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基本原则》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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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12022/10/27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1第二章第二章 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利益最大诚信损失补偿近因原则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22022/10/272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的含义:一、保险利益的含义: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被保险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即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二、保险利益确立的条件二、保险利益确立的条件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前提,无论是财产保险合同,还是人身保险合同,必须以保险利益的存在为前提。问:没有保险利益,能否
2、签订财产保险合同?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32022/10/273 保险法保险法 第第1212条:条:1、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2、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3、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上承认的利益。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42022/10/274保险利益必须具备保险利益必须具备4 4个条件个条件(P31P31):):1
3、、保险利益应为合法的利益:符合法律规定的、符合社会公共秩序的、为法律所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2、保险利益应为经济上有价的利益:必须用货币来衡量;3、保险利益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利益:客观上或事实上的利益,包括现有利益和预期利益;4、保险利益应为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保险标的的安全与损害直接关系到投保人的切身经济利益。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52022/10/275Case1:MacauraVNorthernAssur.1925Mr.Meffectedafirepolicyonanamountofcuttimberonhisestate.Hehadsoldthetimbertoaon
4、emancompanyofwhichhewastheonlyshareholder.AgreatdealofthetimberwasdestroyedinafireandtheinsurersrefusedtomeettheclaimonthebasisthatMr.Mhadnoinsurableinterestintheassetsofthecompanyofwhichhewastheprincipalshareholder.Howtodealwith?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62022/10/276Mr.Msfinancialinterestsinthecompanyasas
5、hareholderwaslimitedtothevalueofhisshares,andhehadnoinsurableinterestinanyoftheassetsofthecompany.Case2:Divorcecase.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72022/10/277三、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三、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1、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对其所有经营管理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2、财产的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具有保险利益;3、财产的保管人、货物的承运人、各种承包人、承租人等对其保管、占用、使用的财产,在负有经济责任的条件下具有保险利益(运送烟草案);4、经营者对其合法的预期利益
6、具有保险利益。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82022/10/278四、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时效四、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时效1、保险法12条: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刚才的问题:签订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2、海上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物发生损失时必须享有保险利益,尽管在订立保险契约时他没取得保险利益的必要。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92022/10/279T h e a s s u r e d m u s t b e i n t e r e s t e d i n t h e s u b j e c t-m a t t e r i n s
7、 u r e d a t t h e t i m e o f t h e l o s s t h o u g h h e n e e d n o t b e i n t e r e s t e d w h e n t h e i n s u r a n c e i s e f f e c t e d:Providedthatwherethesubject-matterisinsuredlostornotlost,theassuredmayrecoveralthoughhemaynothaveacquiredhisinterestuntilaftertheloss,unlessa t t h e
8、 t i m e o f e f f e c t i n g t h e c o n t r a c t o f i n s u r a n c e t h e assuredwasawareoftheloss,andtheinsurerwasnot.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物发生损失时必须享有保险利益,尽管在订立保险契约时他没取得保险利益的必要。如标的物按不论损失或未损失条件投保,被保险人虽在标的物损失后才取得保险利益,他可请求赔偿损失,除非在订立保险契约时被保险人已获悉标的物发生损失而保险人并不知者。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102022/10/2710五、保险利益原则存在的意义五、
9、保险利益原则存在的意义1、防止赌博行为的发生2、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3、便于衡量损失,避免保险纠纷保险利益的案例分析(保险利益的案例分析(P33P33)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112022/10/2711第二节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诚信是世界各国立法对民事、商事活动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求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不得隐瞒、欺骗,做到诚实,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应善意地、全面地履行自己地义务,做到守信用。保险法保险法 第四、五条:第四、五条: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
10、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基本含义:基本含义:保险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必须对对方以最大范围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122022/10/2712二、最大诚信原则存在的原因二、最大诚信原则存在的原因1、保险经营的特殊性:保险标的始终控制在投保人、被保险人手中,保险人对保险标的难以全面了解,只能根据投保人的告知与陈述来决定是否承保和确定费率。英国19061906年海上保险法年海上保险法 第17条:海上保险是建立在最大诚信原则基础上的保险合同,如果任何一方不遵守这一原则,他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Acontractofmari
11、neinsuranceisacontractbasedupontheutmostgoodfaith,and,iftheutmostgoodfaithbenotobservedbyeitherparty,thecontractmaybeavoidedbytheotherparty.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132022/10/27131)要求被保险人自动地对“凡影响保险人确定费率或决定是否承保的情况作正确的、充分的披露。2)在订立合同之前,被保险人应依本条的规定,对保险人告知他所知悉的各项重要情况。被保险人应视为可以明了他在一般的业务过程中所应了解的每项情况。如被保险人未作该项告知时
12、,保险人可以声称合同效无效。3)凡能影响谨慎的保险人关于确定保险费的事项,或关于凡能影响谨慎的保险人关于确定保险费的事项,或关于决定是否承保的事项,都是重要情况。决定是否承保的事项,都是重要情况。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142022/10/27142 2、保险合同的附合性:、保险合同的附合性:保险合同属于附合合同,即保险合同、条款事先印制并由保险方单方制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只能做取与舍的决定,而无权拟定合同的条文。保险合同条款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保险人也要坚持最大诚信原则,将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152022/10/27
13、15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7条:条:1、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2、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162022/10/2716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1、告知:是指保险合同订立前、订立时及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14、要求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实事求是、尽自己所知、毫无保留地向对方所作地口头或书面地陈述。第十八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保险人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172022/10/2717被保险人应告知的内容:(1)合同订立时根据保险人的询问,对已知或应知的与保险标的及其危险有关的重要事实作如实回答;(2)合同订立后保险标的危险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3)保险标的转移时或保险合同有关事项有变动
15、通知保险人,批单确认;(4)保险事故发生及时通知保险人;(5)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保险人。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182022/10/2718实际操作:火灾保险: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盗窃保险:仓储的性质和价值;汽车保险:主驾驶员,而不是被保险人;货运险:是否舱面货人身意外险:过往医疗记录所有险种:过往的损失记录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192022/10/27192、保证:是指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其真实性。保证分为明示保证与默示保证。明示保证:指以文字或书面的形式载明于保险合同中,成为保险合同的条款。如:24小时警卫
16、条款或电子报警器条款。默示保证:一般是国际惯例所通行的准则,习惯上或社会公认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实践中遵守的规则,而不载明于保险合同中。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202022/10/2720例如海上保险的默示保证:海上保险的默示保证:(1)保险船舶必须具有适航能力)保险船舶必须具有适航能力(2)要按预定的或习惯的航线航行)要按预定的或习惯的航线航行(3)必须从事合法的运输业务)必须从事合法的运输业务默示保证与明示保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被保险人都必须默示保证与明示保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被保险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严格遵守。告知强调的是诚实,保证则强调守信。告知的目的在于使保告知强调的是诚
17、实,保证则强调守信。告知的目的在于使保险人能够正确估计所承担的危险;而保证则在于控制危险。险人能够正确估计所承担的危险;而保证则在于控制危险。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212022/10/27213、弃权与禁止反言弃权:指保险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禁止反言:指保险人已放弃某种权利,日后不得再向被保险人主张这种权利例如:海上保险中,保险人已知被保险船舶改变航道而没提出解除合同,则视为保险人放弃对不能改变航道这一要求的权利,因改变航道而发生的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就要赔偿。弃权与禁止反言的限定,不仅可约束保险人的行为,要求保险人为其及其代理人的行为负责,同时也维护了
18、被保险人的权益,有利于保险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平衡。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222022/10/2722四、四、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保险法保险法第第2727条:条:1、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2、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232022/10/2723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
19、、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案例分析案例分析(P29)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242022/10/2724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31131条:条: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2、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等下列情况除外:下列情况除外:1、因环境变化使被保险人无法履行保证事项;2、因国家法律、法令、行政规定等变更,
20、使被保险人不能履行保证事项,或履行保证事项就会违法;3、被保险方破坏保证是由保险人事先弃权所致,或保险人发现破坏保证仍保持沉默,亦视为弃权。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252022/10/2725五、五、保险法保险法49条关于条关于“转让告知转让告知”的规定:的规定:1、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2、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3、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
21、,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4、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26第三节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的来源:共同海损的分摊(即保险的起源损失补偿的来源:共同海损的分摊(即保险的起源海上保险)海上保险)补偿性与给付性的比较补偿性与给付性的比较保险的本质或最基本的职能:组织经济补偿保险的本质或最基本的职能:组织经济补偿(保险泡沫与保险产品偏离保障的观点保险泡沫与保险产品偏离保障的观点)广东金融学院
22、罗向明2022/10/27272022/10/2727一、损失补偿原则的概念一、损失补偿原则的概念1、含义:含义: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状况,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2、意义:意义:对保险当事人双方均有约束力(1)维护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真正发挥的经济补偿职能。(2)防止被保险人通过赔偿而得到额外利益,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广东金融学院罗向明2022/10/27282022/10/2728二、损失补偿原则的限制条件二、损失补偿原则的限制条件1、以实际损失为限2、以保险金额为限3、以保险利益为限目的:不能因为保险赔偿而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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