管理收入。协议也可表述某些资金属于共同资金,甚至可以规定在婚姻期间怎样消费某些资金。本案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协议离婚中财产分割的一般原理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下面本人先行探讨离婚协议的有效要件,进
8、而分析协议离婚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第二章协议离婚中财产分割的一般原理2.1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的含义及有效要件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协议离婚中财产分割协议有两种基本类型,一是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二是为协议离婚单独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协议,主体必须是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是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是以离婚为目的达成的协议,内容上是有关财产关系的协议。我国婚姻法登记条例第11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
9、)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三款:“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法登记条例第13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同时2001年我国婚姻法第31条也类似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规定第
10、一款第一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从上述我国现行的有关婚姻制度的法律法规可出,离婚协议最终发生法律效力的程序是到民门办理离婚登记。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男女的身份、婚姻状况、离婚协议书等内容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才会给予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强调,民政部门的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保护离婚主体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责任更应该被赋予离婚的上双方主体。故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重点在于达成离婚协议环节。这个协议中必然要对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清偿等问题做出适当的处理。可以看出,离婚协议必须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尤其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综上,原被告之间达成的离婚协议形式上符合离婚协议
11、的构成要件,同时要达到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的要求。2.2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性质如上所述,协议离婚中财产分割协议的性质可以归纳为:夫妻双方为离婚后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签订协议是民事合同。夫妻双方为离婚后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签订协议的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签订的协议属民事合同。而且这种协议离婚中财产分割协议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因为它以双方当事人对身份关系的处理为前提,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紧密相连。2、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一种附带生效条件的协议。协议离婚中财产分割协议不管是作为离婚协议的组成部分,还是单独达成的,都只有一个前提,就是如果离
12、婚,则按约定好的方式处理财产,即解除婚姻关系是财产分割协议的生效要件,在婚姻关系终止前,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同协议离婚中子女抚养协议一样,不能脱离婚姻身份关系这一前提而独立、提前生效。3、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不同于夫妻财产约定的。夫妻财产约定是指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等作出约定。婚姻法第19条作了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储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
13、,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物权法等99条对此也有相关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与夫妻财产约定相区别的关键在于协议签订的目的不同,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离婚为目的对财产分割作出约定,夫妻财产约定是就婚前或者婚后所得财产权属作出约定。协议离婚中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协议离婚中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则可以归纳为:1、协议离婚中财产分割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1)协议离婚中财产分割协议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轻易反悔,不能单方变
14、更、撤销或者解除合同;(2)协议离婚中财产分割协议只对夫妻双方发生法律效力,一般不对第三人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当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该约定对第三人才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第三人负有债务,那么这种债务不会因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约定而使夫妻双方免除对第三人的债务,第三人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偿还债务,夫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在一方全部或部分偿还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其应负担的部分;(3)协议离婚中擦起产分割协议合法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2、协议离婚中财产分割协议在夫妻婚姻关系终止时生效。协议离婚中财产分割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与一般合同相同的是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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