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药业:2022年三季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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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证券简称:龙津药业证券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2-065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年第三三季度报告季度报告 2022 年年 10 月月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2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重要内容提示: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2、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4,668,054.19-87.43%102,779,140.11-82.69%归属于上市
3、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50,433.24-150.03%-3,317,227.77-150.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446,808.63-432.05%-13,139,579.99-4,570.4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5,310,638.59 14.87%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21-149.59%-0.0083-150.61%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21-149.59%-0.0083-150.6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3%-0.39%-0.52%-1.55%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
4、产(元)803,011,156.82 827,279,853.47-2.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635,829,883.10 639,147,110.87-0.52%(二)(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4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14,815.3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960,213.43 4,704,
5、430.6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6,709.25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372,324.64 6,844,870.7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47,126.26 178,762.0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3,866.30 减:所得税影响额 656,849.42 1,807,327.7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2,187.00 126,041.74 合计 3,596,375.39
6、 9,822,352.22-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三)(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期末余额(或年初到报告期末金额 期初余额(或年初到报告期末金额)
7、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预付账款 1,307,479.07 741,687.40 76.28%本期预付研发项目进度款增加。其他应收款 8,786,111.11 18,948,037.40 -53.63%本期收到转让销售公司股权款的进度款 存货 46,132,853.11 32,904,657.61 40.20%母公司产成品期末库存增加,受托加工项目的原材料及成本增加所致。其他流动资产 2,537,604.45 3,694,948.73 -31.32%本期子公司享受国家政策,收到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额。递延所得税资产 5,403,980.40 7,873,138.31 -31.36%本期转回可抵扣差异
8、相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16,445,680.00 4,386,980.00 274.87%本期支付购买设备和其他长期资产进度款增加。预收款项 589,583.33 281,670.46 109.32%本期母公司预收老厂厂区租赁费增加所致。合同负债 628,001.08 3,550,088.88 -82.31%本期实现销售,期末合同负债减少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5 其他流动负债 81,640.14 240,511.56 -66.06%本期实现销售合同负债减少,相应待转销项税额减少。营业收入 102,779,140.11 593,809,097.2
9、7 -82.69%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转让了子公司云南龙津药业销售有限公司的股权,故本期营业收入降幅较大。因医保支付等政策和区域疫情反复等不利因素的持续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同比销量下降,母公司主营收入同比下降。营业成本 18,198,974.49 423,058,623.36 -95.70%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转让了子公司云南龙津药业销售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及受政策持续影响母公司主营收入下滑,故本期营业成本降幅较大。税金及附加 2,700,787.78 4,339,423.14 -37.76%营业收入的下滑导致了本期税金及附加相应减少。销售费用 65,087,714.42 128
10、,705,849.68 -49.43%本期母公司营业收入下滑,市场推广费用相应减少。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转让了子公司云南龙津药业销售有限公司的股权,本期销售费用相应减少。研发费用 15,129,198.56 11,551,049.80 30.98%本期化学 1 类新药研发支出增加,化学仿制药研发支出增加 财务费用-540,399.53 810,067.75 -166.71%本期不再包含已转让股权的子公司云南龙津药业销售有限公司应承担的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故财务费用相应减少。资产减值损失 -245,598.24 100.00%本期无资产减值损失,去年同期是已转让股权的子公司云南龙津药业销
11、售有限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78,762.02 -64,321.96 377.92%本期现金管理产品时点存量余额变化,导致期末余额变动。资产处置收益 114,815.30 -81,814.13 240.34%本期母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实现收益。信用减值损失 759,079.17 -4,555,612.37 116.66%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转让了子公司云南龙津药业销售有限公司的股权,应收款项减少,同时本期收到股权转让款进度款,故本期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降幅较大。其他收益 4,704,430.65 2,659,928.72 76.86%本期母公司确认的科研项目及生物医药
12、研发中心政府补助增加所致。营业外收入 6,680.16 -100.00%本期无营业外收入,去年同期子公司处置废旧物资收入 营业外支出 93,866.30 66,269.22 41.64%本期罚款增加。所得税费用 2,491,524.48 -853,983.77 391.75%本期母公司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变化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导致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7,227.77 6,572,687.28 -150.47%因医保支付和医院处方限制等政策的持续影响及区域疫情等不利因素,公司营业收入下降,本期公司化学 1 类新药及化学仿制药根据项目进展支出增加,所得税费用昆
13、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6 二、股东信息二、股东信息 (一)(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9,25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 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40%161,787,293 质押 27,000,000 立兴实业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8.10%72,49
14、8,614 云南惠鑫盛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2%5,684,364 樊献俄 境内自然人 0.59%2,351,732 2,326,299 北京国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9%1,979,300 王勇 境外自然人 0.27%1,085,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中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其他 0.18%736,800 龙炬峰 境内自然人 0.18%731,500 杨晨辉 境内自然人 0.15%605,700 王勇 境内自然人 0.14%562,72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
15、种类 数量#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 161,787,293 立兴实业有限公司 72,498,614 云南惠鑫盛投资有限公司 5,684,364 北京国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979,300 王勇 1,085,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中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736,800 龙炬峰 731,500 杨晨辉 605,700 王勇 562,720 吴通芸 512,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樊献俄为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前三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3、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
16、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股东名称前有#,表示该股东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部分股份。增加。净利润减少。少数股东损益-5,121,760.60 -3,302,908.32 -55.07%本期控股子公司较去年同期亏损额增加,故少数股东承担的亏损相应增加。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7(二)(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1、公司股份质押及受限情况、公司股份质押及受限情况 公
17、司控股股东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7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4%,占其持股总数的 16.29%)无限售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质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质押用途为办理流动资金借款。本次股份质押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股份状态未发生变化。2 2、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原股东业绩对赌情况、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原股东业绩对赌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与牧亚农业及其原有股东(共 3 个,即黄兴泉、吴强及余树甲)
18、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公司以 1,500.00 万元的价格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后持有牧亚农业 51.09%股权。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约定:牧亚农业原有股东(黄兴泉、吴强及余树甲)对牧亚农业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归属牧亚农业股东的净利润总额向本公司做出承诺,承诺业绩承诺期的三个年度牧亚农业实现的经审计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1,655 万元,就业绩承诺期内牧亚农业经审计实际净利润总额与承诺净利润总额的差额(简称“业绩差额”)进行现金全额补偿。若产生业绩差额,牧亚农业原有股东(黄兴泉、吴强及余树甲)应在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四个月内将业绩差额全部支
19、付到本公司账户。截止业绩承诺期末,牧亚农业经审计净利润累计总额未达到业绩承诺净利润总额。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解决方案仍在协商,公司尚未与牧亚农业原有股东签订利润补偿协议书确认具体补偿事项。3 3、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事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事项 本公司与云南三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七科技”)因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被三七科技诉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涧龙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三七科技灯盏花种植有限公司”)、南涧龙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三七科技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被列为诉讼第三人。根据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云 0102 民初
20、 1364 号、(2020)云 0102 民初 1505 号),法院确认三七科技与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日签订的云南三七科技有限公司与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三七科技灯盏花种植有限公司 100%产权之产权交易补充合同及云南三七科技有限公司与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三七科技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 100%产权之产权交易补充合同均无效,公司一审败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并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云 01 民终 8182 号、(2021)云 01 民终 822
21、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原审基本事实认定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将该诉讼事项发回原审法院重审。2022 年 3 月 15 日,上述诉讼事项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开庭重审(一审重审),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云 0102 民初 25182 号、(2021)云 0102 民初 2518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与一审初审一致,公司再次败诉。公司不服一审重审判决,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获得法院受理,二审将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开庭。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对可能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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