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症抢救绿色通道制度(共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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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急危重症抢救绿色通道制度为了使急诊抢救病人及时治疗,以挽救病人的生命,特建立急危重症手术抢救绿色通道,并作如下规定: 1.急危重症抢救绿色通道制度是保证病人在30分钟内由门急诊科、放射科、B超室等地,能够直接进入抢救室或手术室进行抢救的制度。 2病情危急重的患者,应由分诊台护士立即直接送入抢救室先进行抢救,然后再补办挂号手续。 外伤后有活动性出血的患者,分诊台护士应立即送达清创室,并通知外科医师前来处置,由家属或陪人补办挂号手续并缴纳有关医疗费用。 3.心跳、呼吸骤停的患者,应立即开始心肺复苏,同时送抢救室抢救,家属或陪送人员应补办挂号手续。 凡心衰、呼衰、肾衰等脏器
2、功能衰竭、休克、多发伤、急性大出血、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需心肺复苏或紧急手术挽救生命的急危重病人,直接进入急诊绿色通道进行救治,陪同人员可凭病人医保证、身份证、工作证、离退休证、保险卡或银行卡等有效证件补办相关手续。 4.急诊绿色通道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使患者顺利进入急诊绿色通道。 5.来本院就医的急危重患者按病情的急缓、重轻享受优先服务,检查、转诊、住院和手术由本院人员陪送。 6.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急危重病人标明“急危”标志,急诊药房、收费处、各检查科室、手术室须优先处置患者的就诊事宜。急诊医护人员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病人应遵循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进行急诊处置。 7.病情需要会诊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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