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铝厂场地修复实施方案(共2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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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贵州铝厂氧化铝、热电厂场地修复实施方案贵州铝厂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专心-专注-专业目 录1总论1.1场地基本信息1.1.1地理位置贵州铝厂位于贵阳市白云区,距贵阳市中心约17km。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8,北纬264128。川黔铁路及公路从铝厂东侧经过,距川黔铁路都拉营站10km。贵州铝厂区域交通地理位置见图2.1-1。 贵州铝厂是我国大型铝工业联合企业,具有年产氧化铝120万吨,电解铝40万吨,炭素制品27万吨、铝土矿90万吨、石灰石矿65万吨和多种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能力。 贵州铝厂主要包括三部分: (1)矿山:贵州铝厂现有两个自备矿山、六个联办矿山,它们分别是修文第一
2、铝矿、清镇第二铝矿、遵义苟江联办矿、清镇麦格联办矿、织金马场联办矿、遵义团溪联办矿、斗篷山联办矿、修文长冲联办矿; (2)氧化铝、热电厂:占地80公顷,集中在厂区的西片区,包括一、二期氧化铝、热电厂、污水处理站; (3)电解铝厂:集中在厂区的东片区,包括电解一、二、三、四系列、碳素厂、机械厂、动力厂等。 本次场地修复的实施范围为贵州铝厂氧化铝、热电厂区(一、二期氧化铝及热电厂、污水处理站)周围约500m范围内。1.1.2原企业概况贵州铝厂始建于1958年,原名贵州铝业公司,1965年更名为三二厂,1972年更名为贵州铝厂。本次调查场地氧化铝、热电厂区始建于1978年,一期工程采用拜耳法生产工艺
3、,生产规模22万t/a,自备热电厂配套建设75t/h中温中压煤粉锅炉4台;二期工程采用烧结法生产工艺,生产规模18万t/a,自备热电厂配套建设75t/h中温中压煤粉炉2台,后热电厂由于蒸汽用量不够,又增加2台130t/h中温中压煤粉炉;氧化铝二期工程建成投产后与一期工程串联形成联合法生产工艺,生产规模达到40万t/a,配套热电厂有75t/h中温中压煤粉锅炉6台,130t/h中温中压煤粉锅炉2台,发电装机总容量2.4104kW。 1.1.3目前企业概况顺应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贵州铝厂谋求转型升级发展,积极推进“退城入园”,氧化铝、热电厂区已于2014年8月停产并搬迁至清镇市工业园区。目前位于
4、白云区的厂区已经停止生产,设备已经拆除运走,场内建筑物绝大部分已经拆除。1.1.4场地规划根据最新的贵阳市白云区贵州铝厂氧化铝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场地主要用作住宅及商业用地。1.2任务由来贵州铝厂始建于1958年,原名贵州铝业公司,1965年更名为三二厂,1972年更名为贵州铝厂。贵州铝厂氧化铝、热电厂区包括一、二期氧化铝、热电站及污水处理站,全部于2014年8月底停产,2015年搬至清镇市工业园区。根据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贵州省环境保护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该场地属于需进行环境调查工作的类型。为确保该地块进行居住用地开发无环境风险,贵州铝厂特委托南京科泓环保
5、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场地地块进行调查与风险评估。2016年4月,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场地地块进行了调查与风险评估,并出具了贵州铝厂氧化铝、热电厂场地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根据贵州铝厂氧化铝、热电厂场地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贵州铝厂需要进行场地污染补充调查工作。因此,贵州铝厂委托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补充调查工作并提出贵州铝厂氧化铝、热电厂场地污染补充报告。该报告通过专家函审并报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根据贵州铝厂氧化铝、热电厂场地污染补充报告结论与建议,贵州铝厂编制贵州铝厂氧化铝、热电厂场地修复方案,并依据此方案完成场地修复。1.3编制目的根据贵州铝厂氧
6、化铝、热电厂场地污染补充报告结论与建议中确定场地修复方式与方法,处理目标是将与工业废渣混堆的土壤中的目标污染物浓度降低到符合土壤再利用用途的风险可接受水平,使该场地达到当地城市规划的用地要求。1.4编制依据 1.4.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1
7、9日修订);(7)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部,2009年12月);(8)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9)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9)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10)贵州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2013)。 1.4.2 其他相关规定及政策(1)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2)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的通知(环发200839号); (3)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4)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
8、(环发2012140号);(5)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1.4.3 技术导则、标准和规范(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HJ25.1-2014);(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发布稿)(HJ25.2-2014);(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发布稿)(HJ25.3-2014);(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发布稿)(HJ25.4-2014);(5)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指南(试行)(5)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6)场地环境评价导则(DB/11T656-2009 北京市环保局);(7
9、)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9) 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10)Regional Screening Level(RSL)Summary Table May 2013(美国地区通用筛选值);(11)荷兰住房、空间规划与环境部发布的污染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干预值(Dutch Intervention Values,DIV)标准(Soil Remediation Circular 2009);(12)California ESL(environmental screening leve
10、ls,2013)(美国加州环境筛选值)。1.4.4 其他相关文件(1)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贵阳市白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3)贵阳市白云区贵州铝厂氧化铝片控制性详细规划;(4)贵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5)贵阳市施工渣土管理规定;(6)贵州铝厂氧化铝、热电厂场地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7)贵州铝厂氧化铝、热电厂场地污染补充调查报告。1.5编制原则污染场地修复方案编制(也称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根据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适合于目标场地的最佳修复技术方案,并制定配套的环境管理计划,作为目标场地的修复工程实施依据,支撑该场地相关的环境管理决策。1.6编制
11、内容根据贵州铝厂氧化铝、热电厂场地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贵州铝厂氧化铝、热电厂场地污染补充调查报告的结论和建议,制定环境管理计划的流程,进行修复方案的编制,形成报告。2场地污染现状与风险评估2.1场地污染现状2.1.1土壤污染现状贵州铝厂氧化铝、热电厂场地调查共布设了40个土壤监测点位和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排除无法取样的点位,共取出185个工业废渣(含土壤)样品和5个地下水样品。通过对每个样品进行pH值、镍、砷、铬、镉、铅、铜、锌、汞和氟化物的分析,其中185个工业废渣(含土壤)样品中,砷检出率为99.5%,镉检出率为98.9%,其余各污染物检出率均为100%。 通过场地土壤污染检测结果,贵
12、州铝厂氧化铝、热电厂场地的185个工业废渣(含土壤)样品中有163个样品氟化物超出1000mg/kg,另有1个样品砷超标。2.1.2地下水污染现状贵州铝厂氧化铝、热电厂场地调查共布设了40个土壤监测点位和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排除无法取样的点位,共取出185个工业废渣(含土壤)样品和5个地下水样品。通过对每个样品进行pH值、镍、砷、铬、镉、铅、铜、锌、汞和氟化物的分析,5个地下水样品中,其中砷检出率为80%,汞检出率为60%,其余各污染物检出率均为100%。根据地下水污染检测结果,有4个点位氟化物、1个点位的汞、2个点位的砷超标外,其他污染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
13、类标准限值。2.2风险评估2.2.1暴露评估根据贵阳市白云区贵州铝厂氧化铝片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场地主要用作住宅及商业用地。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发布稿),依据不同土地利用方式下人群的活动模式,规定了居住用地暴露情景下对应的用地方式和敏感人群见表2.2-1。本风险评估报告对居住用地暴露情景进行评价。居住用地情景下敏感人群主要是场地内居住的居民,该类人群分为儿童和成人两类。表2.2-1 人群对污染场地内关注污染物的暴露情景暴露情景用地方式描述敏感人群居住用地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儿童(致癌效应、非致癌效应)成人(致癌效应)暴露途径是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经一定的方式迁移达到并进入敏感受体
14、的过程。在未来规划中该场地规划作为居住用地,需分别考虑土壤和地下水作为污染源时对敏感受体(人体和水环境)产生的风险和危害。当土壤作为污染源从保护人体健康角度分析,儿童和成人为敏感受体,受体主要通过经口摄入表层受污染土壤、皮肤接触表层受污染土壤、呼吸吸入表层受污染土壤扩散到室内外的颗粒物、呼吸吸入表层受污染土壤挥发至室外的蒸气、呼吸吸入下层受污染土壤挥发到室内外的蒸气等途径而暴露;当土壤作为污染源从保护水环境角度分析,地下水为敏感受体,主要考虑土壤淋溶至地下水途径而暴露。当地下水作为污染源从保护人体健康角度分析,儿童和成人为敏感受体,受体主要通过呼吸吸入受污染地下水挥发至室内外的蒸气途径而暴露。
15、本场地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且未来会采取统一供水,场地内及周边人群均不会采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故本次地下水污染的健康风险评价过程中不考虑地下水饮用途径。本次风险评价时,场地内污染介质的暴露途径详见表2.2-2。表2.2-2 本场地暴露模型中暴露媒介和暴露途径暴露媒介暴露途径土壤A、进口摄入和皮肤接触土壤和尘土B、吸入挥发至室内外空气的土壤颗粒及污染物地下水A、吸入挥发至室内外空气中的污染物2.2.2氧化铝、热电场地污染调查、风险评估报告结论2.2.2.1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物可接受的非致癌风险水平即目标危害熵为1,可接受的致癌风险水平为10-410-6。本场地选取的可接受风险水平
16、为:总致癌风险10-6,非致癌危害熵1。2.2.2.2根据本报告计算结果,氟化物无致癌风险、各测点砷的致癌风险最大值为2.9510-6,大于10-6。氟化物的非致癌危害熵为3.1310-4、砷的非致癌危害熵为5.2810-2,均小于1。2.2.2.3经计算,有11个点位的18个工业废渣(含土壤)样品的砷的实测值计算出的致癌风险值大于10-6,这11个点位主要分布在原料堆场、溶出车间、蒸发车间、精加工车间、一分解车间、二分解车间、酸碱泵房、重油库和氧化铝仓库等区域。2.2.2.4通过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推荐的公式,计算得出在可接受的致癌风险水平为10-6条件下,本场地土壤中砷的修复目标值为7
17、5mg/kg。2.2.2.5应根据进一步调查的结果确定具体的污染区域,污染区域的工业废渣(含土壤)经移走后,本场地的致癌风险小于10-6条件下,本场地可以作为商业和住宅用地使用。2.2.3氧化铝、热电场地污染补充调查报告结论2.2.3.1贵州铝厂氧化铝、热电厂场地补充调查共布设了45个土壤监测点位,排除无法取样的点位,共取出222个工业废渣(含土壤)样品。通过对个样品进行砷含量的分析,砷检出率为100%。2.2.3.2通过场地土壤污染检测结果,贵州铝厂氧化铝、热电厂场地的222个工业废渣(含土壤)样品中有27个样品砷超出风险控制目标值75mg/kg。2.2.3.3结合第一次调查与本次补充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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