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共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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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论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论文摘要:合同法是市场经济中调整经济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最重要的法律之一,而诚实信用原则在当今社会经济与法制相互交错融合的时代背景下的合同法原则中则日趋主导地位,在市场经济不断发达、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的过程中成为了“帝王原则”。本论文对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系统的理论性剖析和阐述,并结合社会经济与法制的发展对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关键词:合同法 诚实 信用原则 合同义务 市场经济 司法适用 目 录引言31论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起源与发展31.1诚实信用原则的历史起源31.2诚实信用原则的发展31.3两大法系诚实信用原则作用的比对
2、32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地位和作用的探究42.1.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与本质42.2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解释中的地位和作用42.3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是充分发挥合同法作用的必要条件和目的52.4履行先合同义务是实现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关键52.5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同合同法规范的关系53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与市场经济发展的本质性问题探究63.1利益追逐下的社会诚信体系63.2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在在调节与规范市场经济中独具作用63.3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作用的优势74论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实践活动中的适用74.1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
3、范围74.2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规则84.3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活动中的适用规则及相关限制8结语8引言 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道德法律的体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本质上具有道德规范性、法律规范性和经济规范性的综合特征,既是一种商业道德,也是合同法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体现贯穿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解释和合同变更的全过程,其追求的法益是经济利益最大化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完美结合。1.论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起源与发展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是世界法律体系中共性的法律现象,在经济与法律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诚信性和规范性作用。诚实信用作为社会公共道
4、德之一,制衡着道德与利益的矛盾冲突,而作为市场经济的契约性法律规范,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始终糅合在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上。1.1诚实信用原则的历史起源诚实信用原则的学说起源于古罗马,在罗马法中该原则被定义于“善意”原则,在商业活动中罗马法要求和提倡“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并且根据当事人行为是否具有善良之意来确定当事人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避免当事人心存恶意,寻找规避之法,是在当时社会法制不完善的条件下弥补法律漏洞,制约违法行为的根本性原则。由此可见诚实信用原则的产生是伴随着商事法律行为的产生而产生的,并在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法律判断性作用,基本具备了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两个基本内容“诚信要求”
5、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1.2诚实信用原则的发展随着社会制度和经济的发展,诚实信用原则也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从罗马法的“善意”原则到法国民法的“善意”原则、德国民法的“诚实和信用”原则、日本民法中的“信义诚实”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不断地影响着法律发展的规范与创新,许多法律的概念、规范、规则,都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影响下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不断的充实和完善,充分的发挥其法律功能。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欧美法系都完成了诚实信用原则从道德规范到君临民商法领域成为帝王条款的转变。由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可见分晓。
6、1.3两大法系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论地位比对 诚实信用概念源于大陆法系的罗马法,但随着罗马帝国的崩溃,它并未在罗马形成真正的法律制度。现实意义上的诚实信用发展于中世纪的商人法,它是在正常法律体系之外的一个自治的法,直到19世纪末期,英国方出现了与诚信原则类似的默示条款。而在美国,美国法在统一商法典中第一次引入了诚实信用原则。其含义是所谓诚实信用就是你应诚实的去做事、去履行,即在主观上应该诚信;其次是商人应该按行业习惯去履行。与英美法相比,大陆法赋予了诚实信用原则相当高的地位。德国学者Hedemann曾说“诚信原则之作用力,世罕其匹,为一般条项之首位。”在大陆法系诚实信用原则的发展的历经了罗马法、中
7、世纪民法阶段后,便来到了近代民法阶段。它的适用领域从债法扩大到了一切民事法律关系,使之成为了一般权利与义务。总的来讲:英美的诚信制度既有受大陆法影响的成分,又有本土资源的成分 徐国栋罗马法与现代民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其独特性在于它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意义不明显,并且在多数场合被限缩成仅仅适用于合同履行和争议解决过程中的一个原则。而大陆法系则赋予了诚实信用原则更多的解释和权力。2.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地位和作用的探究2.1.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与本质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民法上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行使权
8、力、履行义务时要以诚实信用为基本方式,采取诚实信用的方法实施自己的行为。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即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释和终止过程中当事人要以诚实信用规范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不得有欺诈行为。然而如何解释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但主要集中于“主观判断说”(认为应从主观的角度来确定合同法的诚实信用的内容)、“利益平衡说”(认为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的宗旨在于谋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行为规则说”(认为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旨在确定一定的行为规则,即诚实守信,不欺诈他人的行为规则)。三种观点对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9、了不同角度的解释,但都不够全面,要么过于抽象、要么过于狭隘、要么有失实效。我认为要理解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应该从道德、法律和经济的结合点上进行分析,寻找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的价值,均衡定义,充分发挥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的能动性作用。2.2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解释中的地位和作用 诚实信用原则通常被称为民法特别是债法的“帝王条款”,也是合同法解释的重要原则。我国合同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时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真实意思的原则”。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忠实不欺,又称“事实上的诚实”(Honesty in fact)、信守诺言、当事人不能从否定自己的行
10、为中获益即不怀恶意,行使权利不得超出合理期望(Reasonable expectation),带有极强的伦理道德色彩。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贯穿于合同解释的始终。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判断合同效力。当事人不能从否定自己的行为中获益,不得自己主张不法事实否定合同效力。因为如果支持当事人的主张,将鼓励当事人在有利可图时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在合同履行对其不利时则据之逃避合同履行的不利后果,从而规避合同风险。二是填补合同漏洞。在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适用合同法相关规定仍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运用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去解释合同。一般为一方当事人采用某项合同并没有明文禁止的行为,
11、但若允许该项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的权利与利益会受到极大损害,可用来防止一方的机会主义行为。诚实信用要求当事人不得怀有不当动机,其决定不得损毁合同双方基于合同的合理预期利益。三是合同解释应采用符合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的解释结果,结合合同订立的主客观背景与条件,实事求是、综合分析,实现公平公正的合同解释。四是填补法律漏洞。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时,法官可以援用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裁判当事人之间的纷争,实现合同利益的均衡,体现社会公平。2.3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是充分发挥合同法作用的必要条件和目的20世纪是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社会,也是经济法制扩张的时代,顺应经济发展的需求,合同法作为契约类法律规范
12、在两大法系体系内要么独立发展为相应的法律学科,要么得到了空前的丰富和完善。就我国目前的社会条件和发展要求而言,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体现主要集中在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行为本身,具体是指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缔约人应当诚实有信、遵守诺言、实践成约、正当竞争,而不能规避法律和曲解合同。主要为三方面内容:一是合同前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不得假借签约而进行恶意磋商,不得恶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二是认真承担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实事求是,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承担及时沟通合同内容相关信息、相互协作配合、提供必要条件、防止损失扩大等
13、义务。三是合同后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及保密义务等(我国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充分承担和履行以上三方面责任和义务,是遵循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保障合同依法订立、充分履行、顺利终止、实现合同利益和预防合同争端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障。换而言之,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即是合同法的原则,也是合同法的最终追求,是合同主体之间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基石,是实现共赢的保障,是当今社会经济主体之间所要求达到的的共同目的。2.4履行先合同义务是实现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关键所谓的先合同
14、义务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也是合同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关于“当事人应当遵循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和欺诈禁止等义务”的真实写照。从立法的本意来看履行先合同义务是为了实现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保障合同当事人利益,达到减少合同纠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而就合同法本身而言,遵循和实现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主要取决于如何履行先合同义务,达到履行先合同义务的两个条件。一是先合同义务的主观义务,即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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