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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服务质量自查报告(精选3篇)_法律服务所自查报告第1篇:法律服务质量自查报告 法律服务质量自查报告 本中心仔细依照法律救济中心制定的法律救济服务和质量评估参考标准(试行)进行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报告介绍如下: 一、接待询问方面 本中心以便利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便利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救济工作。在局机关底层设置了特地的法律救济接待场所,并设置了明显标记,设立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还特地印制了彩色宣扬单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接待、值班、岗位责任、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统计分析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主动推行志愿者律师值班制
2、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本科以上专业学问。我们要求接待人员佩戴统一上岗标识,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柔耐性,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询问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爱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特地在四楼设置了接待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爱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拓了法律救济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询问电话,并在大厅公示监督电话等基本监督内容。5月份起,中心承办当事人法律救济申请还将纳入效能办网上审批系统,接受效能办的随时督查。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中心成立之初,我们就建立
3、了一系列受理、审批、指派制度,保证法律救济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救济条件的,刚好指派律师供应法律救济。对于不符合法律救济条件的,也刚好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法律服务质量自查报告法律服务质量自查报告。对于农夫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救济事项,我们特地开拓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供应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公检法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救济申请,中心也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刚好予以供应救济。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运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救济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救济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了规范化文本供救济站
4、运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动为了督促法律救济案件的办理状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状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需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刚好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困难、疑难案件实行集体探讨探讨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救济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主动进行协调沟通。如今,基本上实现了与劳动仲裁连接以及与司法救助的对接,与法院基本上做到互查互免。对于刑事案件的法律救济工作,中心开拓了诉前介入等法律救济程序,保证了与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作畅通。法律服
5、务质量自查报告 通过自查,我们在看到成果的同时,也醒悟地看到了目前我市法援工作还存在的一些困难与不足之处,主要是: 1、中心人员力气不足。随着法律救济工作深化开展,中心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心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救济队伍。中心编制3人,由于调动或辞职,当前中心无人占编。中心人员依托局机关公务员进行管理运作。 2、比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心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询问方面,由于条件限制,中心还没有放置盲文宣扬资料,也未设置电子触摸屏、闭路电视等。法律服务质量自查报告各类报告。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支
6、配和办理状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状况后,没有刚好赐予记录,并且在与公安部门协调中,还无法做到诉前调阅、复印案件相关材料,造成法律救济资源的奢侈和成本的增加。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心未对办理法律救济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救济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状况。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赐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救济中心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供应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救济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救济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救济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教化、加大宣扬力度、抓好法律救济人员的业务
7、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救济站建设,抓好村(居、社区)法律救济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动法律救济工作纵深发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允与正义,使法律救济制度深化民心。 第2篇:某年法律救济服务质量自查报告 XX年法律救济服务质量自查报告 依据福州市法律救济中心关于开展法律救济服务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本中心仔细依照福州市法律救济中心制定的法律救济服务和质量评估参考标准(试行)进行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接待询问方面: 本中心以便利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便利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救济工作。在局机关底层设置了特地的法律救济接待场所,并设置
8、了明显标记,设立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还特地印制了彩色宣扬单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接待、值班、岗位责任、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统计分析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主动推行志愿者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本科以上专业学问。我们要求接待人员佩戴统一上岗标识,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柔耐性,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询问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爱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特地在四楼设置了接待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爱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拓
9、了法律救济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询问电话,并在大厅公示监督电话等基本监督内容。5月份起,中心承办当事人法律救济申请还将纳入效能办网上审批系统,接受效能办的随时督查。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中心成立之初,我们就建立了一系列受理、审批、指派制度,保证法律救济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救济条件的,刚好指派律师供应法律救济。对于不符合法律救济条件的,也刚好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夫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救济事项,我们特地开拓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供应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公检法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救济申请,中心也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刚好予以供应救
10、济。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论文联盟实处,我们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运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救济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救济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救济站运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动为了督促法律救济案件的办理状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状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需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刚好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困难、疑难案件实行集体探讨探讨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救济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主动进行协调沟通。如今,基本上实现了与劳
11、动仲裁连接以及与司法救助的对接,与法院基本上做到互查互免。对于刑事案件的法律救济工作,中心开拓了诉前介入等法律救济程序,保证了与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作畅通。此外,由于长乐没有相关鉴定机构,我们也主动帮助当事人向福州市法律救济中心提出减免或缓缴相关鉴定费用申请,保证当事人能够顺当进入诉讼程序。 四、案件监督方面: 为了保证律师承办案件的质量,我们推行案件跟踪制度。在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明确告知当事人承办律师以及法援机构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及费用,并在告知单上附上投诉电话,我们还逐案发放办案质量跟踪表,依托局机关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办结案件,中心严格审查案件
12、材料等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反馈看法,全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对审查合格的案件,刚好予以发放办案补贴。此外,中心还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加强与兄弟县(市、区)法律救济中心联系,并通过走访,刚好沟通供应法律救济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早发觉、早补缺,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为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自查,我们在看到成果的同时,也醒悟地看到了目前我市法援工作还存在的一些困难与 不足之处,主要是: 1、中心人员力气不足。随着法律救济工作深化开展,中心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心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救济队伍。中心
13、编制3人,由于调动或辞职,当前中心无人占编。中心人员依托局机关公务员进行管理运作。 2、比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心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询问方面,由于条件限制,中心还没有放置盲文宣扬资料,也未设置电子触摸屏、闭路电视等。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支配和办理状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状况后,没有刚好赐予记录,并且在与公安部门协调中,还无法做到诉前调阅、复印案件相关材料,造成法律救济资源的奢侈和成本的增加。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心未对办理法律救济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救济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状况。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
14、将在日后工作中赐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救济中心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供应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救济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救济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救济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教化、加大宣扬力度、抓好法律救济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救济站建设,抓好村(居、社区)法律救济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动法律救济工作纵深发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允与正义,使法律救济制度深化民心。 第3篇:开展法律救济服务质量的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法律救济服务质量的自查报告 本中心仔细依照法律救济中心制定的法律救济服务和质量评估
15、参考标准(试行)进行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报告介绍如下: 一、接待询问方面 本中心以便利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便利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救济工作。在局机关底层设置了特地的法律救济接待场所,并设置了明显标记,设立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还特地印制了彩色宣扬单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接待、值班、岗位责任、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统计分析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主动推行志愿者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本科以上专业学问。我们要求接待人员佩戴统一上岗标识,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柔耐性,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询问事项
16、进行统一登记。为了爱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特地在四楼设置了接待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爱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拓了法律救济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询问电话,并在大厅公示监督电话等基本监督内容。5月份起,中心承办当事人法律救济申请还将纳入效能办网上审批系统,接受效能办的随时督查。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中心成立之初,我们就建立了一系列受理、审批、指派制度, 保证法律救济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救济条件的,刚好指派律师供应法律救济。对于不符合法律救济条件的,也刚
17、好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夫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救济事项,我们特地开拓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供应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公检法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救济申请,中心也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刚好予以供应救济。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运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救济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救济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救济站运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动为了督促法律救济案件的办理状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状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需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
18、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刚好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困难、疑难案件实行集体探讨探讨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救济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主动进行协调沟通。如今,基本上实现了与劳动仲裁连接以及与司法救助的对接,与法院基本上做到互查互免。对于刑事案件的法律救济工作,中心开拓了诉前介入等法律救济程序,保证了与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作畅通。此外,由于长乐没有相关鉴定机构,我们也主动帮助当事人向福州市法律救济中心提出减免或缓缴相关鉴定费用申请,保证当事人能够顺当进入诉讼程序。 四、案件监督方面 为了保证律师承办案件的质量,我们推行案件跟踪制度。在告知当事人相
19、关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明确告知当事人承办律师以及法援机构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及费用,并在告知单上附上投诉电话,我们还逐案发放办案质量跟踪表,依托局机关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办结案件,中心严格审查案件材料等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反馈看法,全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对审查合格的案件,刚好予以发放办案补贴。此外,中心还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加强与兄弟县(市、区)法律救济中心联系,并通(请帮助宣扬好范文 网:)过走访,刚好沟通供应法律救济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早发觉、早补缺,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为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自查,我们在
20、看到成果的同时,也醒悟地看到了目前我市法援工作还存在的一些困难与不足之处,主要是: 1、中心人员力气不足。随着法律救济工作深化开展,中心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心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救济队伍。中心编制3人,由于调动或辞职,当前中心无人占编。中心人员依托局机关公务员进行管理运作。 2、比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心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询问方面,由于条件限制,中心还没有放置盲文宣扬资料,也未设置电子触摸屏、闭路电视等。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支配和办理状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状况后,没有刚好
21、赐予记录,并且在与公安部 门协调中,还无法做到诉前调阅、复印案件相关材料,造成法律救济资源的奢侈和成本的增加。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心未对办理法律救济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救济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状况。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赐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救济中心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供应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救济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救济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救济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教化、加大宣扬力度、抓好法律救济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救济站建设,抓好村(居、
22、社区)法律救济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动法律救济工作纵深发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允与正义,使法律救济制度深化民心。 法律救济中心办公室的档案柜中。典型案例办理质量过关,也刚好绽开相关的宣扬工作,并予以刚好上报。 12348法律救济询问热线畅通,为群众解答了大量的有关法律法规的疑问。 昌宁县法律救济工作对XX、XX年度法律救济案件质量进行自查,自查结果为合格。详细经费运用状况如下: XX年度上级补助我县法律救济经费41000.00万元。XX年度我县法律救济中心共办理法律救济案件87件,其中:刑事案件31件31人;民事12件12人;非诉讼44件63人。刑事每件补助办案补贴600.00元,民事每件补助
23、办案补贴800.00元,非诉讼每件补助办案补贴300.00元。三项合计41400.00元。 XX年度上级补助我县法律救济经费11万元。XX年度 我县法律救济中心共办理法律救济案件341件,其中:刑事案件32件,31人;民事40件,40人;非诉讼269件,368人。刑事每件补助办案补贴600.00元,民事每件补助办案补贴800.00元,非诉讼每件补助办案补贴100.00元。三项合计支出办案补贴78100.00元。开展救济工作者培训支出15000.00元,宣扬及相关费用支出21300.00元,合计支出36300.00元。共计支出114400.00元。 昌宁县法律救济中心严格根据保山市司法局关于转发
24、的通知(保司发号)要求,耗资玖仟玖佰贰拾元(9920.00)人民币制作了124块标牌,分别在全县124个行政村(社区)人员集中的主要活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法律救济便民指示牌,切实加强法律救济宣扬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便利群众刚好寻求法律救济。与此同时, 县法律救济中心与村级法律救济联络点建设结合起来,聘请村(居)负责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或高校生村官等业务素养好、责任心强的人员担当法律救济联络员,负责向当地群众宣扬法律救济,了解当地法律救济需求状况,帮助申请法律救济等事项,使法律救济由乡镇工作站向村级延长,真正贴近和服务基层群众,切实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昌宁县法律救济中心XX年4月13日 单
25、、编写法律救济专栏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救济宣扬活动;通过这一系列的宣扬活动,极大提升了法律救济工作的影响力,赢得了全乡人民群众对法律救济的认同和支持,有困难找法律救济已成为弱势群体的首选。 (二)规范要求,完善制度体系。 我站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法律救济工作范围及操作流程,并将工作制度、操作流程制成图表上墙,将 热线电话,监督投诉电话上墙公示。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安排,刚好上报月、全年工作统计报表,为我站律救济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运行夯实了基础。 (三)建立健全法律救济网络 开展法律救济工作组织建设是基础。我站确定各村专(兼)职法律救济联络员,定期进行培训,加强其管理,抓好法律救济组织
26、建设。救济站、点的设立,实现了法律救济的上下联动,便捷利民,便利了广阔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救济,使群众得到了实惠。 三、存在的不足 宝石法律救济工作站虽然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宝石发挥了主动的作用,取得了肯定成效。同时,我们相识到工作中的不足,只要表现在: (一)专业工作人员缺乏,我站专职的法律救济工作人员1人,无其他工作人员,因此有些法律救济工作的案件就很难开展。 (二)整体组织协调与沟通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以共同推动法律救济工作的深化开展。 (三)是法律救济宣扬的覆盖面和针对性要进一步增加。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主动探讨探究新路子,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解决,以圆满完成法律救济工作
27、任务。 4、行政复议代理、仲裁代理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申请材料 公民申请法律救济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救济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助中心 服务电话: 法律救济工作站 服务电话: 宁乡县法律援关于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状况的报告 市爱卫会: 依据四川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灭鼠活动是爱国卫生工作之一,也是其次十五个爱卫月活动必不行少的内容。因此,县爱卫会依据*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XX年春季统一灭鼠活动的通知刚好下发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XX年春季统一灭
28、鼠活动的通知(*爱卫XX4号)文件,明确了灭鼠范围、统一了投药时间,落实了鼠药数量。目前,全县统一灭鼠工作正有序开展。 四、争创“国家卫生县城”与爱卫月活动相结合 依据县委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规划,安排用3年时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指挥长的创卫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安排了工作任务,由县爱卫办牵头,城管办、建设局、县级卫生单位等多部门协作,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顺当开展。 五、开展五一前突击活动与爱卫月活动相结合 为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在节前,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负责的责任一条街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扫除。以开展“迎五一、促创卫”义务
29、大扫除活动,清除卫生死角200余处,清理垃圾近5余吨,清除“城市牛皮癣”120余条,将我县其次十五个爱卫月活动推向了新的高潮。 XX年5月8日 法律服务质量自查报告 法律服务质量自查报告本中心仔细依照法律救济中心制定的法律救济服务和质量评估参考标准(试行)进行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报告介绍如下:一、接待询问方面本中心以便利群众求助. 某年法律救济服务质量自查报告 XX年法律救济服务质量自查报告依据福州市法律救济中心关于开展法律救济服务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本中心仔细依照福州市法律救济中心制定的法律救济服务和质量评估. 优质护理服务质量自查报告 2016年度优质护理服务质量自查报告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为人民群众供应优质发的护理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科发展观的重要举措。2016年我院相继发展了医务平安启动. 安置帮教、法律服务自查报告1 (三)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1、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状况明,连接工作规范,连接率达到100%(2分)。区安置帮教办公室接到监狱、劳教所、看管所寄回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 银行网点柜面服务质量自查报告 为全面提升我分理处柜面服务质量,以网点负责人为主,进行仔细自查,发觉很多问题,并在自查中加以订正。现将自查报告如下:1、大堂经理、个人业务顾问在岗状况。能够确保大堂经理与.
限制150内