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丸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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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抛丸作业指导书1范围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桥梁构件产品抛丸处理的技术要求、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需抛丸处理的桥梁构件产品及附件,其它抛丸件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GB/T8923-19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Q/XZ041-2009支座主要零、部件涂装表面质量控制及措施3技术要求3.1零件抛丸处理前表面技术要求零件
2、抛丸处理前表面质量,应符合支座主要零、部件涂装表面质量控制及措施(Q/XZ041-2009)中第3条的要求。3.2零件抛丸处理后表面技术要求3.2.1抛丸处理后直接涂装油漆的表面质量通过目测钢件主要处理表面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和油漆涂层等附着,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轻微色斑,即表面清洁度达到Sa2.5级的要求。3.2.2抛丸处理后喷涂金属涂层的表面质量通过目测钢件主要处理表面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和油漆涂层等附着,处理表面呈现均匀的金属色泽,即表面清洁度达到Sa3.0级的要求。3.3表面粗糙度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z25m75m。3.4钢丸粒径要求和添加频率钢丸粒径:0.51.
3、8mm。钢丸添加频率:抛丸机每工作40小时,补加新钢丸500kg。3.5零件抛丸后存放时间要求3.5.1晴天或湿度不大(80%)的气候条件下零件在完成抛丸处理后,必须在4小时之内作防护处理。3.5.2雨天、潮湿(湿度80%)的气候条件下零件在完成抛丸处理后,必须在2小时之内作防护处理。3.5.3超过规定时间后,应重新进行抛丸处理。4主要设备输送系统、除尘系统、料丸循环系统、电控系统、检修平台、空压机、单臂吊车或行车。5作业规程5.1抛丸前零件外观检查及清理5.1.1检查零件外观质量,要求零件表面质量符合3.1条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零件应返回相应工序作返修。5.1.2用高压气体、清洗剂(或汽油)
4、、刷子清理螺纹孔内的铁屑和油污,以及零件表面明显的油污。注:零件表面油污比较严重时,应在化学除油槽内加热除油。5.2抛丸前零件保护对零件不要求作抛丸处理的部位,须用钢或橡胶工装做好保护,在此只对支座类零件的保护做出说明。5.2.1支座中间钢板(或盆塞)、固定顶板等零件,用钢盖板和橡胶圈保护零件凸缘部位。5.2.2支座底盆类零件用橡胶块对盆腔内部作有效保护,胶块必须高于底盆内腔。5.3抛丸机操作步骤5.3.1抛丸器正常工作电流参数设定正常开机后,在钢丸充足的条件下,调节供料闸门,将抛丸器负载电流指数控制在表1的范围内,后续开机可不再调节,当抛丸器负载电流小于工作电流指数时,应按照3.4要求补充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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