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消防技术》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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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电气消防技术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陈永江 二00八年五月十四十五日绪论 建筑电气消防包含的主要内容建筑电气消防包含的主要内容n消防供电(包括:消防电源、消防配电、消防线路和电器装置等)n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包括: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辅助疏散标志)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n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建筑电气消防设计和施工的主要依据主要规范依据n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n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n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2006 n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n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2001年版)n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n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n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n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等专业规范)第一部分 消防供电消防电源规范规定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9.1.1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
3、,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规定进行设计,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规范规定n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1.1.1 建筑物、储罐(区)、堆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其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1 除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工作塔外,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2 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工厂、仓库;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3)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
4、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楼、电信楼和财贸金融楼,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3 除本条1、2款外的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等的消防用电可采用三级负荷供电;4 消防电源的负荷分级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有关规定。规范规定n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2.0.2 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二、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
5、接入应急供电系统。n特别重要负荷: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重要的交通枢纽、重要的通信枢纽、国宾馆、国家级及承担重大国际活动的会堂、国家级大型体育中心,以及经常用于重要国际活动的大型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中断供电将影响实时处理的计算机等)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规范规定n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2.0.6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有两回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当采用架空线时,可为一回架空线供电;当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100
6、%的二级负荷。n三级负荷对供电无特殊要求。问题n问题1:按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是否可以采用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中“由一回6kV及以上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n问题2:可按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是否就是“对供电无特殊要求”?问题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9.1.2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n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1.1.5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防烟与排烟风机房等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
7、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n以上条文中未提到的消防用电设备,是否可以理解为可以不“末端切换”?常用的消防电源解决方案n电源来自两个不同的发电厂。n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n电源取自一个区域变电站的两个不同主变母线段(一次侧为两回及以上供电)。n电源一路取自电网,一路为自备发电机组或EPS电源。n以上前三种情况中可以根据工程情况、电源的可靠程度、增设柴油发电机组或EPS等应急电源。对柴油发电机的要求n对高层建筑: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应设有自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二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当采用自启动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n对多层建筑: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
8、动启动装置,且自动启动方式应能在30s内供电。n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消防用电的自备应急发电机组,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15s内供电。消防供电主接线哈尔滨会展中心供电方案黑龙江省电力调度中心供电方案带有发电机组接线的注意问题n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3.0.2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的措施。n发电机组严禁与市电并联,应采取防止与市电并联的措施,“措施”为机械联锁加电气联锁。n既要满足消防(应急)时使用,也要满足平时电网停电时非消防负荷使用。案例n电网停电时非消防负荷不能使用发电机案例n发电机与电网无防止并联措施案例n发电机与电网防止并联措
9、施不正确,不能保证与2#变压器不并联常用接线方案n单电源(单变压器)、发电机做备用电源常用接线方案n双电源(双变压器)、发电机做应急电源n应急母线段也可做成两段(1#、2#变压器各一段)消防供电线路消防供电系统要求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9.1.3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的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化分。n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1.1.4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的标志。案例存在问题的系统消防供电线路敷设n消防用电设备
10、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时(包括附设在吊顶内),应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金属线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敷设;宜与其它配电线路分开附设;当敷设在同一电缆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问题n火灾连续供电的需要,是多少时间?n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中的防火保护措施一般为外部刷防火涂料,耐火极限如何确定?是1h还是?n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为不小于1h。“高规”、
11、“低规”:电缆井壁耐火极限不小于1h。所以1h可认为符合规范要求。电缆、电线选择n规范未规定选什么电缆,工程中如何掌握?n要采用铜芯线。n常用的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YJV、ZR-YJV、NH-YJV)等普通电缆,火灾中放出大量有毒烟气,故电缆的低烟无卤化是发展方向。n规范规定是最低标准,不能作为不能选择低烟无卤电缆的依据。电缆、电线选择n普通电缆、阻燃电缆、阻燃隔氧层电缆及耐火电缆在明敷及穿钢管并施防火涂料保护时,其持续供电时间均未达到30min。这对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设施等供电时间较长的消防设备供电是不利的。因此,设计是对一些重要建筑或场所内的供电线路或某些重要供电线路
12、宜采用矿物绝缘铜护套电缆。摘自GB50016-2006条文说明。电器装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的有关规定n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n卤钨灯和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00W的白炽灯的吸顶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n大于60W的白炽灯、卤钨灯、高压钠灯、金属卤灯光源、荧光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如木吊顶龙骨或顶板、木墙裙等)上。n可燃材料仓库内宜使用低温照明灯具,并应对灯具的发热部件采取隔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配电箱及开关宜设置在仓库外。高层
13、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的有关规定n开关、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n卤钨灯和超过100W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的引入线应采取保护措施。n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感镇流器等不应直接设置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n可燃材料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电器装置安装防火注意事项n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除敞开式灯具外,其他各类灯具灯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采用瓷质灯头。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距离小于5mm时,灯泡与绝缘台间应采取隔热措施(如石棉布等)。
14、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大于60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当采用白炽灯等光源时,不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件上。电器装置安装防火注意事项n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电气设备及灯具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当有配电箱及电控设备的房间内使用了低于B1级的材料进行装修时,配电箱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应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动力、照明、电热器等电气设备的高温部分靠近B1级及以下材料或导线穿越B1级及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瓷管或防火封堵密封件分隔,并用岩棉、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安装在B1级及以
15、下装修材料内的配件,如插座、开关等,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具有良好隔热性能的A级材料隔绝;灯具直接安装在B1级及以下材料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灯具的发热表面不得靠近B1级及以下的材料。第二部分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作用n火灾时为了保证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通过电器设备和线路扩大火势,需切断起火部位及其所在防火分区的非消防电源,此时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保证人员迅速疏散,同时还要保证需要继续坚持工作的房间正常工作。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场所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的有关规定n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16、: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n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的有关规定n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
17、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观众厅,建筑面积大于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演播室;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n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和安装火灾应急照明的照度要求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
18、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火灾应急照明的照度要求n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lx。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lx。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火灾应急照明的照度要求n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2001年版)火灾疏散照明:lx。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人防工程,其火灾备用照明照度值宜保持正常照明的照
19、度值;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m2的人防工程,其火灾备用照明照度值不宜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50%。n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火灾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lx。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连续供电时间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n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n建筑电气设计中选用的带电池的灯具,如要求
20、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60min不能说不合理。应急电源转换时间n疏散照明15s;n备用照明1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n安全照明n问题:为什么在有些设计中,设有发电机组,疏散指示标志还要求带蓄电池(或EPS)?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规格标准类别标志灯规格长边/短边长边的长度(cm)型4:1或5:1100 型3:1或4:150100 型2:1或3:13650 型2:1或3:12535几类建筑疏散指示标志灯规格的选择方案建筑物类别安全出口标志灯疏散标志灯建筑面积(m2)每层建筑面积(m2)100001000010001000旅馆或型或型或型医院或型或型或型影剧院或型或型或型商店或型或型或型或型餐厅型或型或
21、型车库型或型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要求n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部或出口的顶部。n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顶部,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n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参见教材第81页图)n大型商场、地下车库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易安装在以下时,可安装在上部,但不应采用线吊,要采用管吊或吸顶。辅助疏散指示标志n辅助疏散指示标志不能取代灯光疏散指示标志。n高层建筑内应设辅助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
22、上或地下室的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地下商店。n多层建筑内应设辅助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m2的展览建筑;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地上商店;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座位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辅助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n在地面上设置时,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连续设置;当间断设置时,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电光源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3m。n施工工艺分为粘贴式、镶嵌式等。n其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灯具是否
23、需要接地n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9.1.6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n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7.2.12 当采用I类灯具时,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灯具是否需要接地n灯具分类 我国现行灯具标准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n 0类灯具:依靠基本绝缘作为防触电保护。n类灯具: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附加的安全措施,即把易触及的导电部件连接到设施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体上,使易触及的导电部件在基本绝缘失效时不致带电。n类灯具:灯具的防触
24、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具有附加安全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但没有保护接地的措施或依赖安装条件。n 类灯具: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依靠电源电压为安全特低电压(SELV),并且设备内可能出现的电压不会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类灯具不应提供保护接地措施。灯具是否需要接地n0类灯具已趋于淘汰。修订版等同于IEC60598-1第6版(2003年版),该标准已删去了0类灯具。n结论:公共建筑照明设计采用类灯具,配线设置PE线。居住建筑照明设计也逐步采用类灯具。第三部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是否要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判断依据的规范条文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摘)n9
25、.4.1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卫生间外,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n9.4.2 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9.4.2.1 医院病房楼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9.4.2.2 高级旅馆的客房和公共活动用房。9.4.2.3 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9.4.2.10 办公楼的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9.4.2.11 走道、门厅、可燃物品库房、空调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依据的规范条文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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