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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岗位职责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篇一: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附件1: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20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
2、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 录 一、总说明?4 二、报表目录?5 (一)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6 (二)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7 (三)勘察设计企业业务情况?8 (四)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10 (五)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 ?11 (六)勘察设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季报 ?13 三、附录 (一)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 ?14 (二) 资质证书类别与代码 ?15 (三) 企业隶属关系与代码 ?16 (四) 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17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基本情况,为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制定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二)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以下简称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地填报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 (三)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分为:建勘设1表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建勘设2表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建勘设3表勘察设计企业业务情况、建勘设4表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建勘设5表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建勘设6表勘察设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季报。 (四)建勘设1表至5表为年度统计,以纸介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于次年2月28日前完成填报和报送,纸介质报表加盖单位公
4、章后报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电子文档报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网站。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催报、审核,并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勘设6表为季度统计,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于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填报,并报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网站。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季度后20个日内完成催报、审核,并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五)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为部门统计,由国家统计局批准,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并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与
5、管理。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并负责督报与数据审核事宜。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以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为单位进行填报。 (六)年度统计综合数据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形式于次年8月30日前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 (七)本统计数据供本系统内共享使用。 (八)本报表制度由国家统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二、报 表 目 录 篇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附件1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20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6、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 录 一、总说明?4 二、报表目录?5 (一)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6 (二)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7 (三)勘察设计企业业务情况?8 (四)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10 (五)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 ?11 (六)勘察设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季报 ?13 三
7、、附录 (一)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 ?14 (二) 资质证书类别与代码 ?15 (三) 企业隶属关系与代码 ?16 (四) 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17 (五) 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摘录) ? 24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基本情况,为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为部门统计,由国家统计局批准,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并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与管理。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8、本系统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并负责督报与数据审核事宜。 (三)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以下简称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地填报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以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为单位进行填报。企业集团(母公司)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并符合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财会字199511号)规定的,可以将各子公司数据合并统一填报,也可以由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各子公司分别填报;企业集团(母公司)没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由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各子公司分别填报。 (四)工程勘察设计统
9、计报表分为:建勘设1表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建勘设2表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建勘设3表勘察设计企业业务情况、建勘设4表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建勘设5表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建勘设6表勘察设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季报。 (五)建勘设1表至5表为年度统计,以纸介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于次年2月28日前完成填报和报送,纸介质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电子文档报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网站。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催报、审核,并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勘设6表为季度统计,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持有勘察
10、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于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填报,并报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网站。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季度后20个日内完成催报、审核,并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报 表 目 录 篇三: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20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
11、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 录 一、总说明4 二、报表目录5 (一) 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6 (二) 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7 (三) 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业务情况8 (四)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9 (五) 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10 (六) 勘察设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季报 11 三、附录 (一)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12 (二) 资质证书类别与代码13 (三) 企业隶属关系与代码14 (四) 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15 (五) 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摘录)
12、 20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基本情况,为政府、行业组织和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为部门统计,由国家统计局批准,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并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与管理。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并负责督报与数据审核事宜。 (三)持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工程勘察证书、工程设计证书、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证书(以下简称勘察设计证书)的企业,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地填报工程勘察设
13、计统计报表。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以持有勘察设计证书的企业法人为单位进行填报。企业集团(母公司)持有勘察设计证书,并符合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财会字199511号)规定的,可以将各子公司数据合并统一填报,也可以由持有勘察设计证书的各子公司分别填报;企业集团(母公司)没有勘察设计证书的,由持有勘察设计证书的各子公司分别填报。 (四)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分为:建勘设1表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建勘设2表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建勘设3表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业务情况、建勘设4表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建勘设5表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建勘设6表勘察设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季报。 (五)建勘设1表至5表为年度统计,以纸介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持有勘察设计证书的企业应于次年2月28日前完成填报和报送,纸介质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电子文档报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网站。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催报、审核,并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勘设6表为季度统计,以电子文档一种方式报送。持有勘察设计证书的企业应于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填报,并报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网站。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季度后20个日内完成催报、审核,并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六)本报表制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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