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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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考勤管理实施细则考勤管理也就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非常重视的问题。如何规范企业考勤管理已经成为现代化企业提高管理质量的重要工作内容。下文是考勤管理实施细则,欢迎阅读!考勤管理实施细则一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纪律,积极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组织的活动。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报到注册者,必
2、须办理请假手续。第二条 学生上课、实习、劳动、军训、社会实践等都应当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凡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超过两周不注册或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未批准超过请假期限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三条 学生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离开南宁市区外出活动,以及晚间因故不回校住宿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第四条 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者,需提前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者,应电话向任课老师(班主任)口头请假,并事后补假。请病假者应提供有资质医院的诊断书及建议休假的证明,因公请事假者应提供有关证明,因私请假者应写明理由及请假时间。第五条 学生经选拔代表学
3、校参加文体、科技等比赛活动而不能上课必须请假的,应由组织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请假证明,并协调办理请假手续,学生应及时按要求向任课教师出具请假单及证明材料。第六条 学生请假期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第七条 学生考勤工作由任课教师、班主任、班干部协同进行,专任教师全面负责上课、实 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纪律考勤工作,班主任、班干部负责其他环节的考勤工作。学生考勤一律记入各班考勤本。第八条 学校正常上课时间,学生旷课按学生应选课程的实际授课时间计算,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每天按5学时计算。第九条 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班主任签
4、署意见,并注明去向、家庭地址、个人和家庭联系电话,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批,并登记备案;请假一周以上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批,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经批准的假条由审批部门存查)。第十条 学生宿舍实行寝室长晚点名制度,学生应在每天2330以前回宿舍就寝。在2330以后不回校住宿的,寝室长或宿舍成员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向学院学生工作组报告,并设法查明学生去向。第十一条 学生因病经有资质医院诊断,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或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须办理休学手续。第十二条 违反以上考勤规定者,学校将根据广西大学学生处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
5、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解释。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考勤管理实施细则二(一)考勤范围凡在职在编人员,一律纳入考勤管理的对象范围。全校党政干部、教辅、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寒暑假期间根据本单位实际安排轮休。教师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可不实行坐班制(不含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教师,下同),但对学校、单位统一要求的集体活动要进行考勤,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二)考勤要求学院、部、处、室为具体考勤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员。考勤员须认真做好每月的缺勤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的记
6、录,已备检查。(三)旷工及处理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按旷工处理(1)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虽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擅自不上班者;(2)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5次按旷工1个工作日处理。2.处理办法(1)按旷工天数扣发本人工资,校内岗位津贴部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2)凡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做辞退处理。五、其它规定(一)后勤管理处、附中、各场厂和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制定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考勤管理办法并报人事处备案。(二)接受审查或调查人员不能正常到岗工
7、作,在审查或调查期间暂时停发工资、校内岗位津贴等一切待遇,待结论明确后再做处理。(三)各类假期(除寒暑假)一律不得合并使用。(四)探亲路费的报销,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五)职工在病假期间,参加会议、学习文件、参加政治学习等是一种政治活动,不能视为恢复工作。六、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考勤管理实施细则三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严明校纪校规,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考勤与请假制度,结合学校的相关政策及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学校所有职工,包括处于试用期内的职工。请假类别涵盖休假,包括事假、病假、产育假、哺乳假、婚丧假、探亲假等。因公出国(境)
8、应按学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办理报批手续。出国(境)时间在三个月(不含三个月)以上者,还需与学校签定相关协议,并明确社会保险金的支付办法。因公国内出差应向本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在批准时间内视作工作时间。第三章 考勤管理第三条 考勤工作由分管人事的院领导负责,综合与信息办公室兼管考勤工作,及时做好职工考勤统计、登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资、津贴分配及学年度考核的依据。第四条 关于旷工的处理(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1.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2.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3.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育假等),无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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