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冠福:2022年三季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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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 冠福 公告编号:2022-106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第三季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重要内容提示: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2、否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2 一、主要财务数据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423,972,447.04 6.19%9,054,488,549.58-7.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8,315,989.72-63.19%663,214,886.77 146.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7,402,870.53-0.62%221,974,243.36 24.4
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33,137,617.83-675.19%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59-63.26%0.2518 146.86%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59-63.26%0.2518 146.8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2%0.48%17.68%9.89%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9,393,984,278.16 9,359,889,356.84 0.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4,081,899,076.64 3,418,813,143.63 19.40%(二)(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非经常性损益项
4、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03,390.84 3,567,850.67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影响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662,002.21 21,929,968.69 主要系政府补助收入及递延收益转入影响所致 债务重组损益 2,770,260.37 152,553,402.38 主要系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债务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3 重组利得所致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
5、产生的损益-5,031,534.99-12,879,421.51 主要系林氏家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天”)名义违规对外担保以及公司对同孚实业担保事项败诉及计提利息等影响所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0,275.46 332,130.3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0,763,590.13 281,081,611.85 主要系林氏家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违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借款等事项计提坏账损失影响所致 减:所得税影响额 879,601.76 4,035,955.8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04,736.9
6、3 1,308,943.21 合计 10,913,119.19 441,240,643.4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三)(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资产负债
7、表项目(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增长 127.96%,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影响所致;(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增长 303.23%,主要系票据结算增加影响所致;(3)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增长 46.11%,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影响所致;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4(4)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下降 75.81%,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减少影响所致;(5)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下降 73.44%,主要系 1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增加影响所致;(6)报告期末短期借款增长 38.40%,主要系对外融资借款增加影响所致;(7)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下降 72.98%,主要系长期借款到期所致;(
8、8)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下降 93.79%,主要系逾期长期借款和解减少影响所致;(9)报告期末预计负债下降 63.78%,主要系违规借款、违规开票及违规对外担保和解转回影响所致;(10)报告期末专项储备增加 59.71%,主要系安全生产费增加影响所致。2、利润表项目、利润表项目(1)报告期,销售费用同比下降 38.60%,主要系报关、代理费用减少影响所致;(2)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下降 37.25%,主要系银行利息支出增加所致;(3)报告期,其他收益同比下降 36.15%,主要系当期到政府补助减少影响所致;(4)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 439.1%,主要系债务和解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
9、失影响所致;(5)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长 464.9%,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影响所致;(6)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 72.92%,主要系预计诉讼赔偿减少影响所致。3、流量表项目、流量表项目(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675.19%,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影响所致;(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37.74%,主要系对外投资减少,实物资产处置影响所致;(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169.91%,主要系银行融资增加及大额存单到期影响所致。二、二、股东股东信息信息 (一)(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
10、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5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0,26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 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荆州城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11%266,172,498 0 0 陈烈权 境内自然人 8.81%232,163,822 230,372,866 质押 230,000,000 汕头市金创盈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 6.51%171
11、,478,254 0 质押 80,000,000 林福椿 境内自然人 5.13%135,027,006 0 质押 134,999,900 冻结 135,027,006 刘飞达 境内自然人 3.08%81,031,415 0 0 北京天宇泽华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9%57,550,100 0 0 石惠芳 境内自然人 2.17%57,200,000 0 0 蔡鹤亭 境内自然人 1.92%50,500,055 0 质押 32,600,000 汕头市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 1.55%40,849,101 0 0 荆州市古城国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87%
12、22,961,500 0 0 前 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荆州城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66,172,498 人民币普通股 266,172,498 汕头市金创盈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71,478,254 人民币普通股 171,478,254 林福椿 135,027,006 人民币普通股 135,027,006 刘飞达 81,031,415 人民币普通股 81,031,415 北京天宇泽华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57,550,100 人民币普通股 57,550,100 石惠芳 57,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7,200,000
13、 蔡鹤亭 50,500,055 人民币普通股 50,500,055 汕头市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40,849,101 人民币普通股 40,849,101 荆州市古城国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961,500 人民币普通股 22,961,500 王健 22,485,762 人民币普通股 22,485,762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荆州城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资本”)、陈烈权、汕头市金创盈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汕头市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城发资本与荆州市古城国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同属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
14、属关联公司。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二)(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三、其他重要重要事项事项 适用 不适用(一)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及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及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截至 2018年 10月 14日,公司原控股股东
15、未能筹措到能有效解决债务的资金,前述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尚未能解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 条、第 13.3.2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18年 10月 16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冠福股份”变更为“ST 冠福”,公司证券代码仍为“002102”,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在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同时,公司也将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已于 2018 年 11 月16 日、12 月 15 日、
16、2019年 1 月 16 日、2月 16 日、3 月 19 日、4月 16 日、5 月 16 日、6 月15 日、7 月 16 日、8 月 16 日、9 月 17 日、10 月 16 日、11 月 16 日、12 月 17 日、2020 年 1月 16日、2月 18日、3月 17日、4月 16日、5月 16日、6月 16日、7月 16日、8月 18日、9 月 16 日、10 月 16 日、11月 17、12月 16 日、2021年 1月 16日、2 月 19日、3月 16日、4月 16 日、5 月 18 日、6 月 16 日、7 月 16 日、8 月 17 日、9 月 16 日、10 月 16
17、 日、11 月 16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7 日、12 月 16 日、2022 年 1 月 18 日、2 月 16 日、3 月 16 日、4 月 16 日、5 月 17 日、6 月 16日、7 月 16 日、8月 16 日、9月 16日、10月 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6、2018-225、2019-019、2019-052、2019-075、2019-095、2019-133、2019-157、2019-178、2019-206、2019-235、2019-248、2019-265、2019-
18、290、2020-007、2020-025、2020-035、2020-043、2020-067、2020-079、2020-087、2020-099、2020-113、2020-117、2020-129、2020-134、2021-015、2021-021、2021-029、2021-039、2021-066、2021-074、2021-083、2021-096、2021-111、2021-115、2021-124、2021-126、2022-001、2022-006、2022-015、2022-021、2022-043、2022-060、2022-078、2022-088、2022-095
19、、2022-104)。(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控股子公司(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部分房产被查封、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司法冻结情况上海五天部分房产被查封、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司法冻结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以及未能及时解决前述违规事项导致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部分银行账户、冻结了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查封了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部分
20、房产、冻结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票。经核实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会议资料,没有涉及前述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的任何相关审批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涉及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而引发的涉及公司的诉讼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各案件原告的诉讼请求存在异议,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部分房产被查封、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冻结事宜,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9 月 13 日、9 月 14 日
21、、9 月 21 日、9月 22 日、10 月 8日、10 月 18 日、10月 22 日、10月 31 日、11 月 2 日、11月 9 日、11月 10日、11 月 16 日、11 月 28 日、12 月 5日、12 月 8日、12 月 25日、12月 27日、2019年 1 月4 日、1 月 5日、1月 14日、2月 28日、4月 11日、4月 12日、5月 6日、5月 16 日、6 月 7日、6 月 20 日、6 月 28 日、7 月 9 日、8 月 14 日、10 月 18 日、11 月 16 日、12 月 14 日、2020 年 1 月 16 日、1 月 21 日、3 月 17 日、
22、4 月 16 日、7 月 16 日、2021 年 1 月 4 日、1 月 5日、4 月 13 日、7 月 16 日、10月 16日、2022年 1月 18 日、4 月 16 日、7月 16 日、10月 18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了关于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3)、关于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新增冻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5、2018-189、2018-204、
23、2018-219、2019-005)、关于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6、2018-236、2019-094)、关于收到(2018)湘 0102 民初 11029 号案件的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83)、关于公司新增被冻结银行账户及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1);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新增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2018-130、2018-147、2018-157、2018-166、2018-211、2018-235、2018-237
24、、2019-004、2019-015、2019-090、2019-121、2019-130、2019-168、2019-173、2019-203、2019-284、2020-008、2020-044)关于收到(2018)浙 0103 民初 4478 号案件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2)、关于收到(2018)津 0101 民初 7660 号案件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9)、关于收到(2018)津 0101 民初 7665 号案件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
25、018-170)、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新增冻结及部分解除冻结的公告(2019-249、2019-270、2020-037、2020-090、2021-004、2021-034)、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部分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2022-003、2022-019、2022-080、2022-10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房产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新增轮候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2019-15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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