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消法质量法竞争法ppt-PowerPointPr.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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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竞争法律制度第七章第七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章第八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案例一:美国微软公司诉案例一:美国微软公司诉GoogleGoogle公司和李开复案公司和李开复案 20052005年年7 7月以来,美国微软公司和月以来,美国微软公司和GoogleGoogle公司之间发生了公司之间发生了诉讼。而诉讼的起源是软件开发业知名的华裔工程师李开复博诉讼。而诉讼的起源是软件开发业知名的华裔工程师李开复博士的跳槽。士的跳槽。 李博士原在微软做软件开发,任职全球副总裁。李博士原在微软做软件开发,任职全球副总裁。 2005200
2、5年年5 5月,李博士发电邮给月,李博士发电邮给GoogleGoogle,双方见面,双方见面,7 7月向微软提出辞职月向微软提出辞职。7 7月月1919日日GoogleGoogle宣布李博士加盟该公司,出任全球副总裁和宣布李博士加盟该公司,出任全球副总裁和中国区总裁。当天,微软公司向华盛顿州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中国区总裁。当天,微软公司向华盛顿州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指控GoogleGoogle和李开复博士违反了和李开复博士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次日,。次日,GoogleGoogle向加利福尼亚州法院提起反诉,要求按照加州法律,判向加利福尼亚州法院提起反诉,要求按照加州法律,判决微软公
3、司与李博士之间的雇用协议中限制性条款属于违法。决微软公司与李博士之间的雇用协议中限制性条款属于违法。 7 7月月2828日,美国高等法院做出一项临时性裁定,李博士不得日,美国高等法院做出一项临时性裁定,李博士不得在在9 9月月6 6日前到日前到GoogleGoogle工作。高等法院认定李开复博士掌握了微工作。高等法院认定李开复博士掌握了微软的商业秘密,而且软的商业秘密,而且GoogleGoogle与微软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但是与微软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但是高等法院的判决留有余地,认为李博士到高等法院的判决留有余地,认为李博士到GoogleGoogle的具体岗位只的具体岗位只要不涉及到互联网和桌
4、面搜索技术等业务,就没有理由禁止他要不涉及到互联网和桌面搜索技术等业务,就没有理由禁止他跳槽到跳槽到GoogleGoogle。这项临时禁令发出这项临时禁令发出后,微软和后,微软和Google同时宣布同时宣布他们取得了重大的胜利。他们取得了重大的胜利。Google称,即使李博士不能称,即使李博士不能从事商业性工作,仍然可以按照协议获得年薪。从事商业性工作,仍然可以按照协议获得年薪。 9 9月月1313日,美国金县高等法院法官冈萨雷斯做出裁决,认为日,美国金县高等法院法官冈萨雷斯做出裁决,认为李开复博士可以立即到李开复博士可以立即到GoogleGoogle工作,但是工作范围只工作,但是工作范围只限
5、于招聘、创建限于招聘、创建GoogleGoogle中国工程研究院、与政府部门中国工程研究院、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络等内容沟通联络等内容问:问:(1 1)该案例凸现了怎样的法律争议点?()该案例凸现了怎样的法律争议点?(2 2)美)美国法院的裁决如何平衡相关当事人的利益?国法院的裁决如何平衡相关当事人的利益?分析:分析:(1 1)该案例较集中地体现了美国微软公司与)该案例较集中地体现了美国微软公司与GoogleGoogle公司之间就侵害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公司之间就侵害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诉求与争议。诉求与争议。 (2 2)依照利益平衡的方法,美国法院的裁决兼顾了)依照利益平衡的方法,美
6、国法院的裁决兼顾了两大公司的利益:一方面认同了李开复职位流动的正两大公司的利益:一方面认同了李开复职位流动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另一方面顾及商业秘密流失的可能性当性与合理性;另一方面顾及商业秘密流失的可能性,对李开复的工作范围做了一定期限的限制。,对李开复的工作范围做了一定期限的限制。 案例二:资本博弈下的案例二:资本博弈下的“通道费通道费” 在我国,随着大型零售商市场地位的不断增强,零售商与供应在我国,随着大型零售商市场地位的不断增强,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不断激化。供应商如果想把生产的产品摆进大商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不断激化。供应商如果想把生产的产品摆进大型超市、大型卖场,就需要向零售商支
7、付进场费、节庆费、店庆费型超市、大型卖场,就需要向零售商支付进场费、节庆费、店庆费、条码费、新品费、商场海报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还有五花八门、条码费、新品费、商场海报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还有五花八门、巧立名目的持续性收费。更严重的是,零售商不仅拖欠货款,还、巧立名目的持续性收费。更严重的是,零售商不仅拖欠货款,还会擅自在应付货款中扣除各种事前并未约定的费用。例如,一些商会擅自在应付货款中扣除各种事前并未约定的费用。例如,一些商品在活动期间经零售商折扣、低价甩卖后,其损失不但要求供应商品在活动期间经零售商折扣、低价甩卖后,其损失不但要求供应商自己负担,零售商还会从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其利润差
8、额。自己负担,零售商还会从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其利润差额。所以,有些供应商不但结不到货款,反而欠零售商的钱。供应商为所以,有些供应商不但结不到货款,反而欠零售商的钱。供应商为了渠道畅通、维持交易关系,多数敢怒不敢言。零售商对个别供应了渠道畅通、维持交易关系,多数敢怒不敢言。零售商对个别供应商的发难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因为他们确信自己的渠道主导商的发难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因为他们确信自己的渠道主导权是无可动摇的。权是无可动摇的。 大型零售商在交易中优势地位的形成,是现代商品流通发展的大型零售商在交易中优势地位的形成,是现代商品流通发展的规律使然。在产业资本与商业资本的博弈中,商业资本
9、利用自己的规律使然。在产业资本与商业资本的博弈中,商业资本利用自己的销售平台、规模经济效应,销售平台、规模经济效应, 获得了空前的谈判能力、议价能力。获得了空前的谈判能力、议价能力。这是一种买方垄断的形式,表现为对购买过程与销售过程等方面的这是一种买方垄断的形式,表现为对购买过程与销售过程等方面的控制:(控制:(1 1)对购买过程的控制。该控制表现为大量的采购商品不)对购买过程的控制。该控制表现为大量的采购商品不仅可以节约购买活动从而降低成本,仅可以节约购买活动从而降低成本,而且在价格交涉中占有优势,实现低价购买。所以,大而且在价格交涉中占有优势,实现低价购买。所以,大型零售商一旦确立了优势地
10、位,自然会提出苛刻的条件和型零售商一旦确立了优势地位,自然会提出苛刻的条件和要求。要求。 因此,因此,“通道费通道费”、“进场费进场费”等所谓的国际惯等所谓的国际惯例,正是市场竞争的规律。(例,正是市场竞争的规律。(2 2)对销售过程的控制。多)对销售过程的控制。多数大型零售商都已在一个城市或地段垄断了有利的店址或数大型零售商都已在一个城市或地段垄断了有利的店址或者有利的成熟商业圈,他们单凭所处的有利店址或商业圈者有利的成熟商业圈,他们单凭所处的有利店址或商业圈, 就可以为自己带来巨大的销售额。(就可以为自己带来巨大的销售额。(3 3)对店址或商业)对店址或商业圈的垄断,客观上提高了其他经营者
11、的进入壁垒,限制了圈的垄断,客观上提高了其他经营者的进入壁垒,限制了竞争者的加入。因此,大型零售商正是由于在下游交易中竞争者的加入。因此,大型零售商正是由于在下游交易中居于供给垄断地位,其才能在上游交易中处于买方垄断的居于供给垄断地位,其才能在上游交易中处于买方垄断的地位。地位。问:问:大型零售商的上述大型零售商的上述行为性质如何?如何规制?行为性质如何?如何规制?分析:分析:上述行为是典型的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法上述行为是典型的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法律并不必然反对市场优势地位,但却严厉规制滥用市场优律并不必然反对市场优势地位,但却严厉规制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需要严格适用反垄断法律
12、责任,例如颁布势地位的行为。需要严格适用反垄断法律责任,例如颁布行政禁令、损害赔偿等方式规制此种行为。行政禁令、损害赔偿等方式规制此种行为。一、竞争概述一、竞争概述(一)竞争的概念(一)竞争的概念 竞争是指经济利益相排斥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市场主体,采竞争是指经济利益相排斥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市场主体,采用能够促成交易的手段,互相争夺市场而导致优胜劣汰的行为。用能够促成交易的手段,互相争夺市场而导致优胜劣汰的行为。(二)竞争的分类(二)竞争的分类1.1.正当竞争和不正当竞争正当竞争和不正当竞争2.2.自由竞争、完全竞争、不完全竞争和有效竞争自由竞争、完全竞争、不完全竞争和有效竞争(三)竞争的功能(
13、三)竞争的功能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不正当竞争的一般界定不正当竞争的一般界定 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违反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公认的商业道德,所从事的有诚实信用原则或公认的商业道德,所从事的有损于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利益,扰乱社会经济损于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应予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行为。秩序,应予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行为。 1.1.商业竞争性商业竞争性 2.2.反商业道德性反商业道德性 3.3.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 4.4.应受责罚性应受责罚性不正当竞争的具体界定不正当竞争的具体界定各
14、种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各种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商业混淆行为(一)商业混淆行为 1.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2.2.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3.3.假冒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假冒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二)商业误导行为(二)商业误导行为 1.1.在商品及其包装上作虚假质量标示在商品及其包装上作虚假质量标示 2.2.虚假广告虚假广告 3.3.广告外的虚假宣传行为广告外的虚假宣传行为 4.4.价格欺诈价格欺诈 5.5.带有欺骗、误导性的有奖销售行为带有欺骗、误导性的有奖销售行为(三)商业诋毁行为(三)商业诋毁行为 诋毁在客观上表现为经营者通过捏造
15、、散布虚伪或引人诋毁在客观上表现为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虚伪或引人误解的事实,攻击、贬低他人,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误解的事实,攻击、贬低他人,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行为种类为:行为种类为: 1.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秘密。 2.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
16、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 3.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4.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指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三种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指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三种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五)商业利诱行为(五)商业利诱行为 1.1.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行为 2.2.巨奖销售行为巨奖销售行为关于不正当竞争
17、行为的法律责任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一)责任形式(一)责任形式 1.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 2 2.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 3.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二)追责机制(二)追责机制三、反垄断法律制度三、反垄断法律制度 垄断概述垄断概述(一)垄断的界定(一)垄断的界定 垄断是指特定主体为了特定目的通过构筑市垄断是指特定主体为了特定目的通过构筑市场壁垒从而对目标市场所做的一种排他性控制状场壁垒从而对目标市场所做的一种排他性控制状态。态。 1.1.危害性危害性 2.2.违法性违法性(二)垄断的本质(二)垄断的本质 1.1.垄断的消极作用垄断的消极作用 2.2.垄断的积极作用垄断的积极作用反垄断法概述
18、反垄断法概述(一)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一)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 1.1.经济(性)垄断经济(性)垄断 2.2.行政(性)垄断行政(性)垄断(二)反垄断法的规制原则(二)反垄断法的规制原则 1.1.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 2.2.结构规制原则和行为规制原则结构规制原则和行为规制原则三、反垄断法的实体控制制度三、反垄断法的实体控制制度(一)经济性垄断(一)经济性垄断1.1.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规制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规制2.2.联合限制竞争行为规制联合限制竞争行为规制 (1)(1)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含义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含义 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企业联合组
19、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企业联合组织通过订立协议、决议,密谋或联合一致的行为共同限制市场竞织通过订立协议、决议,密谋或联合一致的行为共同限制市场竞争,对经济发展具有或可能具有不利影响,应受反垄断法规制的争,对经济发展具有或可能具有不利影响,应受反垄断法规制的行为。行为。 (2)(2)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构成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构成 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必须发生在至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必须发生在至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之间之间 行为人之间存在共谋行为人之间存在共谋 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具有限制竞争的目的与效果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具有限制竞争的目的与效果 (3)(3)联合限
20、制竞争行为的横向限制与纵向限制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横向限制与纵向限制 3.3.企业合并规制企业合并规制 (1)(1)企业合并的含义企业合并的含义 所谓的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相互合并,或者所谓的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相互合并,或者一个或多个个人或企业通过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取得其他企业一个或多个个人或企业通过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取得其他企业的资产、受让或承租其他企业的营业或财产、与其他企业共同经的资产、受让或承租其他企业的营业或财产、与其他企业共同经营或受其他企业委托经营、干部兼任等可能发生支配性影响的方营或受其他企业委托经营、干部兼任等可能发生支配性影响的方式,对其他企
21、业全部或部分获得控制,从而导致持久的相互关系式,对其他企业全部或部分获得控制,从而导致持久的相互关系的一切可能性行为。的一切可能性行为。 (2)(2)企业合并的分类企业合并的分类 水平合并水平合并 垂直合并垂直合并 混合合并混合合并 (3)(3)企业合并规制的实体规定企业合并规制的实体规定 企业合并规制的标准企业合并规制的标准 企业合并规制的豁免企业合并规制的豁免( (二二) )行政性垄断行政性垄断 1.1.行政性垄断的界定行政性垄断的界定 行政性垄断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支配行政性垄断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支配和妨碍竞争,破坏市场竞争关系的一种非法行为。和
22、妨碍竞争,破坏市场竞争关系的一种非法行为。 2.2.行政性垄断的危害行政性垄断的危害 经济危害经济危害 政治危害政治危害 与与WTOWTO的基本原则相冲突,影响我国履行相应的承诺的基本原则相冲突,影响我国履行相应的承诺 3.3.行政(性)垄断的分类行政(性)垄断的分类 地区封锁、部门(行业)垄断、强制交易与强制联合限制竞争地区封锁、部门(行业)垄断、强制交易与强制联合限制竞争 具体行政性垄断与抽象行政性垄断具体行政性垄断与抽象行政性垄断 4.4.行政性垄断的规制制度行政性垄断的规制制度 鉴于行政性垄断主体的特殊性,对行政性垄断控制的关键在于鉴于行政性垄断主体的特殊性,对行政性垄断控制的关键在于
23、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承担。对抽象行政性垄断的司法审查。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承担。对抽象行政性垄断的司法审查。第七章第七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要点提示要点提示消费者与消费者保护立法消费者与消费者保护立法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与救济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与救济第一节第一节 消费者与消费者保护立法消费者与消费者保护立法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定义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定义(一)消费者的含义(一)消费者的含义 消费者是指以满足生活需要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消费者是指以满足生活需要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服务的人。
24、1.1.消费者的消费是指生活性消费消费者的消费是指生活性消费2.2.消费者的消费客体是商品和服务消费者的消费客体是商品和服务3.3.消费者既可以是购买商品的人,也可以是使用商品的人,还可消费者既可以是购买商品的人,也可以是使用商品的人,还可以是接受服务的人以是接受服务的人4.4.消费者的主体范围是人消费者的主体范围是人5.5.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参照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参照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者权益保护法执行执行(二)消费者权益的含义(二)消费者权益的含义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
25、该权利受到保护是给消费者带来的利益。是给消费者带来的利益。二、消费者保护立法二、消费者保护立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历史沿革(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历史沿革(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门立法的原因(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门立法的原因(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1.1.立法宗旨立法宗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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