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股份:银座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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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1 1/1919 证券代码:600858 证券简称:银座股份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2 年第年第三三季度报告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重要内容提示:内容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2、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一、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营业收入 1,477,915,639.44 3.54 4,459,235,513.12 0.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50,506.46 305.82 100,413,017.53 76.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864,825.09 172.80 65,749,752.69 172.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不适用 不
3、适用 969,351,847.98 118.94 202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2 2/1919 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36 305.82 0.1931 7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36 305.82 0.1931 7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073 增加0.75个百分点 4.2369 增加 2.14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总资产 11,440,100,127.07 11,904,058,450.72-3.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422,980,463.07 2,
4、316,986,545.54 4.57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 3 个月期间,下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107,519.70-47,558.7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18,875.68 7,413,171.21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5,949,816.16 31,857,734.7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162,038.76-5,310,227.95 减:
5、所得税影响额-1,344,178.01-1,427,295.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57,630.02 677,149.96 合计 2,385,681.37 34,663,264.8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不适用 2021 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5.19 万元。本期经营毛利额较去年同期增加,影响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20222022
6、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3 3/1919 东的净利润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不适用 2021 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55.01 万元。本期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基本每股收益_本报告期 不适用 2021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0114元。本期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影响所致。稀释每股收益_本报告期 不适用 2021年第三季度稀释每股收益-0.0114元。本期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影响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76.60 年初至报告期末费用额较去年
7、同期下降,影响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172.51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基本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76.67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影响所致。稀释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76.67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影响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118.94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减少,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二、二、股东信息股东信息 普
8、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8,16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 132,598,355 25.50 0 无 0 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9,041,690 7.51 0 无 0 202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4 4/1919 北信瑞丰基金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银座股份员工持股计划 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9、 其他 24,205,950 4.65 0 无 0 山东世界贸易中心 国有法人 19,666,872 3.78 0 无 0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8,016,883 3.46 0 无 0 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 未知 11,613,249 2.23 0 无 0 鲁商物产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9,673,327 1.86 0 无 0 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400,000 1.23 0 无 0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5,060,670 0.97 0 无 0 林艳红 未知 3,604,000 0.69 0 无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10、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132,598,355 人民币普通股 132,598,355 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39,041,690 人民币普通股 39,041,690 北信瑞丰基金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银座股份员工持股计划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4,205,950 人民币普通股 24,205,950 山东世界贸易中心 19,666,872 人民币普通股 19,666,872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8,016,883 人民币普通股 18,016,883 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 11,613,249 人民币
11、普通股 11,613,249 鲁商物产有限公司 9,673,327 人民币普通股 9,673,327 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400,000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060,670 人民币普通股 5,060,670 林艳红 3,604,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04,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的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世界贸易中心、鲁商物产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该四名股东与上述其他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
12、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无 202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5 5/1919 三、三、其他提醒其他提醒事项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莱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系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2007 年 5 月 28 日,本公司与莱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莱芜市莱城区鲁
13、中大街以南、文化路以东的莱芜银座城市广场房产用于商业经营,建筑面积 46,000 平方米,租赁期限 20 年。2009 年,本公司增租了莱芜银座城市广场东侧自营商铺 1-3 层,租赁面积为 4,913.71 平方米,租赁期限 18 年。2019 年,因经营需要,公司分公司莱芜银座商城与莱芜置业签订补充协议,将 2019 年度和 2020年度的租赁费各减少 350 万元,减租额合计 700 万元;同时新增租赁莱芜银座城市广场 F6 层,租赁面积为 4,499.33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8 年,租赁期内租赁费共计 706.51 万元。2022 年,在遵循原租赁合同基础上,公司分公司莱芜银座商城与莱
14、芜置业签订补充协议,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终止 6 层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相应损失。有关事项已披露于 2007 年 5 月 29 日、2009 年12 月 24 日、2019 年 12 月 10 日、2022 年 7 月 1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8,423,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31%。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兆投资与深圳茂业合计持有 5%以下。有关事项已披露于 2022 年 6 月 17
15、日至 2022 年 7 月29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座置业”)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起诉姜凯,要求判令姜凯向银座置业支付自 2014 年 6 月 30 日至房屋返还之日期间的损失(按照 4375.34 元/天计算,暂计算至 2022 年 5 月 1 日为 1,252.66 万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所有费用由姜凯承担。截至报告董事会审议日,银座置业已撤诉。有关事项已披露于 2022年 7 月 15 日、2022 年 10 月 28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4、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
16、司(以下简称“银座置业”)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起诉董理,要求判令董理向银座置业支付自 2014 年 6 月 30 日至房屋返还之日期间的损失(按照 2755.35 元/天计算,暂计算至 2022 年 5 月 1 日为 788.86 万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所有费用由董理承担。截至报告董事会审议日,银座置业已撤诉。有关事项详见 2022 年 7 月15 日、2022 年 10 月 28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5、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布廷现先生、魏东海先生、
17、刘冉先生(外部董事)作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冰先生、张志红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吕元忠先生、桑建微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与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张云珠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有关事项已披露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2022 年 9 月 10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6、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标准为每年 5 万元人民币(含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 8 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
18、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有关事项已披露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2022 年 9 月 10 日上海证券202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6 6/1919 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7、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布廷现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张连营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业经理人),聘任孙清龙先生、吴红女士、胡国栋先生、程晓勇先生、张林涛先生、姜磊先生、秦韶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职业经理人),聘任魏东海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徐宏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亚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19、;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公司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布廷现,委员张志红、魏东海;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张志红,委员刘冰、刘冉;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刘冰,委员布廷现、张志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刘冰,委员张志红、刘冉。经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吕元忠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有关事项已披露于 2022 年 9 月 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8、公司股东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百货”)曾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茂业百货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22,426
20、,049 股质押给浙商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022 年 9 月21 日,公司收到茂业百货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关于所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茂业百货根据资金安排,提前归还了前述股票质押业务本金,并于 2022 年 9 月 20日办理了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2,426,049 股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有关事项已披露于 2022 年 6月 17 日、2022 年 9 月 22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9、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银座”)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临沂翔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泰公司”),山东省临
21、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出具了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临沂银座的诉讼请求。临沂银座不服上述判决,向山东省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出具判决书,判决撤销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 13 民初 179 号民事判决;临沂银座与翔泰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停车场管理服务协议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临沂银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向翔泰公司支付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欠付的租赁费用 2,500 万元及滞纳金;临沂银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向翔泰公司支付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本判决解除之日欠付的租赁费用及滞纳金;临沂银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22、起 15 日内向翔泰公司赔偿损失 800 万元;临沂银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向翔泰公司返还移交涉案房屋,翔泰公司按时配合接收;驳回临沂银座和翔泰公司的其它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一审判决后,翔泰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起诉临沂银座,请求判令临沂银座支付翔泰公司租赁费用、滞纳金共计 2,577.20 万元。2022 年 5 月 24日,临沂银座收到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准许翔泰公司撤诉。有关事项已披露于 2021年 5 月 29 日、2021 年 9 月 7 日、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2 年 5 月 11 日、2022 年 5 月 26
23、日、2022年 10 月 1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0、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集团”)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并计划自此次增持实施之日起 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且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截至 10 月 19 日,商业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7,739,055 股,占比 26.4849%;商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7,
24、839,683股,占比 39.9641%。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22202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7 7/1919 年 6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四、四、季度财务报表季度财务报表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项目 20222022 年年 9 9 月月 3 30 0 日日 2 2021021 年年 1 12 2 月月 3 31 1 日日 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货
25、币资金 1,476,478,842.00 1,497,930,068.5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3,078,939.18 11,705,852.0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01,086,667.67 99,368,131.6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169,464,900.53 126,539,132.0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743,592,922.95 805,689,166.6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0,557,6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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